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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为什么对“五色”“五音”“五味”现象不屑一顾?
余大中
老子反对声色犬马。《道德经》第12章:“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由此可见,老子对“五色”“五音”“五味”等“三五现象”不屑一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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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三五现象”不符合“道”的精神。“道”既是观世治国规律,又是待人处事原则;既有“无为”“不争”“处下”标准,又有“静”“柔”“朴”要求。而“五色”“五音”“五味”与这些规律、原则、标准、要求,是格格不入的。
“五色”指的是青、黄、赤、白、黑这五种颜色,形容色彩斑斓;“五音”指的是宫、商、角、徵、羽这五种旋律,形容音乐缭绕;“五味”指的是酸、苦、甘、辛、咸这五种味道,形容佳肴丰盛。老子认为,缤纷之色,使人眼发花;嘈杂之调,使人耳失灵;美好之食,使人舌乏味。更不用说,纵情狩猎,使人放荡;稀世珍品,使人不轨。总之,“道”不与这些东西为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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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三五现象”不符合“圣人”行为。老子心目中,“圣人”是学“道”标杆、得“道”象征、行“道”样板,“圣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一作一为,绝对不能有“三五现象”。也就是说,沾染、沾惹、沾边“三五”,就不可能是“圣人”。
老子说:“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就是说“圣人”只求吃饱肚子,而不追逐声色之娱。所以,要摒弃物欲的诱惑,保持安定的生活,养成知足的心态。实质就是求“静”、求“柔”、求“朴”,就是耐得住寂寞、寂寥、寂静,做得到柔弱、柔顺、柔韧,修得成朴厚、朴实、朴素,如果把“五色”“五音”“五味”与“静”“柔”“朴”同时摆在面前,“圣人”会毫不犹豫地“去彼取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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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三五现象”不符合“德”的需求。“德”是“道”的本质属性的外在表现形式;是指人类认识“道”、掌握“道”、践行“道”;是人们按客观规律办事,把“道”运用于人类社会所产生的功能。
《道德经》第3章:“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是以圣人之治也,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老子的意思,“圣人”治国理政的思路是:不偷奸耍滑、不胡思乱想、不惹事生非。而“五色”却令人“目盲”,“五音”却令人“耳聋”,“五味”却令人“口爽”,与“圣人”治国理政的思路是背道而驰的,与“德”是反向而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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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些是老子站在哲学高度提出的哲学观点,而实际生活中,具体的“五色”“五音”“五味”是不能完全抛弃的。
(作者简介:余大中,湖北荆州人,文史研究和写作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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