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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昭

      林昭(1932年12月16日~1968年4月29日),原名彭令昭,苏州人,基督徒。林昭在1957年的反右运动中因公开支持北京大学学生张元勋的大字报“是时候了”而被划为右派分子,后因“阴谋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罪,反革命罪”在1960年起被长期关押于上海提篮桥监狱,在狱中她坚持自己的信仰,并书写了二十万字的血书与日记,控诉了中国当局的对她残酷政治迫害和压迫,表达自己追求人权,自由和平等的信念和追求。1968年4月29日林昭被当局在上海秘密枪决,当局从未正式公布过判处林昭死刑的罪名。1980年8月2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之前判决,以精神病为由平反为无罪,并认定该案为冤杀无辜。1980年上海高院再次做出复审,认定以精神病撤销判决不妥,撤销1980年裁定,但仍与之前判决一并撤销,宣布林昭无罪。

家世

      林昭       彭令昭进大学后改名为林昭。父亲彭国彦曾是江苏省县长考试第一名,做过吴县、江阴等县县长,母亲许宪民很早就参与进步革命,大舅舅许金元曾任中共江苏省委青年部长,“四一二”事件中,被国民党处决沉尸长江。

革命

       受家庭的影响,年轻的林昭对中国共产党的革命行为抱有很大的热情,在景海中学高中毕业后,林昭不顾母亲反对,于1949年7月考进“革命摇篮”苏南新闻专科学校,决心“与家庭生不来往,死不吊孝”,投身到革命中去,甚至曾经无中生有地揭发过自己的母亲,多年后,林昭对此感到很不安:“他们要我井里死也好,河里死也好,逼得我没办法,写了些自己也不知道的东西,我不得不满足他们……我没存心诬陷你”毕业后林昭随苏南农村工作团参加苏南农村土改。1952年开始在《常州民报》、常州文联工作,期间林昭深入工人之中,撰写了许多报道。

北大

       1954年,林昭以江苏省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了北京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由于林昭勤学多思,受到游国恩教授的赞赏,建议林昭调入文学专业,未果。林昭与另一位才女张玲任校刊编辑,负责副刊《未名湖》。1955年春,林昭参加了北大诗社,任《北大诗刊》编辑。1956年秋,《北大诗刊》停办后,林昭成为综合性学生文艺刊物《红楼》的编委会成员之一,被称为“红楼里的林姑娘”。该刊物主编是乐黛云。《红楼》第2期的责任编辑是林昭和张元勋。       1957年5月19日,张元勋等贴出大字报《是时候了!》,这是为了响应中央的鸣放号召,随后几天北大的大字报越来越多,学生互相辩论,有人认为大字报中的右倾言论是反革命煽动。5月22日,林昭在辩论中公开反对那些上纲上线的批评,并说:“我料到一旦说话也就会遭到像今晚这样的讨伐!我一直觉得组织性与良心在矛盾着!”5月29日,《红楼》编辑部举行会议,宣布将张元勋与李任开除出《红楼》编委会,原因是他们参加右派刊物《广场》编委会,林昭在发言批判时对张元勋说:“我有受骗的感觉!”6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这是为什么?》,将提意见的言论说成是右派分子乘机向党进攻。       1957年秋,张元勋、林昭等人被打成右派分子,林昭吞服大量安眠药自杀,但被及时抢救过来。于是她被认定为对抗组织、“态度恶劣”,遭到加重处分:劳动教养三年。林昭不服,跑到团中央质问:“当年蔡元培先生在北大任校长时,曾慨然向北洋军阀政府去保释‘五四’被捕的学生,现在他们(指北大领导)却把学生送进去,良知何在?”后因新闻专业副系主任罗列怜其体弱多病,冒险为之说情,林昭得以留在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专业资料室接受群众“监督改造”。      1957年12月25日,张元勋被秘密逮捕,判刑八年。北大当时约有八千学子,其中约有1500名师生被打成右派,他们中的许多人,被开除公职与学籍,发配到边疆荒野,20多年后才得以平反。她在反右时被划为右派。因为拒绝认罪,被长期关押在上海的监狱,在监狱中写下二十万字的日记,揭露官方的迫害,表达对于人权、自由和平等的渴望。       1958年6月起,林昭在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资料室监督劳动,期间与同在资料室“劳动考察”的人大学生“右派分子”甘粹产生爱情,他们提出结婚申请,但上级批评他们谈情说爱是抗拒改造,不准他们结婚。1959年9月,甘粹被发配到新疆进行劳动改造。林昭病情加重,冬天咳血加剧,请假要求回上海休养。1960年春,人大校长吴玉章先生批示准假,林昭由母亲接回上海。

