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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学

语言学,研究人类语言的科学。语言学研究句法和词语等语言的描述,语言的运用、语言的社会功能和历史发展,以及其他与语言有关的问题,也研究语言的发展史。语言学和语言学习不同,学习语言是一个语文学习,但是基础语言学是研究所有人类语文之后的相同规则(通常只有根据语言,非文字)。  语言学的历史非常古老。人类最早的语言研究是从解释古代文献开始的,是为了研究哲学、历史和文学而研究语言的。中国在汉朝时产生了训诂学。在印度和希腊,公元前4世纪到3世纪,就建立了语法学。现代的语言学建立于18世纪初期,是随着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出现的。    法国人类学家 C.列维 - 斯特劳斯把语言学家提出的结构主义运用于人类各种习俗和行为(包括舞蹈、恋爱和宗教)的研究,因此有人说语言学是先行科学。但是语言学与许许多多别的东西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牵涉到生理、物理、心理、数学、地理、哲学、美学、社会学、历史学、民族学、人类学、工程学各方面的问题,范围既广,头绪又多,而且不能完全用实验方法来解决,所以,虽然某些学者对语言学评价很高,不少人还感到,语言学本身仍在成长中,并没有成为精密的科学。     

语言学的性质和任务

  语言学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语言学专指19世纪以来的语言研究和语言理论,广义的语言学包括语文学。语文学以研究古代文献和书面语为主,而现代语言学却以研究近代、现代语言和口语为主,兼顾其他方面。本条所说的语言学,是广义的语言学。    瑞士语言学家F.de索绪尔把“语言”(即语言的体系,如汉语或英语的体系)和“言语”(即语言的运用,如用汉语或英语说的话)区别开来,以为前者重要,后者不重要。美国语言学家N.乔姆斯基把“语言表现”和“语言能力”区别开来,以为后者重要,前者不重要。本条所说的语言学,把这几方面都归入研究范围之内。    研究语言在某一时期的情况,叫做共时语言学;研究语言在不同时期所经历的变化,叫做历时语言学或历史语言学。共时语言学也叫描写语言学,这是与历史语言学相对的;但是因为描写语言学要对语言习惯如实描写,不加任何褒贬,所以有时又被当做是与传统语法或规定语法对立的学科名称。    除研究个别语言外,人们还对多种语言作综合研究,试图找出其中的共同规律,这叫做普通语言学。由于普通语言学是讲一般性理论的,所以又称为理论语言学。如果想要把语言学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那就是应用语言学。应用语言学本来多指把语言原理应用于教学方面,但是随着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发展,应用语言学的领域越来越广,已经包括文字创制、语言政策制订、语言疾病医疗、通信技术研究乃至人工智能研究等等。    人们对多种语言进行比较,所抱目的可能不同。19世纪的欧洲学者想通过语音和词形的比较追溯某些语言的亲属关系,这叫做历史比较语言学。后来有人想要用比较方法发现人类各种语言的某些共同现象,这叫做类型语言学。近来还有人为了解决教学或翻译问题而对勘两种语言不同之处,这叫做对比语言学。    从古到今,语言学者们视线逐步转移,视野逐步扩大,探索逐步深入,雄心也越来越大:从古代语言转向当代语言;从书面语转向口语;从个别语言项目转向整个语言系统;从一种语言的某些配置转向多种语言的共同特征;从语言的表面形式转向语言的深层意义;从语言的结构转向语言的功能;从语言作为一个孤立的对象转向语言与社会、语言与人脑的关系;从人们如何说出和听懂语言到如何利用机器来分析、辨识、模拟和翻译语言。如果过去的语言学只是一家小商店,现在它已经发展成为百货公司,千门万户,五光十色,叫人眼花缭乱了。     

语言学的起源和发展

  公元前 600~前300年,语言学有3个中心:中国、印度和希腊。 8世纪以后,阿拉伯语言学勃然而兴,那是较为后起的流派,并且受到希腊和印度语言学的影响。19世纪以来的西方语言学,主要是希腊语言学的继承和发展,在某些方面也是古代印度语言学乃至阿拉伯语言学的继承和发展。中国语言学在周秦时代独树一帜,汉代以后音韵学受到外来影响,近代和现代的中国语言学者又从国外摄取了更多的营养。对于西方语言学,中国学者所产生的影响不多, 但是中国语法学家提出的 "虚字”、“实字”的区别,也曾引起欧洲学者 G.von der加布伦兹(1840~1893)、O.叶斯泊森等的注意和讨论。

