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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民

李天民(Lee Ten-Ming)。台湾舞蹈界人物。舞蹈家、舞蹈学者、舞蹈教育家。自幼接受私塾教育。舞蹈经验源自幼时参与东北扭秧歌,精通国术中之拳术与各类兵器、步法和招式。  1941年(民国30年),不顾家人极力反对,进入日本人设立的\满洲映画协会演技科就读,学习芭蕾舞、现代舞、语言、化妆、服装、声乐等科目,建立日后舞蹈技艺的基础。  1946年为培育歌舞剧、电影演员自组舞蹈团,自此开启了下半生辉煌的舞蹈生涯。国共战爭末期,1948年中秋抵台,先在高雄西子湾落腳,并任教于高雄港务局、要塞司令部和高雄海关合办的私立进修小学和屏东师范学院(今屏东教育大学)。1949年应邀担任国防部女青年工作大队舞蹈教官,结识余国芳并谱下一段美满的师生恋曲。  1950年,李天民迁居台北,因居处临近北投省立育幼院,因此对幼儿律动舞蹈萌生兴趣,开始编创儿童舞蹈教材,1950-1966年间编创超过100首的儿童舞蹈。1951年应聘为政工干校(今国防大学)戏剧科舞蹈教官,培养不少戏剧界人士,并经常为陆、海、空军、宪警编创大型联欢舞蹈及军中的艺宣节目。  1954年在台北、基隆自创舞蹈研究社,积极参与劳军和举办发表会、公演、舞蹈比赛等活动。曾编创舞剧《西游记》、《嫦娥奔月》、《白雪公主》、《圣诞夜之梦》、《阿丁阿当游月宮》等。民族舞蹈舞创作有《花木兰》、《精忠报国》、《虞姬舞剑》、《闻雞起舞》、《擂鼓战金山》、《霓嫦羽衣舞》等。  1964年编排电影《黑森林》中的原住民舞蹈场面,获得第十一屆亚洲影展最佳舞蹈獎。同年应聘于中国文化学院(今中国文化大学)舞蹈音乐专修科,将国舞之基本动作彙整成集,并做示范演出。1968年率领该院学生组成中华舞蹈团,参加墨西哥世运文化节表演。1970年再度参加日本万国博览会“中国日”演出。 1970年在台湾艺术专科学校(今台湾艺术大学)创设舞蹈科,至1995年退休为止,任职舞蹈科主任与教授达二十五年。历任多屆中华民国舞蹈学会理事长,并获荣誉理事长一职。  一生为提升台湾之舞蹈艺术不遗馀力,收集各类中西舞蹈音乐,出版数十种《舞蹈教材集》,另一方面在余国芳的协助下,出版的著作有《舞蹈艺术论》、《中国舞谱》、《中国舞蹈集》《中国联欢舞集》、《世界古代舞蹈之研究》、《中国六十年文艺史(舞蹈)》、《山地舞蹈专集》、《中国文化发展史(舞蹈)》、《舞拓》、《台湾原住民舞蹈集成》、《舞蹈编导》、《世界舞蹈史》、《台湾传统舞蹈》、《中国舞蹈史》、《台湾舞蹈史》。主要舞蹈作品有《中华历代衣冠文物乐舞》、《各民族服饰与乐舞》、《佾舞》、《飞天》、《易》、《锦繡中华》、《台湾山地舞》等。培育出许多优秀演员、舞者、舞蹈教师与学者。不断的研究与创新是李天民的特质,生活经验与新知识的累积,丰富了他一生的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