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新闻频道
国歌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和标志,容不得任何亵渎与侮辱。近日在横州市,却有人使用国歌为纠纷视频配乐,结果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了。
12月14日,横州市公安局网安大队通过网络监测,发现了一条短视频,画面上显示的是多人纠纷,然而配乐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为此横州市六景派出所立即传唤视频传播者淡某到案调查。
横州市公安局六景派出所民警 沈建涛:根据他的说法是,他看到这场景心中暗爽,然后想配文配一个慷慨激昂的音乐,但是由于淡某个人的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维护我们国歌的神圣,然后就私自配用了国歌这个配乐。
经审讯,淡某对其侮辱国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第十五条及《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第(一)、(三)项之规定,对淡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记者 | 横州台 吴彩冰 甘启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