语言学的分支学科

  传统的语言学称为语文学,以研究古代文献和书面语为主。在中国,传统上一直将音韵学、训诂学、文字学作为经学的一部分。现代语言学则以当代语言和口语为主。广义的语言学包括语文学。  语言学有许多分支学科:     共时语言学      历史语言学      普通语言学与微观语言学        语音学        音系学        构词学        语法学        语义学        语用学        词汇学        方言学        修辞学        文字学        语源学        词典学        文体学      比较语言学        历史比较语言学        类型语言学        对比语言学        对照语言学      语言地理学      社会语言学        方言学:方言地理学        语体学      心理语言学        认知语言学      应用语言学        语言教学        第一语言教学        第二语言教学:英语教学        外语教学        话语语言学        实验语言学        数理语言学        代数语言学        统计语言学        应用数理语言学        计算语言学        语料库语言学        翻译学        神经语言学      伴随语言学      人类语言学      民族语言学      音韵学      词义学      写作学      语用学      国际语学      训诂学      语境学      生物语言学   

中国语言学

  中国语言学史大致可以分为 3个时期:古代期(公元前3世纪~公元17世纪初,约为先秦至明末),近代期(17世纪初~1898年),现代期(1898年至现在)。    先秦时代,孔子只偶尔谈到语言问题。他说,“辞达而已矣。”墨子、荀子谈得多些。荀子(约公元前298~前238)说,“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正名篇》)这里正确地指出,语言有社会性,事物的名称不决定于它的本质属性,而决定于社会习惯。墨子(约公元前480~前420)多谈语言与逻辑的关系,这既是古代希腊哲学家所注意的问题,也是现代语言学家所常常讨论的问题。    中国的文字学和词典学(包括字典学)起源最早,地位也特别重要,因为汉字形体各异,数目也多。远在春秋战国至秦汉之间,就陆续编出了《史籀篇》、《仓颉篇》、《急就篇》等识字课本,拿来教学童。到了公元121年,更有许慎的巨著《说文解字》出现。这书分析字形,考究字源,注出字音,解释字义,是一部系统严密,包罗宏富的词书,当时在世界上无与伦比。不着眼于字形部首,而以字义为纲的是《尔雅》,约在公元前2世纪编成。这部汉语训诂学名著是中国最早的类语词典。汉代扬雄的《方言》也是一部开山的著作,为了积累这本世界上最早的方言词典的材料,他花了27年工夫,总共写成9000字。    中国的音韵学随文字学、训诂学而兴起,因为汉字有形、有义也有音。许慎《说文》已经讲字与字之间的语音关系。汉代末年(3世纪),孙炎在《尔雅音义》中开始讲反切,把字音分为声母韵母。魏代(3世纪)李登著《声类》,晋代(3~4世纪)吕静著《韵集》,开了韵书的先河。按四声分韵,大约始于沈约(441~513)的《四声谱》。以后各朝陆续有重要的韵书出现,如隋代陆法言等的《切韵》(约601),宋代丁度等的《集韵》(1037),元代周德清的《中原音韵》(1324)。应当指出,从汉代开始的音韵研究,后来由于佛学东渐,梵语拼音字母传到中国,这就更加发展。因为许多音韵学古籍流传至今,所以我们对1000多年来汉语语音的演变能画出一个清楚的轮廓。    古代汉语单音词多,一个词儿不像印欧语那样有标明语法特点的屈折形式,因而在组词成句方面,虚字就特别重要。西汉《诗毛传》注解《诗经》,许慎《说文》讲文字,都谈到虚字的语法作用。远在1800年前,这些书的作者已经注意到汉语的语法特点了。    中国语言学的近代期有两项重要发展:一是清代经学复兴,周秦音研究、隋唐音研究、训诂研究、文字研究都突飞猛进,超过了宋、明两代。1899年后,还开始了前所未有的甲骨文研究。二是西学东渐,西方传教士和外交官写了一些谈汉语语法、音韵、方言的书,懂得外语的中国人也逐渐增加,从外国著作得到某些启发。例如马建忠的《马氏文通》(1898)就得力于拉丁语法的学习,它是第一部有系统的汉语语法书,既采用西方传统语法观点(当时在欧洲占主导地位),又摸出了一些汉语所有而拉丁语所无的特征。    中国语言学的现代期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1阶段由1898~1949年,第2阶段由1949年至现在。    在第1阶段,中国语言学有了很可观的发展。由于考古资料的发现,古文字研究达到了新的高峰。由于西方语言学的启发,语音研究的成绩超过了乾嘉以来的学者。在语法方面,也试图摆脱印欧语系的羁绊,探索汉语自身特有的规律。    在第2阶段,最重要的成就是在实用方面,如制订正确的语言政策,推广汉语普通话,公布汉语拼音方案,合理地简化汉字,广泛进行少数民族语言调查,并为某些民族制订或改进文字。以上工作,有一部分仍在进行中。在音韵学、语法学、汉语史、汉语教材编写方面,已有显著的成就。关于现代和古代汉语,已出了几部有分量的词典,并正在编印其他词典。汉语方言研究、少数民族语言研究正在逐步深入。利用计算机进行语言研究虽仍在试验阶段,也取得了初步成绩。  

