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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

清朝(1644~1911),继明朝之后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君主专制王朝。对外称大清帝国、大清国、中华大清国等,或简称中国,统治者为出身建州女真的爱新觉罗氏。清朝的前身是1616年由努尔哈赤建立的后金政权,1636年皇太极将国号改为大清。1644年,清军由明朝将领吴三桂引领入关,打败李自成的顺军,随后多尔衮迎顺治帝入关,并迁都北京,清朝从此取代明朝成为实质统治者。 1888年后的大清国旗 历经康熙、雍正及乾隆三帝,综合国力及经济文化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这段历史被后人称为康乾盛世或康雍乾盛世,为中国历史上一盛世(有争议)。清朝后期,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先后发动了两次鸦片战争。清政府被迫与之签定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为维护其统治,晚清政府开展了“师夷长技以自强”的“洋务运动”,奠定了近代中国民族工业的基础。1898年,光绪帝开始了“戊戌变法”,但受到了保守势力的阻扰,变法失败。1911年10月10日(宣统三年)辛亥革命爆发后,各省纷纷独立。1912年2月12日,溥仪退位,清朝结束。清朝共十一帝(后金的建立者努尔哈赤并未称帝,被追封为清太祖),统治关内269年。  清朝与中国历史上的其它朝代一样,本来并无法定的国旗与国歌。近代以后,随着西方国家用武力打开清朝国门,清朝逐渐引入西方国家的一些概念,其中就包括国旗与国歌。1888年(光绪十四年),清政府认定“黄底蓝龙戏红珠图”(即俗称的“黄龙旗”)为大清国旗。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初,清朝曾先后使用《普天乐》、《李中堂乐》、《颂龙旗》作为其半官方国歌或代国歌。1911年,清政府将《巩金瓯》定为正式国歌。不过由于辛亥革命的爆发,《巩金瓯》后来没有流行开来。清朝在中国历史纪年表中的位置   夏     约公元前2070—约公元前1600  商     约公元前1600—公元前1046  周     公元前1046—公元前221  西周     公元前1046—公元前771  东周     公元前770—前256  春秋      公元前770—前476  战国      公元前475—前221  秦     公元前221—前206  汉     公元前202—公元220  西汉     公元前202—公元8  新      公元9—23  东汉     公元25—220  三国    公元220—280  魏      公元220—265  蜀      公元221—263  吴      公元222—280  晋     公元265—420  西晋     公元265—316  东晋     公元317—420  十六国    公元304—439  南北朝   公元386—589  北朝     公元386—581(在北方,经历了北魏、东魏和西魏、北齐和北周五个朝代,史称“北朝”)  南朝     公元420—589(在南方,东晋之后,经历了宋、齐、梁、陈四个朝代,史称“南朝”)  隋     公元581—618  唐     公元618—907  五代十国  公元907—979(唐灭亡后,在北方先后出现了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和后周五个较强大的王朝。与此同时,南方各地又陆续并存过九个较小的割据政权,即吴、南唐、吴越、楚、前蜀、后蜀、南汉、南平及闽等九国;北方河东地区则有北汉势力。史称“五代十国”)  宋     公元960—1276  北宋     公元960—1127  南宋     公元1127—1276  辽      公元916—1125  西夏     公元1038—1227  金      公元1115—1234  元     公元1271—1368  明     公元1368—1644  清     公元1644—1911  中华民国  公元1912—1949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10月1日成立

18世纪的清朝疆域

 18世纪的清朝以及部分朝贡国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清朝的疆域是:北起蒙古唐努乌梁海地区及西伯利亚南部,南至南海,包括“千里石塘、万里长沙、曾母暗沙”(即今西沙群岛、南沙群岛等南海岛礁),西南达西藏、云南省至缅甸北部的南坎、江心坡等地,西尽咸海与葱岭地区,包括今新疆以及中亚巴尔喀什湖,东北抵外兴安岭,包括库页岛,东南包括台湾、澎湖群岛。极盛时期总面积达1300万平方公里。  除此之外,许多国家也与清朝有藩属关系,除了原有的朝鲜、琉球及安南外,还有南掌(老挝)、暹罗(泰国)、缅甸、以及南洋群岛的兰芳共和国,西南有廓尔喀(尼泊尔)、哲孟雄(锡金)、不丹,中亚、西亚有浩罕、哈萨克、布鲁特、布哈尔、山克、爱乌罕(阿富汗)等藩属国。

清朝行政区划

  清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基本沿袭明制,但根据自身实际做了很多改革,如东北三省、西藏、新疆及其它少数民族地区行政区划和内地不同。

