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阿拉伯数字有9个;现在的阿拉伯数字由0,1,2,3,4,5,6,7,8,9共10个计数符号组成。阿拉伯数字最初源于古印度人,他们的祖先通过生产实践逐步创造出来的,公元3世纪,古印度的一位科学家巴格达发明了阿拉伯数字。最古的计数目大概至多到3,为了要设想“4”这个数字,就必须把2和2加起来,5是2加2加1,3这个数字是2加1得来的,大概较晚才出现了用手写的五指表示5这个数字和用双手的十指表示10这个数字。
阿拉伯数字,是现今国际通用数字。最初由古印度人发明,后由阿拉伯人传向欧洲,之后再经欧洲人将其现代化。正因阿拉伯人的传播,成为该种数字最终被国际通用的关键节点,所以人们称其为阿拉伯数字。
扩展资料
公元前2500年前后,古印度出现了一种称为哈拉巴数码的铭文记数法。到公元前后通行起两种数码:卡罗什奇数字和婆罗门数字。公元3世纪,印度科学家巴格达发明了阿拉伯数字。公元4世纪后阿拉伯数字中零的符号日益明确,使记数逐渐发展成十进位值制,例如公元8世纪后出现的德温那格利数字。
大约公元9世纪,印度数字传入阿拉伯地区,从原来的婆罗门数字导出两种阿拉伯数字:被中东的阿拉伯人使用的东阿拉伯数字和被西班牙的阿拉伯人使用的西阿拉伯数字。东阿拉伯数字和阿拉伯人使用的形式很相似,西阿拉伯数字后来发展成我们广泛使用的形式。
阿拉伯数字传入我国,大约是13到14世纪。由于我国古代有一种数字叫"算筹",写起来比较方便,所以阿拉伯数字当时在我国没有得到及时的推广运用。20世纪初,随着我国对外国数学成就的吸收和引进,阿拉伯数字在我国才开始慢慢使用,阿拉伯数字在我国推广使用才有100多年的历史。阿拉伯数字现在已成为人们学习、生活和交往中最常用的数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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