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和省长的行政级别是相同的,按照公务员序列都是省部级正职,只是分工不同。省长是省级行政区的行政机构首长,部长是中央政府部门的首长。
中国领导职务排位依次从高至低:
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 ,乡科级正职 ,乡科级副职 。
中国非领导职务排位依次从高至低:
巡视员 ,副巡视员 ,调研员 , 副调研员 ,主任科员 ,副主任科员,科员 ,办事员。
省长:
是省级行政区的行政机构首长,是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下属地方的国家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级别为省部级正职。在中国即为省人民政府首长,由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由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港澳地区称为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特首),由港澳地区选举产生,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总理颁发任命的国务院令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特首) 。行政特区特首进京述职要向国家领导人汇报本地区情况。
部长:
是指(特指中央政府)国务院部门的首长,在政府首脑之下负责特定范畴工作,如国防、环境、财政、司法、教育等,负担起政府运作的重责大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长为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下属各部门的负责人,(一般由国务院总理提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命。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任命,中共中央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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