·内地行政区划

  清朝继承元明以来的分省建制,以省为地方上的最高行政区域,下设府、厅、州、县,构成地方上的省、府、县三级基本行政系统组织。  乾隆八年(1743年)定顺天府之地为四路厅、二十四州县,州县隶属于路厅。设官有兼管府尹事大臣一人,由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简。府尹正三品,府丞正四品,俱各一人。府尹总管京畿及四路的政令条教,“以成首善之化”,比一般府尹权力大,品级高,如升调州县官,可与总督会衔。府丞掌学校政令。属官有治中、通判,经历司经历,照磨所照磨,司狱司司狱,皆汉人。儒学教授,满、汉各一人:所辖四路厅同知正五品,各一人;州、县,知州、知县正七品,俱各一人。大兴、宛平二县并与五城兵马司分区而治,比外县高一品级。  天聪八年(1634年)设盛京,顺治元年(1644年)入关,原来盛京的六部俱废。自顺治十五年(1658年)至康熙三十年(1691年)又重建户、礼、兵、刑、工五部。均置侍郎以下官,称“盛京五部”。又设盛京内务府,为外地所无。自顺治十年设辽阳府,十四年更名奉天府,至光绪三十三年改行省。奉天府所辖地方为府二,兴京同知一,直隶厅一、厅二,州五,县十四。设官有兼领府事大臣一人,由盛京五部侍郎内特简,后归盛京将军兼辖。府尹,满洲一人;府丞,汉一人,品级同顺天府。属官治中、围场通判、库大使、经历、司狱、巡检兼司狱、府学教授,俱各一人。府尹主府事,小事决之,大事呈报。  总督为省级的最高长官,全称为总督某某省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或兼巡抚事。清朝一共建立了二十三个省,其中内地十八省为沿袭旧制或以旧制为基础,其余在边境并为清末所置。这些省是:直隶、奉天、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台湾、新疆、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其中奉天、吉林、黑龙江、新疆、台湾为后设。理论上总督管两省或两省以上的地方军政事务,尤其侧重军事。雍正元年定总督加衔制,加尚书衔的兼都察院右都御史,从一品:余为兵部右侍郎兼右副都御史,正二品。有清一代,全国共设总督九人,即东三省、直隶、两江、陕甘、闽浙、湖广、四川、两广、云贵。此外还在省级地方设有专门管理漕运的漕运总督和治河的河道总督。  总督之下设巡抚,其全称为巡抚某省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或节制各镇,职权很广泛。有的加侍郎衔,为正二品,否则为从二品。巡抚基本上是管一省,也侧重于军事,但比总督管民政更多,为总管一省军事、行政、监察及教育在内的高级长官。清朝所设巡抚共二十一人,其中由总督兼的有奉天、直隶等八人,单独设的有江苏、安徽等十三人。山东、山西等五省巡抚皆兼提督衔,贵州巡抚兼节制兵马衔。  各省设提督学政一人,由侍郎或科道进士出身的官员中委任,带原品级,掌学校和科学考试之政令。  各省设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使司或藩司。布政使为从二品,每省一人,但江苏设二人。布政使实际是一省长官,上承朝廷旨令,下帅府、州、县官,但因有督抚之设,渐居次要。其属经历司经历、都事,照磨所照磨,理问所理问,库大使、仓大使等,分掌出纳文书、照刷案卷、审核刑名以及保存档案、财政收支等。  各省设提刑按察使司,简称按察使司或臬司。按察使一人,正三品,比布政使地位略低,掌司法监察,“澄清吏治”,常与布政使并称为“布按”。其下设知事掌勘察刑名,司狱检察囚犯,经历、照磨所掌同藩司。  各省设道员,正四品,或有专责,或作为布、按副使。专责者有督粮道或粮储道,简称粮道;又有管河道或河工道,简称河道。官则有的单设,多数为兼任。其他如驿传道、海关道、屯田道、茶马道等,一般由当地同品级官兼道员。作为布、按副使者,有分守道与分巡道。守道由布政使下的参政、参议发展而来,巡道是按察使下副使、金事演变的结果。初设只辖一府,或数道同辖一府,后来有的统辖全省,有的分辖三四府之地。为此,守、巡二道由原来临时性差使变为固定的地方长官。而且前此守道主管钱谷,巡道侧重刑名,久之两者各加兵备衔,所掌渐趋一致。乾隆、嘉庆时又准其密折封奏,权势日益加重,以致有人视道为省下、府上一级地方行政机构。实际上道不完全具备地方政府性质,不过是省级行政机构的派生物。  府是省之下的一级地方行政机构。知府为一府长官,从四品,掌总领属县,宣布条教,兴利除害,决讼检好。三年一考属吏,具其优劣上报。一切要政皆需通过督、抚允准乃行。清朝以知府“为承上接下要职”,故严谕督、抚对其考核。同知正五品,通判正六品,协助知府,分掌粮盐督捕,江防海防,河工水利,清军理事,抚绥民众诸职。属官有经历、知事、照磨、司狱等。  在府之外,同时还有直隶厅、州和一般厅、州。凡统治地方人多并直隶于布政使司的为直隶厅、州,地位与府大致相同。厅设官同知正五品,通判正六品,州设官知州正五品,州同从六品,州判从七品。清朝在全国设有直隶厅四十一个,直隶州七十三个。其外的厅、州,称为散厅、州,地位略同于县。至清末,全国已设散厅七十八个,散州一百四十五个。散厅、州设官与直隶厅、州相同,而品级差一等。散厅、州属府管辖,个别的隶于将军或道员。  县是地方基层政权机构。清末全国设一千三百五十八个县。每县设官为知县一人,正七品,县丞正八品一人,主簿正九品,无定员。知县掌一县治理,主要是决讼断辟,劝农赈贫,讨猾除奸,兴养立教。县丞、主簿分掌粮马、征税、户籍、缉捕诸职。典史掌稽检狱囚。

·蒙古行政区划

  努尔哈赤起兵时得到蒙古协助,又清朝后宫有大量蒙古嫔妃,八旗中特设蒙古八旗,而外蒙古地区又是清朝前期战争频发地带,故蒙古区划与内地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均不同。  清朝以大漠为界,将蒙古分为漠南内蒙古和漠北外蒙古,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盟旗制。盟由各部定期会盟而形成的机构,旗是分解原来的部落而组成。旗隶于盟。内外蒙古的盟旗设官基本相同。每盟设盟长、副盟长各一人,掌管盟务。盟长先由各旗会盟时,从旗长即札萨克中推选。后来改为清朝理藩院开列盟内札萨克,由皇帝任命。其外每盟各设备兵札萨克一人,管理军务。有的盟还设帮办一二人,协理盟务。旗是军政合一的地方政权机构,每旗设旗长一人,又名札萨克,掌全旗要务。又设协理副之。其属有管旗章京、副章京及参领、佐领、骁骑校等官。札萨克等官员多数都是原来蒙古各部落的首领并经清朝封有爵位的王、贝勒、贝子、公、台吉等人。  内蒙古的盟旗是把原来的二十四部,按其活动地区划分为六盟、四十九旗。具体组合是,东四盟:哲里木盟统十旗,卓索图盟统五旗,昭乌达盟统十一旗,锡林郭勒盟统十旗;西二盟:乌兰察布盟统六旗,伊克昭盟统七旗。清朝在这些盟旗之上由理藩院及派驻地方的将军、都统进行管辖。他们是,盛京将军监督哲里木盟的科尔沁六旗;吉林将军、黑龙江将军监督哲里木盟的郭尔罗斯前旗和杜尔伯特旗等;热河都统监督卓索图盟五旗及昭乌达盟十一旗;察哈尔都统主要掌管察哈尔八旗及四牧群,其外监督锡林郭勒盟十旗;绥远城将军管辖土默特二旗并监督乌兰察布盟六旗及伊克昭盟的鄂尔多斯七旗。一些由将军统治(察哈尔,土默特)。  外蒙古虽在清入关前已建立了“九白”的常贡关系,但入关后一度受噶尔丹的骚扰,直到康熙平定噶尔丹之后才恢复并确定外蒙各部的牧地。清封各部首领为汗和王、贝勒、台吉等,如内蒙一样建立盟旗制度。其各部所组合的盟旗是:喀尔喀四部及附额鲁特、辉特部四盟、八十六旗;杜尔伯特部及附辉特部二盟、十六旗;新土尔扈特一盟、三旗。此外札哈沁、明阿特、乌梁海部等,虽也有旗之设,却不属于外蒙古各盟。清朝对外蒙古盟旗的管辖,中央有理藩院的典属、柔远清吏司等机构,地方上有驻防将军或大臣等。其中定边左副将军(或称乌里雅苏台将军)为当地最高统治者,下设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二人,一人由蒙古王公担任,与将军共同管辖喀尔喀诸部盟旗。科布多参赞大臣及帮办大臣管辖杜尔伯特、辉特、新土尔扈特等盟旗及札哈沁、阿明特、乌梁海等旗。库伦办事大臣掌中俄交涉事务,其属恰克图办事司员一人,负责监督中俄贸易。  青海主要为蒙古额鲁特部居牧之地,共分五部、二十九旗。即:和硕特部二十一旗、绰罗斯部二旗、辉特部一旗、土尔扈特部四旗、喀尔喀部一旗。还有察罕诺门汗部自编一旗。每旗各设旗长,掌治一旗,属官之设如内蒙古。旗之上,青海各部与察罕诺门汗部一旗共会一盟,但是不设盟长,而以清朝驻西宁办事大臣莅盟统辖之。道光三年(1823年)又分河北二十四旗为左右翼,每翼设正、副盟长各一人。也有设喇嘛旗管理沙毕纳尔(徒众)。

