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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娶

指嫁女和娶媳,泛称男女家庭缔结婚姻关系。相传中国古代伏羲制嫁娶、女娲立媒妁,才开始建立婚姻关系;至周代始制订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六礼,结婚过程中一定要经过这六种繁复而隆重的过程与仪节,婚礼才算完备。“纳采”是男家想要和某一女家通婚时,一定会先请媒人备礼物前往女家说亲,借以取得女家同意议婚的行事;“问名”是男家载备礼物到女家取得女子的姓名及身家履历资料的行事;“纳吉”是男家将取得的身家履历资料拿到家庙中卜问吉凶,得吉兆后,又请媒人备礼物前去通知女家喜讯的行事,缔结婚姻的事大致确定;“纳征”是请媒人准备丰厚的礼物正式向女家行聘,以证成婚礼;“请期”亦是由男家主动,先卜得吉日,再请媒人备礼物通知女家迎娶的时间并征询同意;“亲迎”是由新郎依议定时间亲自前往迎娶新娘,借以表示极度重视、亲厚的行事。  婚礼的仪节因为时间的流衍,历代都有所变革;再加上地域广袤,大江南北也有所不同。台湾民间闽南和客家的婚俗,多源于中国福建、广东两地,然因时空的差異,在大同之中,也有些小異。中国的嫁娶婚,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決定的一种安排婚或嫁娶婚的形式。为表示对婚礼的尊重,一般人家都会要求在进行婚嫁时,一定要“明媒正娶”、“六礼齐到”,这才是真正的“大婚”。而这种大婚的礼仪,须由父母亲作主,并透过媒人的媒合。传统上台湾民间称依礼行此六礼的称“大娶”;如招婿或半招半嫁,则称为“小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