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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邓丽君的传人

活动起源

香港海外丽君艺术研究会、搜狐网(sohu.com)联合发起;搜狐博客承办;十余家媒体通力合作;超强评委阵容;后援团明星云集;倾力打造2010年第一文娱盛事——寻找邓丽君的传人! 

活动动机

       在中国的历史上,没有一个歌手能像她那样获得过“十亿个掌声”;  在中国的历史上,没有任何歌手能像她那样为遍布世界的华人所喜爱;  在中国的历史上,也没有任何歌手能像她那样,能同时在几代人的内心播下温馨而长久地记忆……  她,就是邓丽君。  邓丽君已经离开我们十五年了。  在这个怀念的季节,那曾经发自内心的“十亿个掌声”将如何写下自己的怀念?  那些仍然热爱邓丽君歌声的人们,又将如何“追寻”她的身影?  伟大的“小人物”——卓别林尚在人世时,热爱他的影迷曾发起过模仿他举止的活动,有个夸张的说法说,一位模仿者酷肖的程度甚至获得了比卓别林还卓别林的褒奖;  美国猫王去世后,模仿猫王的猫迷更是长年不息……  这模仿,意味着仰慕;  这模仿,也意味着怀念;  这模仿,更意味着追寻……  在邓丽君仙逝十五周年的时候,我们决定发起这样的纪念活动:  你的扮像——是否婉如邓丽君重生?  你的声音——是否像邓丽君一样柔美?  你的举止——是否像邓丽君那样温文尔雅?  来吧,让我们怀念——模仿——追寻一代巨星邓丽君。  

活动阵容

组委会成员:总策划:刘诗昆(著名钢琴演奏家,音乐教育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全国委员,香港{海外}文学艺术家学会会长,等)总监制:张朝阳(搜狐公司董事局主席)文化总顾问:余秋雨(著名文学作家,文化学者)艺术策划:孙颖(著名钢琴与琵琶双演奏家,港台和海外报刊专栏作家,中国全国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执行总监:赵牧(搜狐博客总监)媒体顾问:鞠健夫(著名娱评作家,搜狐名博,《扬子晚报》文艺部主任)宣传顾问:陈大鹏(著名作家,文艺评论家,《解放军报》高级编辑)活动统筹:詹煜(资深大型活动策划及主办人)服装顾问:谢锋(著名服装设计师)造型顾问:TONY(著名造型师)形体顾问:蔡梦娜(著名舞蹈家)营销顾问:李光斗(著名品牌战略专家)品牌顾问:杨石头(智立方国际品牌管理顾问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项目推广:徐鹏(资深策划人)高级音乐艺术顾问团各专家顾问(以姓氏笔画为序):马兰(著名戏曲表演艺术家)王立平(著名作曲家,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文史研究馆馆员,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主席)刘廷禹(著名作曲家,中国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重大文艺表演活动音乐总监,“好风好雨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秉义(男中音歌唱家,国家一级演员,政协委员。)李谷一(著名歌曲家,戏曲表演艺术家,中国大众音乐协会主席)李双江(著名歌唱家,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艺术学院音乐系主任,文职将军)吴雁泽(著名歌唱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中国音乐家协会顾问)张亚东(著名音乐制作人)金铁霖(著名声乐教育家,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原中国音乐学院院长)莫华伦(香港著名男高音歌唱家、澳门艺术节艺术总监)梦鸽(总政歌舞团著名歌唱家、全国青联常委、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青联委员。)韩红(空军政治部文工团副团长、全国政协委员、全国青联常委、中华海外联谊会理事)蔡国庆(全国青联常委,中国轻音乐协会常务理事,总政歌舞团国家一级演员)薛伟(著名小提琴演奏家,中央音乐学院教授。)评委会成员由顾问团协商确认产生

合作媒体

《扬子晚报》《京华时报》《广州日报》《天天新报》《羊城晚报》《法制晚报》《北京青年报》《北京娱乐信报》《新京报》BTV《每日文娱播报》《解放军报》《中国日报》《大河报》《武汉晚报》《华西都市报》《成都商报》《今晚报》《钱江晚报》《辽沈晚报》《渤海早报》《重庆晚报》《羊城晚报》《新闻晚报》《华商报》《三湘都市报》《深圳晚报》《大连晚报》《城市晚报》《哈尔滨生活报》《齐鲁晚报》等。