·西藏行政区划

  清代称藏族为图伯特或唐古特,所居地区分为卫(前藏)、唐(又称喀木)、藏(后藏)、阿里四部。崇德年间达赖及班禅已派人贡于清朝,经康熙至乾隆,先后平定噶尔丹叛乱及其所造成的影响,清朝在西藏便建立了政教合一的制度。当地的最高统治者为?达?赖喇嘛?,驻前藏拉萨,掌全藏政令。班禅喇嘛,驻后藏扎什伦布,掌后藏寺院与其教民。达赖和班禅的宗教政治地位是平等的。达赖与班禅个人之间互为师徒,关系颇为密切。班禅方面:一世班禅为一世达赖之师;四世班禅为四世、五世达赖之师;五世班禅为六世、七世达赖之师;六世班禅为八世达赖之师;七世班禅为九世、十世、十一世达赖之师;八世班禅为十三世达赖之师。达赖方面:五世达赖为五世班禅之师;七世达赖为六世班禅之师;八世达赖为七世班禅之师;十三世达赖为九世班禅之师。  前藏行政机构主要有噶厦和商上。噶厦为总管藏务会议厅,设三品官噶布伦四人。商上为分管财政的机构,除以噶布伦一人管理外,设四品仔琫三人,商卓特巴二人。还有专掌粮务的叶尔仓巴、掌道路的朗仔辖、掌刑名的协尔帮、掌马厂的达琫及第巴等四至七品的各种名目官员。后藏也设四品商卓特巴、叶尔仓巴,五品达琫等官员,掌管相应的政务。武官则有四至七品的戴琫、如琫、甲琫、定琫,从几人至百多人。凡前后藏皆有营寨,按其地理险易和大中小,各设边营官及营官,总计一百六十余人。佛教在西藏盛行,喇嘛很多,有的喇嘛在噶厦、商上任职,而僧官又分国师、禅师、札萨克大喇嘛、札萨克喇嘛、大喇嘛、副喇嘛等,专掌教事。  清朝在西藏设官始于雍正五年(1727年),派驻藏大臣二人,驻前藏,统管前后藏地方及喇嘛事务。后改为办事大臣、帮办大臣各一人,分驻前后藏。按规定,驻藏大臣督办藏内事务与达赖、班禅地位相等,实际驻藏大臣职权更大,是清政府的代表。达赖、班禅及以下呼图克图十八人、沙布隆十二人等活佛转世,称为“呼毕勒罕”,即奔巴金瓶掣签,均由驻藏大臣监督。

·回部(新疆)行政区划

  清政府在新疆实行盟旗制和伯克制。清末建省之前,曾就额鲁特旧土尔扈特部与和硕特部的实况,如内蒙设盟旗制。即:旧土尔扈特部为盟四,和硕特部为盟一。盟下为旗。每盟设正、副盟长各一人,旗设旗长(札萨克)一人,掌盟、旗政令。但是盟长由清朝政府任命,旗长则基本是世袭。此外新疆大部分地区为维吾尔族居住,清代称为“回部”。哈密、吐鲁番率先归服,曾设旗,部长被授札萨克。自康熙至乾隆平定回部诸乱之后,在这些地区不设札萨克,而实行伯克制。伯克原来是回部的酋长,经清朝重新任命,按职责和品级称某某伯克,共三十余名目。最高的为阿奇木伯克,掌综回务,三品至六品,其次为伊什罕伯克,掌赞理回务。四品至六品。其余分掌地亩、田粮、税务的,大抵四品至七品。在清朝所封的札萨克郡王和诸伯克之上,清朝还派驻了伊犁将军,掌天山南北最高军政大权,下设参赞大臣一人辅之。又设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及帮办大臣,叶尔羌办事大臣及帮办大臣,和阗、阿克苏、乌什、库车、喀喇沙尔办事大臣等,以及乌鲁木齐都统、副都统,分管所在回城事务。

·其他民族地区

  甘肃、青海、西藏、四川、云南、广西、贵州等地,历来居住蒙、藏、瑶、壮、彝、黎等少数民族。清朝根据这些地区的特点,以当地的土著人作各级行政机构的长官,清朝政府予以承认,但是当官的人可以世袭,这就是土官制。有文武两类,文官如知府、知州、知县等,皆加“土”字。武官有指挥使司指挥使、长官司长官。从正三品至正七品。此外还有土游击、土都司、土守备等。清朝定制,文职土官共七阶,武职土官共五阶。其承袭、革除、升迁、降调,文隶吏部,武隶兵部。在地方上各归所在总督、巡抚或驻扎大臣、办事大臣等统辖。

