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989年10月1日-1052年6月19日),字希文,苏州吴县人,北宋杰出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世称“范文正公”,有《范文正公文集》传世。
范仲淹幼年丧父,母亲改嫁长山朱氏,遂更名朱说。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范仲淹苦读及第,授广德军司理参军,迎母归养,改回本名。后历任兴化县令、秘阁校理、陈州通判、苏州知州等职,因秉公直言而屡遭贬斥。康定元年(1040年),与韩琦共任陕西经略安抚招讨副使,采取"屯田久守"方针,巩固西北边防。庆历三年(1043年),出任参知政事,发起"庆历新政"。不久后,新政受挫,范仲淹被贬出京,历知邠州、邓州、杭州、青州。皇佑四年(1052年),改知颍州,范仲淹扶疾上任,于途中逝世,年六十四。追赠兵部尚书、楚国公,谥号"文正",世称范文正公。
范仲淹政绩卓著,文学成就突出。他倡导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思想和仁人志士节操,对后世影响深远。
个人作品
据《宋史》载,范仲淹作品有《文集》二十卷,《别集》四卷,《尺牍》二卷,《奏议》十五卷,《丹阳编》八卷。北宋有刻本《范文正公文集》,南宋时有乾道刻递修本、范氏家塾岁寒堂刻本,皆二十卷。
诗歌:
《江上渔者》《鹤联句》《登表海楼》《河朔吟》《游庐山》《春日游湖》《新定感兴五首》
《酬和黄太博》《绛州园池》《送魏介之江西提点》《归雁》《过馀杭白塔寺》
《访陕郊魏疏处士》《出守桐庐道中十绝》《和葛闳寺丞接花歌》《怀庆朔堂》《春日游湖》
《祠风师酬提刑赵学士见贻》《古鉴》《过太清宫》《送石曼卿》《阅古堂诗》《赠张先生》
《上汉谣》《野色》《河朔吟》《纪送太傅相公归阙》《石子涧二首》《答梅圣俞灵乌赋》
词:
《苏幕遮·怀旧》《渔家傲·秋思》《剔银灯·与欧阳公席上分题》《御街行·秋日怀旧》
《定风波·自前二府镇穰下营百花洲亲制》
散文:
《岳阳楼记》《与唐处士书》《答手诏条陈十事》《与韩琦书》《灵乌赋》《上执政书》
《严先生祠堂记》《上攻守二策状》《上吕相公并呈中丞咨目》《邠州建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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