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汉合流后,国民政府由蒋介石掌权,汪精卫下野。1927年9月,南京国民政府同武汉国民政府合并,因南京简称“宁”,武汉简称“汉”,史称“宁汉合流”。国民党内各派系斗争暂时缓和,发表《中国国民党特别委员会宣言》,宣称国民党“统一”事业之完成。
宁汉合流主要内容
1、关于党务
一、组织中央特别委员会,统一党务;
二、特别委员会由宁、汉、沪3方共同推定若干人组成;
三、宁、汉、沪3方中央党部将其职权委托于特别委员会;
四、特别委员会除施行中央执行委员会全部职权外,应负责统一各地方的国民党党部,并筹备国民党三大的召开;
五、规定特别委员会委员的名额32人,候补委员为9人,具体人员由3方共同提出,由中央执行委员会临时会议发表;
六、中央各部部长人选,由特别委员会决定。
2、关于政府
宁、汉两方政府合并、改组,政府委员、各部部长、军事委员会委员等,皆由特别委员会会议决定。
会议推举汪精卫、谭延闿、蔡元培、谢持共同起草统一宣言。
9月13日,武汉国民政府停止办公,汪精卫通电下野。
9月15日,在南京召开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中央监察委员临时联席会议,决定成立国民党中央特别委员会,推定汪精卫、蒋介石、胡汉民等32人为中央特别委员会委员,并决定劝蒋、汪、胡迅速来南京就职。
9月16日,国民党中央特别委员会在南京正式成立,并举行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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