建州女真与后金汗国

  12世纪时期,来自东北的女真族曾南下入侵宋朝,建立金朝,后来被蒙古人所灭,女真人遭受了重大打击,除了留在东北的部份部落,这些部落后来又分为三部,其中以建州女真最为强大。15世纪初期,明朝加封建州女真的酋长为建州都指挥使,作为藩属。明政府又先后将建州女真分成三个卫,总称“建州三卫”。当时猛哥帖木儿为明朝建州卫左都督,后因叛乱被杀,建州部被迫南移,最终定居于赫图阿拉,并并入建州卫。  1570年代,建州右卫王杲沿边作乱,被击斩后,儿子阿台继续和明政府对抗。辽东总兵李成梁又发动攻击,向导觉昌安和儿子塔克世在混战中死亡。这场战争使“建州三卫”瓦解,部落零散,各自为政。1586年塔克世的儿子努尔哈赤袭封为指挥使,以祖、父遗留的十三付盔甲,相继兼并海西女真及野人女真,统一了分散在各地的建州女真部落。  1616年,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称汗,国号为金,史称后金。两年后他公布名为“七大恨”的讨明檄文,起兵反明。在1619年的萨尔浒之战,努尔哈赤击败明军,并接连占领沈阳、辽阳、抚顺等城市。不过,努尔哈赤在1626年的宁远战役中被明军的红衣大炮打成重伤,不久逝世。第八子皇太极在一场权力斗争获胜后继位。当时山海关外,明政府只剩下锦州、宁远、松山三个据地,其他已成为后金汗国的领土。  皇太极即位后,因为无法占领锦州及明朝大将袁崇焕镇守的宁远,遂降伏西边的漠南蒙古察哈尔部和东边的朝鲜王朝,并且发动五次入塞攻击,以战争胁迫明朝求和。最后谈判破局,没有和解。1636年,皇太极先后更改“女真”族名为“满洲”、改国号为大清并称帝。1643年皇太极病死,第九子福临继位,是为清世祖。

清朝入关及初期统治

  1644年,李自成的顺军进入北京,明思宗朱由检自杀。吴三桂于同年引清兵入关,大败顺军。之后多尔衮迎福临入关,并把首都迁到北京,而清军继续南下消灭明朝残余力量。同时间,朱由嵩在南京继位,首都设在南京,1645年清军攻破南京后被砍头。后来朱聿键在郑芝龙的拥戴下于福州继位,一年后被清军攻陷。之后朱由榔于肇庆即位,直到1661年清军进入云南后消失。南明势力至此完全灭亡。  清朝在消灭南方反清势力的过程中,联合了原明朝将领吴三桂、耿仲明、尚可喜、孔有德等先后镇压了各地的农民军和南明的军队。  多尔衮为福临的摄政王,颁布剃发易服,导致汉民族反弹,招来清兵的血腥镇压。另外,清初时期还出现了圈地和由此造成的投充。由于圈地和投充造成逃人的问题严重,多尔衮又制定了严禁奴仆逃亡的法律,即逃人法。此政策激化了京畿地区的民族矛盾。为缓和矛盾,清政府下令停止这些政策,并实行奖励垦荒、减免捐税的政策。  1661年福临逝世,由8岁的玄烨即位。即位初期发生三藩之乱,大臣们反对撤藩,孝庄文皇后力挺康熙抗战,随后混战九年。到1683年,战争结束,三藩领袖全被处决。同年,清朝派施琅攻占台湾。台湾当时由郑氏家族管理,1661年郑成功占领后被用作反清复明的基地。

康熙朝

  康熙帝8岁即位,在位期间,擒鳌拜,平定三藩之乱,平定台湾的明郑政权、平定漠西蒙古准噶尔叛乱,与沙俄签订《尼布楚条约》,编纂《古今图书集成》和《康熙字典》。    康熙帝巩固和加强了祖国的统一。对内平定了三藩之乱;降服了控制台湾的郑成功孙子郑克塽,使中国重新归于统一;1675年,他派兵驱逐了盘踞在黑龙江流域雅克萨的沙俄侵略者,遏制了沙俄对华侵略的野心。1679年,他派代表与沙俄代表签订了《尼布楚条约》,划定了中俄东部边界线;平定了回疆、准噶尔等反动贵族的叛乱;自康熙时期至十九世纪中期,中国在北起外兴安岭,南至南沙群岛的曾母暗沙,西起巴尔喀什湖和帕米尔高原,东抵鄂霍次克海、库页岛和台湾广大而神圣的领土内,实现巩固了全国的统一,加强了中央集权,成为当时世界上强大的国家。    康熙帝注意恢复和发展生产,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社会经济恢复和发展的措施。鼓励垦荒,从1671年起,陆续放宽垦荒起科年限,并规定垦荒有成绩,据开垦多少,给予不同官职,这促进了垦荒的积极性,到康熙末年,全国荒地基本上得到开辟。1669年,康熙下令废除圈地令,以后永远停止圈地,并规定所圈土地应退还给农民。1685年,康熙又规定民间新垦一代圣君康熙田亩,“自后永不许圈”,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旗主的经济扩张,有利于自耕农民。康熙还下令将明朝藩王的庄田改为“更名田”。    康熙皇帝适应了历史发展的需要,进行一系列统一战争,使局势趋向稳定,清政府大为巩固,又通过一系列的文治,促进了经济、文化的发展,使中国人民过上了一百一十二年的和平生活。再经雍正、乾隆的努力,出现了康乾盛世的繁荣局面。    康熙中期以后,因战乱而遭到严重破坏的手工业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至乾隆年间,江宁、苏州、杭州、佛山、广州等地的丝织业都很发达。江南的棉织业、景德镇的瓷器都达到了历史高峰。至18世纪中叶,清朝人口也大大增加。    清朝景德镇的瓷器商号批评者认为,康熙修书同时禁毁官方不喜欢的民间书籍,为文化专制主义体现。清政府严厉控制民间思想以维护自己的统治,雍正帝的文字狱比前明对知识分子压制更甚,标志着清初相对宽松的思想文化环境不复存在。   