古代印度语言学

  印度语言研究发源很早,约在公元前6~前3世纪已达到了惊人的高度。波你尼约在公元前4世纪就写成了8卷本的梵语语法,描写古典梵语。20世纪的美国语言学家L.布龙菲尔德说,此书是“人类智慧的最高成就之一”,因为现代描写语言学所注意的许多问题这本书已谈到了。这书有两个长处:一是语音描写准确而有系统,二是把一个单词切分为词根和词缀,并列出了详尽的构词规则。全书文字极其简括,这可能是为了便于记忆和背诵,但是从现代读者看来,如没有注解便很难懂得。英国R.H.罗宾斯说,这是供语法专家用的语法书,而不是供教师或学生用的,因此与下文所说的希腊语法书不可同日而语。  

古代至18世纪的欧洲语言学及阿拉伯语言学

  远在公元前5世纪,希腊的哲学家就讨论语言的起源问题。有的说语言是自然产生的;有的说语言是约定俗成的。公元前4世纪,亚里士多德派提出“整齐论”,认为词形和语法结构都有规则,语法形式与语义是平行的;斯多葛派则提出“参差论”,因为词形的单复数往往与语义的单复数不对应,语法性别也往往与自然性别不一致。    古代希腊学者只注意本族语,不注意外族语。自公元前4世纪以来,他们所关心的是什么才是纯正的希腊语,因为他们所讽诵的荷马史诗等古典著作,在语言方面和当时的口语已经差别很大了。再说,他们虽注意语法,可并没有深入地研究语音。    约在公元前100年,狄奥尼修斯·斯拉克斯编成了第一部希腊语法书,名为《语法艺术》。这书把希腊语词类分为8类,但是只讲词法,不讲句法。到了公元2世纪,阿波罗尼奥斯才写了一些讨论希腊语句法的书。他把句子分为主语、述语两部分,2000年来这是传统语法分析句子结构的基本原则。    继希腊语法学者而起的是拉丁语法学者。拉丁语是罗马人的语言,可是拉丁语法著作却以希腊语法为蓝本,因为这两种语言有不少地方相似。最有名的拉丁语法书是多纳图斯的《语法艺术》(约400年写成)和普里西安的《语法规范》(约500年写成),这些是中世纪长期奉为经典的著作。    在普里西安之后约200年,阿拉伯语言学者异军突起。8~12世纪,他们在巴士拉和库法两地(都在今伊拉克境内)先后建立了学派,编出了有名的阿拉伯语词典;并研究了阿拉伯语特有的三联辅音词根和发音方法。他们所下的词根、词缀的定义,对19世纪欧洲语言学者,尤其是对F.博普很有影响。他们还有个长处──非但研究阿拉伯语,也研究土耳其语、蒙古语、波斯语。他们受希腊语言学的影响,但是比希腊语言学家的眼界要开阔得多。    与阿拉伯人相反,欧洲人在普里西安之后长期止步不前。直至过了1000年,才出现一部值得注意的语言学著作,这就是17世纪法国巴黎附近波尔瓦罗亚修道院所编的《普遍唯理语法》。17~18世纪,这书一直被广泛采用。在编写时,作者以R.笛卡儿(1596~1650)的唯理主义哲学为理论基础,认为一切语言都是表达思想的,虽有民族之别,可都有共同特征。作为这一主张的证据,这书从希腊语、拉丁语、希伯来语和欧洲近代诸语言引了许多例子。作者把词分为9类,其中6类与人们的思维客体有关(如名词),3类与人们的思维形式有关(如连词)。他们还按逻辑来分析句子,说“看不见的神创造看得见的世界”这个句子就包含着3个命题:①神是看不见的;②神创造世界;③世界是看得见的。这种语言哲学,300年后美国学者乔姆斯基又重新倡导并加以发展。    由16世纪至18世纪末,欧洲人的视野逐渐扩大了:他们重新发现了古希腊语;学习了希伯来语和阿拉伯语;认识了欧洲各国近代语言的重要性;接触了与欧洲语言大不相同的亚洲、非洲、美洲语言,也接触了与基督教传统大不相同的多种文化。尤其重要的是,18世纪末发现了亚洲的古梵语竟与欧洲的古希腊语、拉丁语等同出一源,又把波你尼的梵语语法翻译了过去。  

