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尊百科网

持居住证3年可落户长沙 150多万流动人口将受益

【资讯百科在线助读】  昨日(2010年3月29日),长沙市正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出居住证制度,沿用多年的暂住证将退出历史舞台。持有居住证的外来人口,将在子女教育、计划生育、就业培训等方面获得“市民待遇”。  那么,流动人口在什么情况下应该办理居住证?怎样办理?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做了详细解答。

A 持证可享受长沙市民待遇

在长沙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启动仪式上,来自安化、桃江、衡山的几名外来务工人员,正展示他们刚刚领到的《湖南省居住证》在长沙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启动仪式上,几名外来务工人员,正展示他们刚刚领到的《湖南省居住证》  在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汪娟表示,长沙城区人口有400万,其中流动人口150万,市委、市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长沙作为全国十大最具幸福感的城市之一,推行居住证制度,有利于提升非户籍人员的居民待遇。  据了解,持居住证可享受的待遇体现在4个方面:其一、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及培训;其二、持居住证后,流动人口子女按照规定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包括传染病防治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健服务等;其三、持居住证后,流动人口中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将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础项目技术服务,比如计生部门推出的义务孕检服务;其四、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按照规定申请办理驾驶证和机动车入户手续等。同时,在长沙市连续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居住证和缴纳养老保险3年以上的,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长沙。

B 领、换居住证全部免费

  对于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成本问题,市公安局副局长单大勇表示,流动人口办理暂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领取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延期手续的,以及遗失、损坏补领、换领居住证的,办理单位均不得收取费用。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叶建平告诉记者:“流动人口是以零成本办理居住证,公安机关预计,今后几年长沙每年将增加10万流动人口,对这些新增流动人口,公安机关也将完全免费办理居住证。”  单大勇表示,居住证为全市通用,免除了以往外来人口每到一地就要办一张暂住证的麻烦,外来人员办理了居住证,以后只要持居住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登记,办理居住地址变更就可以了,大大节约了流动人口办证的时间。据记者了解,每张居住证上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个人相片、公民身份证号码、签发机关、签发日期等,有关情况可登录网站www.changsha.gov.com查询。

C 伪造、变造居住证将被拘留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居住证制度需要广大市民的配合,特别是有房屋出租的市民和劳动用工的企业主。房东和用工单位是流动人口登记、申报的责任主体,要主动到有关部门登记和申报租住人员以及务工人员的信息,监督租房客和外来务工人员办理居住证。  对于不履行义务的用工单位和出租屋主,一经查证公安机关将对其处以200元至500元罚款,对于伪造、变造居住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罚款1000元。此外,长沙警方提醒,除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和收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和收缴流动人口居住证。有关部门已着手筹划建立全市统一的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劳动就业、计划生育、房屋租赁等信息资源将实现共享。

D 哪些人应当申办居住证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凡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拟居住3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于居住之日起3日之内申报暂住登记;拟在长沙市居住30日以上、年满16周岁并有固定居住(租住)住所或稳定职业的流动人口,应当申办居住证;16周岁以下和非长沙户籍学生可以申办居住证,也可以不申办。居住证有效期分为1年、3年、5年,申办居住证所需材料,除了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所证明和近期彩照一张(育龄妇女需提供婚育证明)等一些常规材料外,申办3年期、5年期的长期居住证的流动人口,还需提供长期工作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

E 审查合格7日内可领证

  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表示,居住证的受理单位为街道、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站(中心)和公安派出所,符合办证条件的流动人口,提交申办材料,经过有关部门审查合格后,将在7日内领到居住证。据悉,居住证如需要延期或补办,要填写《居住证延期、变更、补办申请表》,办理居住证延期的流动人口,应出示住所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并由受理单位收缴原居住证。如流动人口办理一年期的居住证,到期后应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延期。居住证过期重领,遗失补办的,要重新按申领程序办理。公安机关表示,居住证的延期和补办也均在7日内办结。  居住证与暂住证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在服务和管理上却大相径庭。居住证制度突出的是“综合性服务”,对在我市工作、居住、生活的流动人口赋予“居民”地位,淡化了户籍观念,摒弃了“外来”、“暂住”思维。  为此,本报温馨提示广大流动人口,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为方便在长沙就业、居住、生活和享受服务,一定要主动办理暂住登记和坚持办理居住证。不按规定申领居住证的,将不能办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房屋租赁、营业执照、计生服务、子女入学等手续。

长沙正式告别暂住证制度

  昨日(3月29日)下午,长沙市委、市政府在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正式启动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全市150万流动人口将受益。  在新闻发布会现场,刘广村、杨进飞等6人领到了第一批长沙居住证。“我终于领到了期盼已久的居住证,以前办暂住证,每搬一次家就要办一次,我女儿的入学也是个很大的难题,这次我终于可以将女儿从老家衡山接来长沙上学了。”在高桥大市场做生意的黄文武拿着居住证高兴地告诉记者。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完全免费,居住证制度在全市推广以后,长沙的150多万流动人口将以“零成本”获得居住证,持有居住证的外来人口,在子女教育、计划生育、就业培训等方面同等享受“市民待遇”。  据了解,长沙市现有150多万流动人口,具有总量很大、流动性强、散居难管、低端就业、归属感弱、易受侵害等特点。下一步长沙将完善市、县(区)、街(乡)、村(居)四级管理体制,围绕居住证制度建立流动人口管理长效机制,力争在年底之前,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登记率达到95%,应办理居住证人员办证率达到90%。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张湘涛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居住证制度是一种全新的制度设计,能够较好地实现由户籍人口管理向实有人口管理转变,由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接收管理转变,由粗放型管理向信息化管理转变,由各部门独立封闭管理向“共建共享”管理转变,可以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和居住管理“一证通”的目标。(记者 彭翔)  (来源:《长沙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