上海

      通过调养,林昭病情渐有好转,并在上海认识了兰州大学的研究生顾雁、徐诚,当时兰大的张春元等人,正在准备筹办针砭时弊的《星火》杂志,随后林昭的长诗《海鸥之歌》和《普鲁米修斯受难之日》,在《星火》第一期上发表。但很快涉及《星火》的人员,都被抓捕。1960年10月,林昭被逮捕入狱。       1962年初,林昭得以保外就医。期间曾要求上海的无国籍侨民阿诺,将《我们是无罪的》、《给北大校长陆平的信》等带到海外发表。       1962年12月,林昭又被捕入狱。在狱中林昭曾多次绝食、自杀,并分别两次给当时的上海市长柯庆施、《人民日报》写信,反映案情并表达政治见解,都没有回音。林昭在狱中,没有笔和纸,竟然都是用血在白色的被单上写作。另外,由于林昭拒绝违心地服从,被狱卒视为表现恶劣,遭受较严重的虐待,林昭在血书中写到:“光是镣铐一事人们就玩出了不知多少花样来:一副反铐,两副反铐;时而平行,时而交叉,等等不一。臂肘之上至今创痕犹在不消说了,最最惨无人道酷无人理的是:不论在我绝食之中,在我胃炎发病痛得死去活来之时,乃至在妇女生理特殊情况期间,不仅从未为我解除过镣铐,甚至从未有所减轻!比如在两副镣铐中暂且除去一副”。       1965年3月23日,林昭开始写《告人类》。       1965年5月31日,开庭审判,林昭被判有期徒刑20年。林昭随后血书《判决后的申明》。        1965年7月至12月,第三次给《人民日报》写信。       1966年5月6日,北大同学张元勋来到上海,同林昭母亲许宪民到上海提篮桥监狱看望她。       1968年4月29日,林昭接到改判的死刑判决书,随即在上海龙华被枪决。5月1日,公安人员来到林昭母亲家,索取5分钱子弹费(事件在1981年在打倒四人帮的报道“历史的审判”一文中提到)。

尾声与平反

      林昭父亲在女儿被捕一个月后服药自杀。林昭母亲则精神失常,后因医院拒绝医治,1975年在上海外滩自杀。林昭弟弟彭恩华,2004年8月3日逝世于美国犹他州Sandy城,享年59岁。 林昭的妹妹彭令范1980年后移居美国。       1980年8月2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沪高刑复字第435号”刑事判决书,撤销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1962年度静刑字第171号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1967年度沪中刑[1]字第16号两次判决,宣布林昭以精神病为由平反为无罪,结论为“这是一次冤杀无辜”;而1981年1月25日上海高院的“沪高刑申字第2346号”刑事判决书中认为80年的判决书宣告无罪的理由为精神病不妥,“在病发期间的行为不应以反革命罪论处……林昭的行为既不构成反罪……沪高刑复字第435号判决在适用法律上亦属不当,均应与前两个判决一并予以纠正”,撤销了1980年“沪高刑复字第435号”判决书,但依旧对林昭宣告无罪。另在1980年12月在北京举行追悼会,但其档案仍被中共绝密封存五十年。林昭之墓       2004年4月22日,林昭骨灰由苏南新闻专科学校与北大部分师生集资立碑并被安葬在江苏省苏州市木渎镇灵岩山的安息公墓。       林昭的档案,包括在狱中写的大量血书,1980年代曾一度开放,但不久又被封存。2003年,中国独立制片人胡杰先生把他过去五年中亲自寻访认识林昭本人的80人的录象纪录,更通过特别途径拍摄到林昭狱中文稿,完成了纪录片《寻找林昭的灵魂》;其相关的采访并成功刊登于2004年8月11日《冰点》,其后访问被“团中央青年报刊阅评小组”评为“以大篇幅报道敏感事件与人物,值得商榷,也不客观”。但年终时因题材关系,另外“文气丰沛,贯穿首尾”,被章诒和评为她所看过描写林昭最好的一篇,因而得该年度最佳特稿奖。

相关内容

       2008年4月29日是她遇难四十周年纪念日,到江苏苏州灵岩山上探访的民众越来越多,但遭到当地政府的监控。因为近年来拆迁、贫富不均、物价上涨等造成普通民众不满情绪日趋严重,很多人以探访她的墓地表达不满。有媒体报道称,当地地方政府最近在墓地附近大树上安装摄像机,监控扫墓人士,很多人不得不戴口罩和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