19世纪的欧洲语言学

   欧洲中世纪的语言学家心窍很窄,19世纪的人天地已大得多。他们利用当时的条件,大力开展历史比较语言研究(那时叫做“历史比较语文学”),同时语言类型研究、民族语言心理研究、方言研究、语音研究也有很大进步。    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工作,18世纪末年已经开始。1786年,英国W.琼斯证明,亚洲印度的古梵语与欧洲古希腊语、拉丁语有共同的祖先。1799年,匈牙利人沙穆艾尔,G.(1751~1830)又证明匈牙利语与芬兰语同出一源。到了19世纪,从事这种研究的就更多,如R.K.拉斯克、F.博普、J.格林、A.施莱歇尔等等都做了许多工作。他们考释历史音变,验证词项对应,给印欧语系编出了一个族谱。有的学者还根据梵语和欧洲古代语言构拟出原始印欧语的形态来。    施莱歇尔设想,一个语系正如一棵树,亲语是树干,子语是树枝,构成一个谱系树。他的学生J.施密特(1843~1901)则提出“波浪说”,认为语言变异以一个地区为中心,像波浪一般范围逐渐扩大,首先强烈地影响邻近诸语言,距离远些,影响就来得迟些、小些。    除语言的历史演变外,有的学者还注意到语言与民族的关系问题。远在18世纪,德国哲学家J.G.von赫尔德(1744~1803)就指出,民族语言与民族心理有密切的关系。到了19世纪,这个思想就由W.F.洪堡特来加以发挥。    洪堡特认为,语言有“外部形式”和"内部形式"。外部形式是语音,无民族之别;内部形式是语义和语法结构,因民族而异。他还说,人会说话,这是他所不可缺少的心智能力,这种能力使语言能适应环境,随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所以,不管你怎么分析语言,总有一些东西分析不出来。他还说,思想与语言是互相依存的,一个词儿非但是某一事物的名称,还把这一事物纳入一定的范畴之内。他这些思想,给20世纪美国语言学家E.萨丕尔和B.L.沃尔夫开辟了道路。    洪堡特最有名的理论也许是他的类型语言学。他跟德国学者F.von施列格尔(1772~1829)都认为语言有3种类型:孤立型(如汉语),粘着型(如土耳其语),屈折型(如拉丁语)。他觉得屈折型最好,可是又说,汉语虽然没有用形式表现出来的语法类别,却自有其优胜之处。  