雍正朝

  雍正帝盛年登基。他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改革,可谓大刀阔斧,快刀斩麻。心狠手辣,大兴文字狱。    首先整顿吏治。雍正一上台就大刀阔斧地整顿吏治。雍正元年的正月,雍正连续下了13道谕旨,总督、巡抚、布政司、知府、知州、知县、文官还有武官,告诫他们不许贪污,不许受贿,不许克扣,武官不许吃空额,违者严重治罪。雍正还成立会考府,就是对财政进行审计,审计出问题,要严肃处理。    雍正废除了贱籍。雍正元年(1723年)三月,监察御史年熙上书请除豁山西、陕西乐户的贱籍。山西、陕西乐户的祖先,是明朝永乐永乐帝登基后,加害建文忠臣本人外,还将他们的妻女罚入教坊司,充当官妓,世代相传,久习贱业。年羹尧之子年熙在奏疏中说她们是忠义之士的后代,沉沦至此,无由自新,请求雍正帝开豁她们的贱籍,准许她们改业从良。雍正帝看到奏折后,很是赞同,于元年(1723年)四月发出第一道"豁贱为良"的谕旨。雍正帝在下令开豁乐户贱籍的同时,又令各省检查,如发现本地也存在类似乐户的贱民,也准许他们出贱为良。     雍正在位13年,对许多的事情做了重大的改革,特别是对一些制度方面做了些改革。所以说雍正是“康雍乾”三代承上启下的作用,“康乾盛世”,严格说起来是“康雍乾盛世”。   

乾隆朝

  乾隆帝执政60年,虽好大喜功,但客观来说也对中国历史和中华民族有一定的贡献。他编纂《四库全书》,保存了我国许多的珍贵史籍典藏,但也对其中不少书籍进行了大肆窜改。1772年开始,经十年编成。很多珍贵材料就此丧失。    乾隆帝酷爱汉文,勤于写诗,有卓越的诗文才华,留下了约42613首各体诗作。作为一个皇帝,一个业余诗人,他的诗作甚至与全唐两千多诗人的一共四万多首诗作不相上下,并且水平不低;即使不论水平,不论民族,一个封建帝王对汉文化如此酷爱,也是对汉文化有一定积极意义的推动作用。但由于清朝的文字狱,诗选的编选者不敢收录、评价当朝皇帝的诗,而原著(《御制诗集》)又卷帙浩繁,所以乾隆的诗没有流传开来。大部分是帝王体打油诗。    乾隆六下江南,并仿制江南园林广修园林,劳民伤财,造成国库空虚,在六下江南后已有很多百姓起义。对待民族分裂问题上, 乾隆帝粉碎了新疆地区大小和卓木的武装暴乱,屠杀准葛尔部统一了整个新疆并制度化管理。打败了廓尔喀对西藏的进犯。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清朝中央政府制定和颁行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这一章程,是中国对西藏行使主权的重要历史文献证明。

清朝衰落与民变

  清朝从乾隆末年开始有衰落的现象。清高宗乾隆皇帝在位后半期曾六次下江南,每次都率领万人,由文武百官迎接,声势浩大,并且大兴土木,盖了30多处行宫;另外清高宗也重用贪官和珅,利用工程及冤狱收取大量公款及贿赂。农民因这两件事而流离破产,再加上士大夫和地主兼并土地加剧,使更多农人失去土地,纷纷起事抗暴。江湖帮会亦借机起事,且多打出神秘旗号。  在各地民变中,秘密宗教组织白莲教于1770年代起兵,后来又于1796年爆发川楚教乱,八年后被清军镇压,领袖王三槐等人被处死。在台湾,天地会领袖林爽文于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率众叛乱,历时一年多。同时西南地区的苗族人也起事,结果遭清军以武力镇压。  《南京条约》签约后,西方各国纷纷要求开港通商,使传统农村经济受到破坏。各地乘机纷纷起事,其中以洪秀全的“太平天国”规模最大。洪秀全自称基督徒,于1851年于金田起义,于两年后攻陷并定都江宁,并且发动两次西征,遭到曾国藩组织的湘军、李鸿章组织的淮军抵抗;又企图攻占北京,但失败。后来太平天国发生内哄。第二次西征后,太平天国被湘淮等民团武装消灭,历时十四年。

对外战争

  19世纪上半叶,英国开始大量向清朝贩售鸦片,后来因贸易问题而于1840年爆发第一次鸦片战争。清朝战败后和英国签订《南京条约》,为不平等条约之始。1858年,英法两国因为和清朝修约不成,遂找借口挑起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又签订《天津条约》及《北京条约》。同时俄国和清朝签订条约,取走部份东北的土地。根据这些条约,清朝除了割地、开港、赔款之外,各国开始在北京派驻使节,同时清朝主权也逐渐流失。  1872年,日本强迫清朝藩国琉球改属日本,清朝拒不承认,中日交恶。1884年,清朝和法国为越南主权问题而开战,为“中法战争”,之后接受调停,清朝失去越南宗主国的地位,越南成为法国殖民地,台湾因为中法战争于1885年建省。1885年英国入侵缅甸,清朝驻英公使曾纪泽向英国抗议无效。1886年中国被迫与英国签订《中英缅甸条约》,承认缅甸为英国所有,英国仅答应代替缅甸照例入进贡中国。日本在明治维新后国力大增,于1894年为朝鲜主权和清朝发生甲午战争,战后签《马关条约》,清朝除了赔款之外,还割让台湾和澎湖,并失去朝鲜宗主国的地位和在朝鲜的租界。甲午战争后,西方各国和日本纷纷在清朝划定租借地和势力范围。

维新运动

  1861年,恭亲王奕和一些汉人官员展开为期30年的洋务运动。随着洋务运动的开展,全国各地开始先后引入国外科学技术,开设矿业、工厂,建设铁路、架设电报网,修建新式学校、培训技术人才;同时也成立了新的军事工业,建立海军,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并派且留学生。洋务运动使得清朝的国力有一定程度的恢复,当时一度出现了较安定的局面,史称“同治中兴”。其间清朝在西方人的帮助下消灭太平军、平定捻军之乱,并攻占新疆。  甲午战争后,康有为于1898年上书要求进一步变法维新,皇帝光绪帝在康有为的影响和帮助下实施戊戌变法,但引起守旧势力的反弹,维新104天就结束。慈禧太后将光绪帝软禁,包括谭嗣同等多人被处决。后来义和团发动庚子事变,屠杀洋人,破坏和抢夺与西洋有关的东西。此事件得到慈禧太后暗中支持,慈禧更曾一度向各国宣战,引发八国联军报复。遂败,1901年签订辛丑和约。

