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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彩娥

台湾舞蹈界人物。1926年出生于屏东的李彩娥,是台湾传统走向现代的第一批文化艺术工作者。当时台湾民眾需透过日本殖民教育去接受到现代化的影响,因此许多学生留学日本京都。1938年因家庭因素跟随父母迁往日本,在台湾文化前辈蔡培火先生的鼓励协助下,拜当时在日本已造成风潮、小有名气的石井漠为师。进入石井漠舞蹈体育专科学校接受舞蹈教育,成为台湾第一个赴日习舞的舞蹈家。当时还曾代表石井漠舞蹈学校参加第一屆全国舞蹈大赛之少年组个人赛,演出《太平洋进行曲》,果然不负眾望,脫颖而出。之后仍多次参赛,成为各类舞蹈比赛的常胜军。从小就展现舞蹈特殊天份。  1942年因父亲过世,李彩娥毅然決然回到台湾接管家中产业,暂别舞蹈。直到1949年,为当时南台湾贫乏的舞蹈环境扎根,她复出开班授课,从此投入从事舞蹈教育的工作。在以南台湾的舞蹈教育为重的前提下,她在屏东成立了“李彩娥舞蹈研究所”。在当时的社会风气下,想推广现代舞艺术的发展仍不是件容易的事,因此舞蹈研究所开创之初,困难重重,尽管如此她仍然带动了南台湾习舞风潮。1952年因为“民族舞蹈推行委员会”的成立,李彩娥首次尝试编创民族舞蹈,重要作品例如:《王昭君》、《天女散花》、《剑舞》、《苗女弄杯》。除了民族舞,李彩娥也持续芭蕾与现代舞的编创,例如:《不倒翁》、《渔歌晚唱》、《少女的祈祷》、《小夜曲》等等。而1963年以台湾民谣编出贴近土地的舞作《恆春调》(思想枝)、《卜卦》(乞食歌)、《宜兰调》(丟丟铜)等等,都深得观眾喜爱。在1971年成立以妇女为主的“创美教室”,推广女性的生活之美,首开妇女韻律舞风潮。也在友人的鼓励下,将自己设立舞蹈韻律教室、健美概念与心得集结成书,出版《创美教室》舞蹈专书。  她对舞蹈耕耘奉献长达四十馀载,1991年获得教育部颁发的“中华民族艺术薪传獎”、1998年荣获第六屆“全球中华文化艺术獎薪传獎”、2000年又荣获高雄市第十九屆文艺獎“舞蹈类终身成就獎”,她得到了国宝级的肯定,堪称台湾的“舞蹈生活教育家”。  她曾说:“借由舞蹈,她能把自己独树一格的价值观与人分享。”至今她背负著舞蹈传承的责任,为多元舞蹈赋与新生命。逾60年的舞蹈生涯与贡献,专研各类舞蹈领域,勇于接受创新的舞蹈思潮。现年80岁的她,仍持续为南台湾的舞蹈教育不遗馀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