20世纪的西欧、北美语言学

  现代国外语言学有3个主要区域──西欧、北美和苏联。自20世纪初期至中期,西欧各派陆续建立,各有其独立的传统。30~70年代,美国学者提出了一些学说,对西欧有影响。苏联的语言学者受西欧、北美的影响较少,他们的学说在西欧、北美也没有广泛传播,因此西方学者对它还没有详细而具体地加以评论。    从20~70年代,西欧、北美语言学有4项突出的发展:一是前半个世纪结构主义占统治地位;二是50年代生成语法异军突起;三是50~70年代数理语言学和计算语言学应运而兴;四是类型学研究和语言共性研究引起了广泛兴趣。与此同时,语言学与哲学、逻辑、心理学、神经学、社会学、民族学、人类学、物理学、工程学打交道越来越多,关系越来越密切。有些交叉性学科变得十分专门,一般人已经觉得难以了解了。    一般认为,欧洲结构主义的鼻祖是瑞士学者索绪尔,但是他自己并没用过“结构主义”这个名称。他的理论见于《普通语言学教程》(1916),这是他的学生根据听课笔记编成的,并不是他亲自写成的书。他研究语言采用3个二分法:①把“言语”(个人的话语)与“语言”(语言的系统)分开。②把栅性的“聚合关系”(如在“快走”、“慢走”中,按语法“快”“慢”可以互相替换)和线性的“组合关系”(如在“快走”中,按语法“快”修饰“走”)分开。③把共时研究和历时研究分开,而且认为共时研究比历时研究更重要。这些理论,大部分已为语言学界所接受。    索绪尔说,语言是一个大系统,其中有词汇、语法、语音三个小系统,这三个小系统中又各有其许许多多彼此有联系的成分。在语言这个大系统中,无论给哪一个成分下定义,都必须考虑与其他成分的关系。这正如在一盘象棋里,要知道任何一个棋子的作用,都必须考虑与别的棋子的关系一样。他由此得出一个结论:语言是形式,不是实体。    在索绪尔的间接影响下,并且通过自己的摸索,欧洲好些学者在某些方面得到了与索绪尔相似的结论,因此都被认为是结构主义者。但是他们的侧重点各不相同,成绩大小、影响大小也各不相同。一般分为如下几个学派:①法兰西学派,也叫社会学学派,以A.梅耶、M.格拉蒙(1866~1946)、J.房德里耶斯为代表。他们认为语言与社会、文化二者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语言既是社会事实,又是文化的一部分。②布拉格学派,以H.C.特鲁别茨科伊、V.马泰休斯、R.雅柯布逊为代表。他们在音系研究方面有特殊贡献,并且着重语言的句法功能和风格特点。③伦敦学派,以J.R.弗斯、韩礼德为代表。弗斯提出语言的“多系统论”,他还指出语义与上下文以及说话环境有密切的关系,并强调词的搭配方式。韩礼德提出“系统语法”,最近还进一步提出“功能语法”,研究社会方言、规范语言、文章风格以及句子和篇章中各成分如何互相联系等问题。④哥本哈根学派,以V.布伦达尔(1887~1942)、L.叶尔姆斯列夫为代表。他们充分发挥索绪尔的语言是形式而不是实体的理论,注重语言成分的相互关系,并且认为语言是人类所用的符号系统之一,其特征要与其他符号系统(如逻辑、舞蹈等)比较才能说得清楚。    美国的结构主义的兴起,差不多与欧洲的同时,但是背景不同,目的也不同。它的创始人是F.博厄斯,他所写的《美洲印第安语手册》出版于1911年,比索绪尔的《普通语言学教程》还早几年。但是一般认为,美国结构主义的主要代表是L.布龙菲尔德和E.萨丕尔。前者的《语言论》出版于1933年,后者的《语言》出版于1921年,都是这一派的奠基之作。不过,布龙菲尔德和萨丕尔的兴趣和主要倾向并不完全相同。    美国结构主义在20世纪初期勃然而兴,这是由于人类学研究的需要。当时美国的人类学者并不像欧洲的语言学者那样,要发现什么语言的共性;相反,他们觉得弄清美国土著语言(印第安人的各种语言)的特性才是重要的。在他们看来,应当首先关心的不是语言的一般原理,而是处理陌生的语言的方法。碰到一种自己不懂的语言,必须设法分析它的结构,做出正确的记录。    萨丕尔对洪堡特在19世纪提出的民族心理与民族语言的关系深感兴趣,布龙菲尔德所崇信的却是哲学上的逻辑实证主义和心理学上的行为主义。在布龙菲尔德看来,语言不外乎刺激和反应,只有那具体的、可以观察到的刺激和反应才是实在的,至于意义,那是空灵飘渺,无法测度的,因此暂可不谈。