清末时期

  慈禧太后为挽清朝衰落危局,有意效仿欧日的改革。开始推行“新政”,进行了包括建立新军、废除科举在内的一系列改革。不久,中国发生了立宪与革命的改革路线之争,一开始立宪派占上风,清政府也承诺并实行立宪,并于1908年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以确立君主立宪制政体,成立了代议会。不过,1911年5月组成的“责任内阁”中的大多数成员为皇族身份,故被称为“皇族内阁”,结果引发立宪派的不满和失望。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君主立宪。  同年10月,武昌起义爆发,各省随后纷纷宣布独立。清政府任命北洋新军统帅袁世凯为内阁总理大臣,成立内阁并统领清军。但他一方面以武力压迫革命军(阳夏战争),另一方面却暗中与革命党人谈判。清帝于1912年退位,并在退位诏书中宣布“即由袁世凯以全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标志着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君主制度的正式结束。而在1917年张勋又曾组织辫子军,于北京复辟清朝,但只持续了12天,以失败而终。

政治制度

  努尔哈赤起兵时实行的是军民合一的八旗(分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制度,政治权力集中于王公贵族,重大决策由贵族共同讨论决定,是为满洲议政王大臣会议。后皇太极于1631年仿明朝制度设立六部,试图逐渐削弱满洲贵族权力。皇帝试图实行中央集权的努力主要集中于清朝前期。  清朝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称尚书,副长官称侍郎,以前尚书均由满人担任,顺治元年(1644年)规定尚书及侍郎满、汉各一,但实权依然掌握在满尚书之手。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都察院。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顺治七年(1650年),顺治皇帝对八旗制度进行改革,由自己亲自掌握正黄、镶黄、正白三旗,形成了“上三旗”和“下五旗”,改变了以前八旗由不同王公掌握的局面,同时加强上三旗的实力,满洲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有所削弱。  康熙十六年(1677年)康熙皇帝设立南书房,起初是康熙帝为了与翰林院词臣们研讨学问,吟诗作画而设。因在乾清宫西南角特辟房舍故名南书房。由于南书房“非崇班贵檩、上所亲信者不得入”,所以它完全是由皇帝严密控制的一个核心机要机构,随时承旨出诏行令,这使南书房“权势日崇”。南书房地位的提高,是康熙帝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同时将外朝内阁的某些职能移归内廷,实施高度集权的重要步骤。  雍正八年(1730年),清军在西北与准噶尔蒙古激战,为及时处理军报雍正皇帝始设军需房,雍正十年改称军机处。乾隆皇帝即位后服孝,安排数位“总理事务王大臣”进入军机处,故改名总理事务处。乾隆二年(1737年)乾隆服满亲政,总理事务王大臣等自请罢职,恢复军机处名称,自此遂成定制,军机处成为直接对皇帝负责的核心权力机构,满洲议政王大臣会议的地位更被削弱至几乎可忽略不计,政治权力全部掌握在皇帝手中,成为清代中央集权制度的顶峰。直至宣统三年(1911年)四月初十清廷宣布成立“责任内阁”,军机处废止。  清朝并未发生宰相专权、军阀割据、外戚夺权、宦官横行等现象,但各级政府长官离不开胥吏、幕宾。清代一切行政措施都要按律例办理,所以律例即“祖宗成法”。清代律文汗牛充栋,如果引用失误,就是“违例”。清代制度规定,读书人不准过问政治,否则“黜革治罪”,乾隆年间《大清律例》有六类四百三十六条,附例更多达一千四百多条,“一举成名天下知”的新科进士即使有心“治国平天下”,但对于《大清律例》却是无缘一睹的。实际政务其实已经发展成了一项专门知识,仅最基础的部分,就有钱谷征收、事务摊派、水旱灾荒、民变盗寇、上司过境等。一般的胥吏、幕宾却可以在卷宗档案中迅速查找出“有关的律条”,又称“找签”。《清稗类钞》记录晚清官僚郭嵩焘的史论:“汉、唐以来,虽号为君主,然权力实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故西汉与宰相、外戚共天下;东汉与太监、名士共天下;唐与后妃、藩镇共天下;北宋与奸臣共天下;南宋与外国共天下;元与奸臣、番僧共天下;明与宰相、太监共天下;本朝则与胥吏共天下耳。”胡林翼就曾感叹:“六部之胥,无疑宰相之柄。”

军事体制

  清前期清军主要分为八旗和绿营二种。八旗又分为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旗设都统(固山额真),由中央八朴诩统衙门掌握,地方督抚无权征调。绿营兵,主要是清军入关后收编的明朝降军和各省改编的队伍,用绿色军旗,故称绿旗兵或绿营兵。兵种有马兵、步兵和水师。在各省者,由总督、巡抚、提督、总兵等所统辖。清朝中叶以后,又有汉族地主自募自练的团练乡勇。后因太平天国运动兴起,由于八旗和绿营渐染城市习气,不习武事,逐渐丧失了战斗力,在镇压太平军时屡败,于是南北各地地主团练武装迅速发展,曾国藩的湘军便应运而生了。还有象李鸿章组织的淮军,左宗棠组织的楚军等,这些地主团练武装后改编为练军与防军。光绪中叶后,因甲午战争惨败,防﹑练军均又改为次要的巡防队,由袁世凯编练新军,作为主要国防力量。

文化

·清朝的小说

  清朝小说杰出者众,曹雪芹等著《红楼梦》为中国古典小说四大名著之一。《聊斋志异》、《儒林外史》和谴责小说均有很大影响。

·清朝的诗歌

  清朝的诗歌在中国历史上影响不大。清高宗爱作诗,他的《御制诗五集》共41863首,但鲜有佳作。 被称为“诗界革命”的诗歌改良运动产生于戊戌变法前后,其代表有黄遵宪的诗,其余如谭嗣同、唐才常、康有为、黄遵宪、蒋智由、丘逢甲、夏曾佑均有作品存世。

