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们发的律师函并没有法律效应。
律师函仅仅是律师就当事人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从而制定的文书,只起到传递信息的作用,并没有任何法律效应。就在吴亦凡和都美竹事件爆发之后,吴亦凡团队就给都美竹发了律师函,希望能够威慑到都美竹,从而平息舆论,但是这一律师函显得有些苍白无力。
通常律师函会对相关事件或行为进行情况介绍、事实澄清和法律预判,具有法律效力,能够约束律师函发出者,警示律师函接受者,但没有责任的最终定夺权和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相反,如果律师函所载内容故意失实,以造谣带舆论为目标,有混淆公众视听之嫌,律师或当事人均有可能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实有很多明星就算在个人的社交平台账号上面发表了律师函,但并不代表他要起诉对方。有很多明星发表律师函之后不了了之,只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态度,是在反驳这些丑闻,以证自己清白之身。不过也有明星发表了律师函,起诉对方,把对方告上法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部分的明星发律师函是为了省事,因为把对方告上法庭,打官司需要浪费很多的时间,而明星都非常的忙碌,也没有时间出庭作证,更没有时间处理这方面的问题。而发表律师函之后,不仅能够为自己澄清,最重要的是很清楚的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也能够争得粉丝的信任。最重要的是能够节约很多的时间,这也是很多经纪公司为了保护明星形象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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