布龙菲尔德虽然讲语言的结构和系统,而且有一套严格的分析方法,但是眼界比索绪尔狭窄。到了50年代,Z.S.哈里斯等人就更着重语言形式的研究,希望完全把意义撇开,只凭一套“发现程序”就能把一切语言材料都分析得清清楚楚。    按照D.海姆斯的意见,布龙菲尔德派到50年代已经分为两支。一支包括G.L.特拉格、H.L.史密斯、M.朱斯,他们把语言分为音系、语法、语义三层;另一支包括K.L.派克、R.朗格克尔,他们把语言分为音系、语法、词汇三层。前一支认为,语言学的任务是研究语言的结构,“超语言学”才研究语言与社会、语言与文化的关系;后一支也着重结构,但是把“序位”作为研究的重点,那是语法形式和语法功能相结合的单位。    对布龙菲尔德派提出挑战的是乔姆斯基,他在1957年出版了《句法结构》,1965年又出版了《句法理论面面观》。他的学说称为生成语法。    乔姆斯基师承布龙菲尔德派哈里斯所创造的转换理论而加以改造,又师承布拉格派雅柯布逊所倡导的语言共性理论而加以发展。他批判布龙菲尔德派所崇奉的行为主义心理学,尤其是B.F.斯金纳的学说,而远继17世纪法国波尔瓦罗亚修道院语法学者的传统,发扬笛卡儿的唯理主义。在他看来,语法所要说明的不是语言表现(说出的话),而是语言能力(说话的心理过程)。他说,从未学过的句子,人们能说出;从未听过的话,一听就懂得──这是由于人有天生的“语言习得机制”。他认为,一个小孩听到的语言材料很有限,可是到了五六岁,已经能不经老师指导就总结出一套完整的语法规则来,这个平凡而奇特的事实,布龙菲尔德派从未想到,更无法说明。    1957~1965年,乔姆斯基的看法大致如下:语言的基本单位是句子。句子的生成不是从意义产生形式,而是从形式产生意义。先有个句法语符列,这叫做“深层结构”。对深层结构插入若干个词,这些词按“转换规则”转换,于是深层结构变为“表层结构”。深层结构在转换为表层结构之前,经过“语义传译”,这就成为有意义的东西;表层结构形成之后,再经“语音传译”,这就成为有声音的东西。    乔姆斯基的学说,60年代初期风行一时,可是到了1965年,生成语法派内部就开始分裂了。10年前,乔姆斯基曾经批评过布龙菲尔德派,说他们有两个缺点:①不能说明歧义句。例如Flying planes can be dangerous这个句子,只有一个表层结构,但是有两个深层结构,一是“正在飞行的飞机可能是危险的”,一是“开飞机可能是危险的”。由于布龙菲尔德派的结构主义只讲表层结构,不提深层结构,它对歧义的产生无法解释。 ②不能说明主动句与被动句的关系。例如The student hastaken the book away(学生拿走了书)和 The book has been taken away by the student(书被学生拿走了),二者表层结构不同,可是深层结构相同。由于布龙菲尔德派只讲表层结构,这个在意义上二而一的关系他们也无法解释。但是到了60年代中期,J.R.罗斯和G.雷科夫对乔姆斯基同样也加以责难。他们说,乔姆斯基的生成语法也有缺陷,因为它不能说明同义句。好比Seymour sliced the salami with a knife和Seymourused a knife to slice the salami 这两句话,表层不同,可是最深层都是“西摩拿刀子切香肠”,可惜凭着乔姆斯基那一套转换规则,怎么也不能把二者统一起来。    60年代后期,C.菲尔莫尔(1929~ )还从另一方面非难乔姆斯基。乔姆斯基把“名词短语”、“动词短语”这些句法单位作为“原始成分”, 以为这些是最深的根底,可是菲尔莫尔却提出“格”的观念,认为“施事”、“受事”这些语义关系才是最基本的层次。例如表示某人用钥匙开门, 可以说The man opened the door with the key,或The door was opened by(或with)the key,也可以说The key opened the door。    在这几个句子的表层中,主语、宾语各不相同,但是在深层结构中, the man(人)总是施事格,the door(门)总是受事格,the key (钥匙) 总是工具格。他所谓“格”不是传统语法中的语法形式,而是语义关系,所以他的学说称为“格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