·京剧的形成

  京剧源于明朝的昆曲和京腔,形成于乾隆、嘉庆年间。京剧是中国的"国粹",已有200年历史。京剧之名始见于清光绪二年(1876)的《申报》,历史上曾有皮黄、二黄、黄腔、京调、京戏、平剧、国剧等称谓,系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四大徽班进京后与北京剧坛的昆曲、汉剧、弋阳、乱弹等剧种经过五、六十年的融汇,衍变而成,是中国最大戏曲剧种。其剧目之丰富、表演艺术家之多、剧团之多、观众之多、影响之深均为全国之冠。京剧是综合性表演艺术。集唱(歌唱)、念(念白)、做(表演)、打(武打)、舞(舞蹈)为一体、通过程式的表演手段叙演故事,刻划人物,表达"喜、怒、哀、乐、惊、恐、悲"思想感情。角色可分为:生(男人)、旦(女人)、净(男人)、丑(男、女皆有)四大行当。人物有忠奸之分,美丑之分、善恶之分。形象鲜明、栩栩如生。

·清代的绘画

  清代的绘画水准很高。画坛由文人画占主导地位,山水画科和水墨写意画法盛行,更多画家追求笔墨情趣,在艺术形式上翻新出奇,并涌现出诸多不同风格的流派。清初朱耷、石涛的山水花鸟画,中期的“扬州八怪”,清末任伯年,吴昌硕的仕女花鸟画及杨柳青、桃花坞和民间年画均对后人有很大影响。

·四库全书

  《四库全书》在清高宗时编纂。1772年开始,经十年编成。中国古代最大的一部官修书,也是中国古代最大的一部丛书,分经、史、子、集四部,故名四库。据文津阁藏本,该书共收录古籍三千五百零三(3503)种、七万九千三百三十七(79337)卷、装订成三万六千余册。保存了丰富的文献资料。“四库”之名,源于初唐,初唐官方藏书分为经史子集四个书库,号称“四部库书”,或“四库之书”。经史子集四分法是古代图书分类的主要方法,它基本上囊括了古代所有图书,故称 “全书”。清代乾隆初年,学者周水年提出“儒藏说”,主张把儒家著作集中在一起,供人借阅。此说得到社会的广泛响应,这是编纂《四库全书》的社会基础。《〈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又是一部重要的目录学著作。但是有人认为,四库全书编撰过程中,清朝统治者将他们认为不合礼教的书籍大量焚毁,可能导致大量珍贵的历代书籍绝迹。

·服饰文化

  汉族自古以来就非常重视衣冠服饰。《孝经》有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汉人成年之后就不可剃发,男女都把头发绾成发髻盘在头顶。满族的发型与汉人迥异,该族男子把前颅头发剃光,后脑头发编成一条长辫垂下。汉人的服装汉服以交领、右衽、无扣等为主要特色,满装的主要特点是立领、对襟、盘扣等。  清朝由居于中国东北的满族人建立。在入关之前,满族统治者在关外已然推行“剃发易服”政策。对被征服的汉人一律强令改变发式、更换服装,投降的明朝将士也必须剃发易服,作为臣服的标志。  清军于明崇祯十七年(1644年)入关时曾颁发“剃发令”,因引起汉人的不满和反抗,于是公开废除此令。1645年清兵进军江南后,汉臣孙之獬受到其他汉大臣的排挤,恼羞成怒之下向摄政王多尔衮提出重新颁发“剃发令”。于是,多尔衮下令再次颁发“剃发令”,规定清军所到之处,无论官民,限十日内尽行剃头,削发垂辫,不从者斩。其执行口号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汉族人民为保护世代相承的文物衣冠进行了此起彼伏的斗争。清朝统治者对此进行了暴力镇压,例如1645年发生的嘉定三屠事件即与“剃发易服”有关。此起彼伏的斗争历经几十年,最终结果是满族封建统治者取得胜利,汉族大部分生者都剃发结辫,改穿满族衣冠;坚持不愿改换衣冠者要么被杀,要么逃到海外,要么遁入空门,带发修行。  清朝满族统治者推行“剃发易服”的原因:一般认为,满族统治者希望通过剃发易服来打击、摧垮广大汉族人民尤其是上层人士的民族精神,保持满族的统治地位,保持满族不被汉族同化。后来的历史表明,满族统治者的这一措施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汉人逐渐淡忘本民族服饰,习惯了满族的发式和服装。到辛亥革命推翻清帝国,号召民众剪去辫子时,仍然有许多人不愿意剪,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害怕剪去辫子后被官府杀头,可见“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剃发易服”政策对汉族影响极深。  “剃发易服”是清初主要的社会矛盾之一。针对当时各地汉人的抗争此起彼伏的情况,当时的陈名夏曾说过:“免剃头复衣冠,天下即可太平”。然而不久他就因为说了这句话而被满门抄斩。   

·旗袍

  对于汉族妇女的着装和缠小脚习俗,清廷没有实行任何强制措施。清初,满族妇女以旗装长袍为主,而汉人妇女仍以上衣下裙为时尚,泾渭分明;清中期,满汉女子各有仿效;到了清代后期,满族效仿汉族的风气日盛,甚至出现了诗句里“大半旗装改汉装,宫袍截作短衣裳”的情况。  辛亥革命后,旗袍倍受中华女性的青睐。这时的旗袍也一改传统的式样,其造型为收腰线、长下摆,显露身体曲线,开衩提高并镶饰花边,领型前低后高。特别是穿在一些女影星和社会名流身上,更显出娇柔典雅的风范,随即成为老少皆宜的新女性的代表性服装。  再后来的旗袍相继出现连袖式、对开襟、琵琶襟等形式,根据季节和不同的要求,又有单、夹、袄之分,袖子也有长、中、短、松、紧之别。

