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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伴娘事件"各种闹伴娘事件门"

近日,山东聊城市莘县文明办、莘县公安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通告,严禁恶俗婚闹行为。禁止在城区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诸如把新郎用胶带捆绑在树上或电线杆上,浇啤酒、倒酱油、砸鸡蛋,以及扮演种种不雅角色做搞怪动作等任何形式的婚闹行为,违者将被处罚。

具体内容如下:

何为“婚闹”?

婚闹,又名“闹伴娘”“闹新娘”或是“闹洞房”。

相传紫微星下凡指点宾客用嬉戏说笑声驱走洞房里的魔鬼,保护新人;相反来闹的人如果少了,不热闹,就表示办婚礼的主家平时为人处世不够好,人缘差,这家人也自觉脸上无光。

然而,如今在很多地方,闹洞房已经演化成单纯以挑逗和侮辱新婚夫妇为乐的行径。

△2013年05月02日,山东省滨州市,迎亲返程路上,一位新郎官遭受亲友们的残酷“虐待”。

媒体曾做过一项调查,结果显示,79.2%的受访者都曾经历过“闹洞房”,60.9%的受访者直言并不喜欢“闹洞房”婚俗。

虽然不喜欢,但“闹婚”引发的悲剧还在不停上演。

伴娘因婚闹患上抑郁症

多次试图自杀

2013年9月,

在山东泰安,

16岁的高中生小丽应同学之邀,

为其哥哥赵某的婚礼做伴娘。

可就在大家一起给新郎新娘闹洞房时,

几名新郎的朋友却在隔壁房间闹起了伴娘。

事后,

小丽因精神受到严重刺激,

患上了抑郁症,

多次试图自杀。

小丽父母也及时向警方报了警,

6名涉案人员均以强制猥亵妇女罪获刑,

被判处1到3年不等的刑期。

两男子车内强行猥亵伴娘

去年年初,

一条“疑似西安某地结婚婚闹”,

时长51秒的视频在网络广泛流传。

视频中,

一位伴娘被两位男子控制在车内,

对其强行猥亵。

伴娘喊叫,甚至咬其中一名男子手臂,

均未能阻止两名男子。

视频曝光后,

网友们都义愤填膺,

西安网警也迅速做出反应,

最终2名男子被查获,

警方对其进行了依法处理。

因婚闹致新郎十级伤残

2016年12月,

遵义市一位新郎夏某就在结婚当天栽了“大跟头”。

在迎接新娘的途中,

3位“好兄弟”找来封口胶带,

一把将夏某抱住,

把他的手脚绑了起来。

由于失去平衡,

他脸部朝下重重地摔在马路上,

当场血流满面。

随后被亲友紧急送往医院治疗,

整整住了一个月医院。

不幸的是,

由于面部严重骨折,

夏某落下终生残疾,

评定为十级伤残。

△网络配图

经遵义市播州区法院调解,

新郎的3名"好兄弟",

共计向他赔偿9万余元。

遵义新郎因婚闹被烧至三级伤残

无独有偶,

在遵义湄潭,

也一位新郎因被“捉弄”,

住进了重症病房 。

在去往婚礼现场途中,

新郎曾某突然遭到11位好友闹婚,

在他身上涂满油漆,

把裤子撕成小条。

事后清洗过程中,

大家发现水根本洗不掉油漆,

就去加油站买了一桶汽油给曾某。

正当曾某把汽油倒在身上,

一位兄弟竟在旁边点起了烟......

火星飞溅,曾某一瞬间被烈火包围。

△网络配图

经过司法鉴定,

曾某被评定为三级伤残,

虽然法院判决涉事人员承担责任,

赔偿曾某共计34.15万元。

但再多的钱,

也无法换回一具健康的身体。

新郎父亲被扮成“烧火佬”造型

甚至有些地方,

并不满足于恶搞新郎新娘,

将恶搞的”魔爪“伸向了新人的父母。

今年2月,

在陕西汉中城固县,

亲友为给新婚夫妻“添喜气”,

硬是把新郎新娘用透明胶带绑在树上

新郎父亲更是被打扮成“烧火佬”造型,

头戴红色“纸板帽”,面部化怪异妆,

身挂“易拉罐鞭炮”

……

超过7成的网民呼吁:

抵制"闹洞房"等低俗婚俗

网友评论↓

@云海:在我看来,这根本不是“闹洞房”,而是对新婚夫妇赤裸裸的人格侮辱!

@豆包子:开玩笑要当事人觉得好笑才叫开玩笑,当事人不愿意还硬说开玩笑就是耍流氓!

@V陈赓:交的啥朋友,可笑

@白米:恶俗婚闹辱没人格,突破道德法规底线,早该出手治理了

@金允光:可劲罚,必须罚

各地陆续出手整治:

如出现严重后果,当追究法律责任

2018年从地方到中央都在积极整治低俗婚闹行为:

2018年8月24日,山东省日照市发布《日照市组织开展遏制恶俗婚闹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部署进一步遏制低俗婚闹行为。

2018年12月,民政部发文要全面推进婚俗改革,要鼓励和推广传统婚礼,积极倡导格调高雅、内涵丰富、特色突出、文明节俭的婚礼形式,反对利用婚姻敛财,抵制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推进社会风气好转。

“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同时,各地从根本上应就移风易俗问题改进治理方式,弘扬传统优秀文化,抵制当地婚闹恶俗。”

“但解决低俗婚闹问题最根本的方法还是要写入法律。”

“法治社会,没有什么可以成为违反法律的挡箭牌。”

“一方面,必须破除法不责众的思维。”“另一方面,必须认识到低俗婚闹是对社会秩序的危害。”

那么,在婚闹事件中若出现严重后果,法律责任究竟该如何认定?

在现实案例中大致会涉及两类罪名。

“第一类是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例如,在婚闹过程中,若造成伴娘或其他婚礼参与者坠楼重伤或死亡的后果,那么导致该后果发生的行为策划人、积极实施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承担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

“第二类是强制猥亵罪。”2013年,发生在山东省泰安市的一起猥亵伴娘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当年9月,16岁女孩高某应朋友之邀充当伴娘。婚礼当天在“闹伴娘”时,高某和另一个伴娘的衣物被七八名男子脱光并实施猥亵行为。此后高某精神受到很大打击,多次试图自杀,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结果显示,其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该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分别判处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有期徒刑一年不等刑期。

出品:民生周刊(ID:msweekly)新媒体事业部

编辑:王迪

责任编辑:刘烨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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