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尸体”,意思是“有些女生因饮酒过度而醉倒到路边,被某男的捡走并发生性关系”。台湾一股“捡尸”的社会现象,在网络引发讨论,更有网友以“捡尸大道”形容新北市信义区一带,深夜过后,男女在酒精催情下,陶醉于“男爱捡、女被捡”的性爱关系,多名曾玩过“终结一夜单身”的男女,向媒体自白心态。 台湾一家媒体连续一个月观察,发现凌晨过后,满街男女尽是瘫坐、大叫、互拥、忘情激吻,甚至当街呕吐、狂哭、上演各种失态行为。
“捡尸“是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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