·建筑艺术

  清代的园林建筑在世界上是享有盛名的。如北京西郊的圆明园,周围广达三十里,拥有150多座精美的宫殿、台阁、宝塔等建筑。从康熙时开始营建,乾隆时基本完成,道光时又有所增修,前后经历一百余年,耗费白银约二亿两。“圆明园”,是由康熙皇帝命名的。玄烨御书三字匾额,就悬挂在圆明园殿的门楣上方。对这个园名雍正皇帝有个解释,说“圆明”二字的含义是:“圆而入神,君子之时中也;明而普照,达人之睿智也。”意思是说,“圆”是指个人品德圆满无缺,超越常人;“明”是指政治业绩明光普照,完美明智。这可以说是封建时代统治阶级标榜明君贤相的理想标准。  另外,“圆明”是雍正皇帝自皇子时期一直使用的佛号,雍正皇帝崇信佛教,号“圆明居士”,并对佛法有很深的研究。著有《御选语录》19卷和《御制拣魔辨异录》。在清初的佛教宗派格局中,雍正皇帝以禅门宗匠自居,并以“天下主”的身份对佛教施以影响,努力提倡“三教合一”和“禅净合一”,是佛教发展史上非常重要的人物。康熙皇帝在把园林赐给胤禛(后为雍正皇帝)时,亲题园名为“圆明园”正是取意于雍正的佛号“圆明”。著名的还有承德的避暑山庄和外八庙,北京的雍和宫等。

农业

  康熙帝在位60多年间清政府奖励垦荒屯田,重视兴修水利,多次减免租税,经济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雍正帝继承父业,社会经济继续发展,到乾隆时期,社会经济呈现繁荣景象。历史上称这一时期为“康乾盛世”。  清朝前期的100多年里,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耕地先表现在荒地的大量开垦、耕地面积的扩大。1661年(顺治十八年),全国耕地面积为526万顷;1722年(康熙六十一年)就突破了明代最高耕地统计数字,达到851万顷;到1725年(雍正三年),达到890万顷。耕地面积增加了40%以上,人口迅速地增长到3.6亿。清政府提倡各省因地制宜,采用多种种植方法,使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高产作物甘薯的种植,由福建、浙江等省推广到了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经济作物桑、茶、棉花、甘蔗、烟草,种植面积扩大了,当时已经成为商品。  康熙帝曾将双季稻的栽培,推广到江北部分地区。乾隆时期,清政府提倡改革耕作方法,大力推广多熟种植。广东部分地区收获早稻以后,又插晚稻;收获晚稻以后,再种油菜或甘薯,一年三熟。江西土薄,早稻收获以后不能续种晚稻,就种荞麦,一年两熟。由于南方多熟种植的推广,每年可增产粮食60多亿公斤。  清朝时候,专门从事蔬菜生产的农民增多了。北京郊区的菜农,利用“火室”、“地窖”等设备,在冬季栽培韭黄、黄瓜等新鲜蔬菜,拿到市场上出卖。  乾隆年间,棉花,在明末基本普及的基础上,种植更加盛行,原来不种棉花的河北一些地区,栽培棉花的占十之八九。清朝前期,甘蔗种植遍及东南沿海各省。广东一些地方种植的甘蔗,往往上千顷连成一片,远远望去像芦苇一样,台湾更是“蔗田万顷碧萋萋”。烟叶的种植也已推广到全国各地。在“江南、山东、直隶,上腴之地,无不种烟。而耳闻于他省者,亦如之”。清代经济作物的发展,为手工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原料。  清朝时期,人口的大量增加主要原因是美洲植物玉米、番薯、马铃薯的推广。玉米、番薯、马铃薯等多种农作物 从明代就自美洲经南洋输入。《农政全书》详细记述了番薯的种植、贮藏、加工法。讲到番薯育苗越冬、剪茎分种、扦插、窖藏干藏等技术,是最早系统介绍番薯种植法的著作。此后清人陈世元撰《金薯传习录》,记述了冷床育苗,包世臣《齐民四术》中记述了翻蔓技术,番薯种植技术逐渐完善。 但是番薯等高产作物也有其弱点:营养低且单一、味道差,可深加工的价值少。作为一时的救急尚可,长期为主食必然导致人营养不良,“面如菜色”,身体素质大幅下降,也必然影响人的正常智力发育。经过清初到中叶100多年的兴旺蓬勃,“番薯盛世”也就终于走到了尽头。

科技

·医学

       乾隆时官修的《医宗金鉴》九十卷,征集了不少新的秘籍及经验良方,并对《金匮要略》、《伤寒论》等书作了许多考订,是一部介绍中医临床经验的重要著作。清代名医王清任在医学上有突出的成就,著有《医林改错》一书。他强调解剖学知识对医病的重要性,并对古籍中有关脏腑的记载提出了疑问。他通过对尸体内脏的解剖研究,绘制成《亲见改正脏腑图》二十五种,改正了前人的一些错误,为祖国解剖学的发展做出了有益的贡献。

·历法和数学

       王锡阐,字寅旭,号晓庵,苏州吴江人,著有《晓庵新法》、《五星行度解》等十几种天文学方面的著作。他精通中西历法,对二者异说,皆能条其原委,究其得失。他肯定了西洋历法先进的地方,也指出了其中的许多缺点和错误。他对日月食的算法,对一些天文数据的应用,以及回归年的长度、岁差常数等问题,都提出了比较中肯的意见。由于他能结合中外经验,进行独立的创造性的研究,所以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促进了中国历算学的发展。梅文鼎,字定九,号勿庵,宣城人。以毕生的精力,从事于我国古代历算学的整理和阐发,同时也对西洋科学加以研究和介绍。他写的《古今历法通考》,是我国第一部历学史。他的数学巨著《中西数学通》,几乎总括了当时世界数学的全部知识,达到当时我国数学研究的最高水平。

·地理测绘

    康熙时,曾组织人力对全国进行大地测量,经过三十余年的筹划、测绘工作,制成了《皇舆全览图》。这部地图“不但是亚洲当时所有的地图中最好的一幅,而且比当时所有的欧洲地图都更好、更精确”(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五卷)。最后在《皇舆全览图》的基础上,根据测绘的新资料,制成了《乾隆内府皇舆全图》。在这份地图里第一次详细地绘出了我国的新疆地区。这两份地图,至今仍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农学

       清代的农书约有一百多部,尤以康熙、雍正两朝为繁盛。有《钦定授时通考》、《 广群芳谱 》、《补农书》等著作。 其中大型综合性农书《钦定授时通考》,是乾隆二年(1737),由乾隆帝弘历召集一班文人编纂的。全书规模比《农政全书》稍小。因是皇帝敕撰的官书,各省大都有复刻,流传很广,国际上也颇有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