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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元论

二元论,本体论的一支,主张世界有精神和物质两个独立本原的哲学学说。和一元论相对立。认为宇宙由两种主要不可缺少且独立的元素组成,至于是哪两种元素,则不同的学说不尽相同。如笛卡儿的精神与物质二元论(心物二元论),琐罗亚斯德教的善恶,光明黑暗二元论,如摩尼教的上帝与魔鬼二元论,甚至中国的阴阳(太极)也是二元论的例子,彼此有着相类相异之处。  17世纪法国的R.笛卡尔是哲学史上典型的二元论者。他认为,精神和物质是两种绝对不同的实体,精神的本质在于思想,物质的本质在于广袤;物质不能思想,精神没有广袤;二者彼此完全独立,不能由一个决定或派生另一个。哲学史上还有一些哲学家的思想体系中包含有二元论的因素。如17世纪荷兰的B.斯宾诺莎认为,“神”即自然,是世界的唯一实体,它有无限多的属性,其中可以为人类所知的只有广袤(物质性)和思维(精神性)两种,二者绝对独立,不能相互影响。  二元论把物质的派生物精神当作完全脱离物质而独立的东西,因而不能科学地解决世界的本原问题。同时,由于它违背了科学所证明的基本事实,所以也不能真正将物质与精神绝对独立的原则贯彻到底。笛卡尔为了说明物质实体和精神实体的来源,不得不承认上帝是“绝对的实体”,无论物质实体,还是精神实体,都得依赖于上帝。这样,他的二元论最后还是倒向了客观唯心主义的一元论。

一元论与二元论的分歧

  一元论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物质或者意识,两者中之一,二元论认为精神也是世界本原之一。到底谁对谁错,弄清了物质与精神的关系问题也就澄清了。   物质和精神是哲学所要研究的基本问题之一。弄清这两个概念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在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方面都有重要意义。但随着人类认识的发展,传统哲学中的一些不实之词必须予以彻底纠正或清除。否则,哲学就不可能得到发展。下面谨就这两个概念及其相互关系略陈一二以供参考。   在当代人看来,所谓物质,就是构成事物本体的诸要素的统称。各种事物都是物质存在的不同形态。所谓精神,就是指人类所特有的思维运动及其产物(即认识)的总和。   在讨论物质与精神的关系时,必须限定所讨论的物质是自然界的物质,还是人类世界的物质。为使讨论严谨起见,首先必须对“自然界”和“人类世界”这两个概念加以限定。在当代科学看来,所谓自然界,就是指其运动演变不受人类实践制约的那个物质世界。所谓人类世界,就是指其运动演变受人类实践制约的那个物质世界。可见,自然界和人类世界是不同的两个物质世界。   显然,自然界的物质与人类的精神互不相干。只有处于人类实践领域里的,已经成为人类实践直接或间接的实践对象的物质,即人类世界的物质才和人类精神有关。因此,只有在人类实践领域来讨论物质与精神的关系才有意义。那么,两者有什么关系呢?由于人类实践有认识世界的实践和改造世界的实践两种,因而又要看所讨论的物质是处于人类认识世界的实践领域呢,还是处于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领域。   通过以上分析和限定,我们就可以清晰地看到,在人类认识世界的实践中,是物质通过人类实践决定了人类的精神。这也就是传统哲学所说的认识源于实践。而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则是人类的精神通过人类实践决定了物质——因为人类世界的事物都是人类改造世界实践的产物。各种产品都是人类生产实践的产物,各种社会制度的确立和变革都是人类社会革命和改革实践的产物,无一例外。而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无论是生产劳动还是社会革命,都是在人类精神的支配和制约下进行的。人类总是在认识世界的实践中获得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然后再运用这些认识来指导自己改造世界的实践去改造客观世界的。   由上述物质与精神的关系可以明显看出:物质和精神的关系只有在人类实践中才能发生。在认识世界的实践中强调唯心主义是完全错误的,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强调唯物主义也是极其错误的。要想科学地改造世界,必须科学地认识世界。

二元论逻辑理论

  所谓二元论(Dualism),在哲学上可分两方面说:第一是形上学的(Metaphysical)二元论;第二是知识论上的(Epistemological)二元论。前者是说,在任何既有的领域之内,都有两个独立而不可相互还元的实体(Substance)。换言之,宇宙最根本的实在是二而非一。例如,柏拉图的二元论,他划分感性世界和睿智世界(The Sensible World and Intelligible World)之同,我们不能把前者还元成后者,或把后者还元成前者。近代的笛卡儿及其学派(Cartesian)的二元论是说,根本的实在有二:一为思惟性的(Thinking)实体,一为具有扩延性的(Extended)实体,即通常所谓的精神与物质之二分。笛氏之后的理性论大师莱布尼兹(Leibnizn)及其学派也有其特殊的二元论,他们把世界分成现实的和可能的,但认为我们的这个世界是所有可能世界当中最好的一个世界。至於近代最伟大的德国哲学家康德(I.Kant),他的二元论是说,我们所能认识的只是现象(Phenomenal),即经验及可能经验的事物,而物自体(ThingInItself)或本体(TheNoumenal)不可知。其次,所谓知识论上的二元论是说,吾人的认识对象(被知觉或记忆的事物)和内容(呈现在认识主体心中的感觉与料、记忆或概念等)是截然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