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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马克

让-巴普蒂斯特·拉马克(Jean-Baptiste Pierre Antoine de Monet, Chevalier de Lamarck,1744年8月1日-1829年12月18日),法国人,1809年发表了《动物哲学》(Philosophie zoologique,亦译作《动物学哲学》)一书,系统地阐述了他的进化理论,即通常所称的拉马克学说。书中提出了用进废退与获得性遗传两个法则,并认为这既是生物产生变异的原因,又是适应环境的过程。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一书中曾多次引用拉马克的著作。 让-巴普蒂斯特·拉马克 拉马克认为,生物经常使用的器官会逐渐发达,不使用的器官会逐渐退化,是为“用进废退说”。拉马克认为用进废退这种后天获得的性状是可以遗传的,因此生物可把后天锻练的成果遗传给下一代。如长颈鹿的祖先原本是短颈的,但是为了要吃到高树上的叶子经常伸长脖子和前腿,通过遗传而演化为现在的长颈鹿。又例如上一代是为举重选手,则子代应遗传得自父母之强健肌肉。  拉马克的理论经不起古典遗传学(孟德尔遗传学)的推敲。德国的科学家魏斯曼(August Weismann)曾经做过一个实验:将雌、雄的老鼠尾巴都切断后,再让其互相交配来产生子代,而生出来的结果也依旧都是有尾巴的。再将这些没有尾巴的子代互相交配产生下一代,而下一代的老鼠也仍然是有尾巴的。他一直这样重复进行至第二十一代,其子代仍然是有尾巴的,就此推翻了拉马克的学说。  现代分子遗传学已非常清楚,生物的性状功能无论再常用或不常用,也不会编码到染色体中。由于基因在拉马克的学说中不为参考因素,较不符合现代的遗传学,因此在目前的科学界中,拉马克的学说普遍不被接受。目前,较能解释生物的演化的学说为达尔文所提出的天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