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中的“三省”分别是:尚书省、中书省和门下省;“六部”分别是:吏部、刑部、礼部、兵部、户部、工部。
三省六部制建立于隋朝时期,完善于唐朝时期。三省六部制代替了原来的三公九卿制,提高了决策的正确性和行政效率,对后世的国家体制产生了深远影响。
三省
中书省:秉承君主意旨,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中书省在唐代一度改称西台、凤阁、紫微省。中书省的长官称中书令,属官有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等。
门下省:原为皇帝的侍从机构。南北朝时权力逐渐扩大,成为中央政权机构的重心。隋唐时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共议国政,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门下省在唐代一度改称东台、鸾台、黄门省等。其长官称侍中,或称纳言、左相、黄门监,属官有黄门侍郎、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郎等。
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的机构。尚书省在唐代一度改称文昌台、都台、中台。尚书省的长官为尚书令,属官有左、右仆射等。
六部
吏部:负责全国官吏的任免、升降、调动等事务。
刑部:负责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
礼部:负责科举考试和外邦来往的事情。
兵部:负责兵将、军械、军令等军事事务。
户部:负责国家的户籍、田地、赋税等财政事务。
工部:负责营造工程屯田、水利、工匠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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