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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真由来

作为一个汉语词,“清真”原为普通名词,可用于多种场合,如道观、佛寺以及楼阁、词集和幽静场所。“清真”一词,最早见于公元6世纪南朝刘义庆《世说新语》,赞“竹林七贤”之一的阮咸为人“清真寡欲,万物不能移也”。从魏晋到清朝,文人墨客以“清真”入诗的不少。宋代陆游在《园中赏梅》中用“阅尽千葩万卉春,此花风味独清真”来赞美梅花的纯洁质朴,周邦彦著有《清真集》一书。清朝薛雪的《一瓢诗话》一七二中有“文贵清真,诗贵平淡”一语。“清真”指文章要真实,出于自然。由此可见,文人墨客多用“清真”一词,以表述清廉高洁的品格和清雅幽静的环境。  从元代开始,中国的伊斯兰教经学家和宗教职业者逐渐用“清”“真”“净”等词语来表征伊斯兰教,如将礼拜寺称为“清净寺”(泉州)、“真教寺”(杭州)和“净觉寺”(南京)等。“清真”一词与伊斯兰教相联系,始于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敕建金陵礼拜寺,御书《百字赞》,褒美清真,以示优异:“降邪归一,教名清真。穆罕默德,至贵圣人。”北京东四清真寺建于明正统年间,据寺内碑文记载:“清真寺初名礼拜寺,寺成,蒙恩赐额曰清真寺。”汉语区中国穆斯林开始以“清真寺”称呼自己的宗教场所,“寺以清真名,志洁也;清真以礼拜名,志敬也”。  既有皇帝亲赐名额,又有纯洁美好之意,明末清初的伊斯兰教汉学家王岱舆(约1584-1657年,祖籍阿拉伯,自署真回老人,中国回族穆斯林中第一位系统地研究伊斯兰哲理并刊行其汉文译著的宗教学者)从汉语中把“清真”一词剥离出来,对“清真”加以纯伊斯兰式阐释,“纯洁无染之谓清,诚一不二之谓真”,又说“吾教自生民以来,不拜像,灭诸邪,故谓之清;尊独一,无二主,故谓之真”。当时的伊斯兰教学者著书、翻译都采用“清真”这个名词来表述伊斯兰教,他们在“清真”一词的原有中国词义的基础上,赋予了“清真”新的文化内涵,使之成为中国穆斯林的一个专用术语。从此以后,清真教逐渐成为中国伊斯兰教的称谓。于是,称“安拉”为“真主”,称《古兰经》为“真经”,专供穆斯林礼拜的地方称为“清真寺”,表白信仰的作证言称为“清真言”,表示穆斯林食品的餐饮称为“清真”,如清真饭店、清真小吃、清真牛羊肉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6年6月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伊斯兰教名称问题的通知》,将自明清之际开始统称的“清真教”这个名称改为国际通用的名称:伊斯兰教。至此,原称清真教的“清真”一词,虽然脱离了直接表述宗教的关系,但已经成为中国穆斯林的普遍用语,不仅称寺院为“清真寺”,而且还把具有伊斯兰教风味的食品、饭馆、饭店等,都冠以“清真”二字,如“清真饭馆”“清真餐厅”“清真牛羊肉门市部”“清真糕点”“清真糖果”等。在饮食文化方面,清真为中国穆斯林食品的专有名词,成为符合伊斯兰教规定和要求的食品的象征。它作为维系民族情意、增强内部凝聚力的一种手段,也是回族、维吾尔族等10个少数民族的穆斯林对外区分、对内认同的重要社会标志之一。  “清真”一词,是中国穆斯林在汉语语境中借代、使用的专用词。清真的译音,外国人看不懂,在国外的穆斯林中,与“清真”相对应的英文是“HALAL”(音译“哈俩里”),意思是“合法的”,即伊斯兰教教法规定可以食用的食物;不允许的为“Haram”(音译“哈拉目”) ,意思是“非法的”。在伊斯兰教国家,饭馆一般没有“HALAL”标志,因为在那里不存在“Haram”食品。但在非伊斯兰教国家,清真饭馆门头上就用英文“HALAL”和阿拉伯文写上“哈俩里”字样
  (来源:宁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