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2010年1月29日——2010年6月12日  

活动赛程

海选报名、提交作品:3月1日---4月20日(20日零点停止报名,已参赛选手可继续提交作品); 15强选手产生:4月21日---4月30日(此期间已报名选手可继续提交作品并接受网友的投票,4月30日零点停止投票,根据网络人气指数以及专家评审的打分综合评选出15强选手,其中网络人气指数占40%、专家评审打分占60%); 3强选手产生:5月1日---5月31日(此期间将为15强选手集体造型,进行线下PK,由评审团选出前3强); 3强选手培训:6月1日---6月10日(此期间将为3强选手集体封闭培训,准备参加香港红磡体育馆演出) 3强选手演出:6月中旬

参赛对象

年满18周岁,喜欢唱歌的你。(男女不限) 报名者须在报名当日已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报名者必须已经认真阅读并同意“一个时代的记忆”寻找邓丽君活动《搜狐网络参赛选手注意事项》、《搜狐网络海选协议与声明》。

评选机制

海选15强入围赛:根据网络人气指数以及专家评审的打分综合评选出15强选手。友情提示----该活动为选秀活动,视频参赛作品的数量也会帮助专家评委更全面的了解您,也希望有梦想冲击大奖的选手挑选更多的精彩演唱视频参赛;(报名的选手上传视频数量不做任何限制) 报名选手在参赛期间可以通过个人博客,图、文、视频全方位的展示自己,这一项将会提升选手的综合评分。 最终产生3强选手:经过海选进15强的选手,根据专家评审团评分评选出最终3强选手。 友情提示:作品数量、作品质量将为您提高人气指数,另外也为专家的评分提供最有说服力依据。

参赛选手注意事项

报名者必须上传至少一个自己唱歌的视频; 通过非正常手段获得人气指数的选手,一经发现立刻取消比赛资格,并删除所提交的所有作品; 在活动中禁止对所有的参赛选手语言攻击,我们要尊重所有敢于展示自己的选手,一旦发现上述行为,取消参赛资格,情节严重将删除博客,禁止以后所有的博客活动; 报名者上传自己原创、翻唱、才艺视频作品,参赛作品不得同时参加与本活动类似的竞赛活动,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报名者不得拥有任何歌星、表演或经理人合约,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搜狐网络海选协议与声明

(请参赛网友务必认真阅读以上协议和声明,如若参赛表示接受此协议)本次活动凡中国公民都可以参加(包括台湾,香港,澳门地区); 报名参加“一个时代的记忆”寻找邓丽君活动,前三名选手须与香港海外丽君艺术研究会签约成为旗下艺人,未经同意不得参与任何对外表演,所有演出之版权皆属香港海外丽君艺术研究会拥有。 参赛者保证其提交的所有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或专利权。如果参赛者违反前述保证,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责任及后果由参赛者自己承担,与活动的主办方及承办方无关; 对于用户通过搜狐网络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论坛、BBS、新闻评论、博客、图片、网摘等频道)上传到搜狐网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用户同意授予搜狐网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非独家的和再许可的权利和许可,搜狐网可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该等内容的全部或部分,和/或将此等内容的全部或部分编入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 评选方法将采取网上点击投票的方式进行,对于恶意刷票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进行不公平竞赛的行为将处以删除作品、取消参赛资格的处罚; 活动主办方将在获奖名单公布日,在活动网站上公布获奖名单。获奖公布后,获奖者如果未在主办方指定地点和规定的时间内亲自领取奖品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其身份证明,详细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则视获奖者为自动放弃奖项。活动主办方将有权自行处理被放弃的奖项; 搜狐网对作为奖品中的非由搜狐网产生和提供的其他方产品不承担任何责任; 获奖者因获奖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承担,奖品不得折现。活动主办方有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代扣代缴相关税费; 活动主办方的员工、本次活动的广告代理公司和经销商的员工及以上人员的家属不得参与本次活动,以示公允; 主办方和承办方有权审查参赛作品,对于涉及反动、色情、暴力、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或其他主办方认为不宜的内容,主办方和承办方有权取消该参赛作品参加本次活动的权利; 本活动由搜狐网和丽君海外艺术研究会共同发起,奖品由搜狐网和丽君海外艺术研究会提供,本次大赛的一切解释权归属搜狐网和丽君海外艺术研究会。  最终解释权归搜狐公司与丽君海外艺术研究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