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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俭学

勤工俭学,又称“勤工助学”,本是指一边工作,一边过着节俭生活的求学历程。现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促进德、智、体、美等品德全面发展,增长才干,并通过兼职或假期工作的报酬以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行为。此求学历程,在台湾称之为工读或工读生,香港则称为半工半读或半工读。
“勤工俭学”一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制定了《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和《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14号)等文件、指示及办法而被确定。

沿革


最早勤工活动的源头是在1915年,由李石曾、蔡元培、吴玉章等人在巴黎成立“留法学生俭学会”,帮助更多的中国人走出国门学习西学,掀起一股勤工俭学留学法国的风潮。参加勤工俭学运动的留学生,包括周恩来、邓小平、张振华等著名人士。早期的勤工俭学和爱国救国活动联系一起,爱国人士为求改变中国弱势和引进西方科学文化。
随勤工活动对象逐渐从留学学生回归到大多数的国内学生中去,勤工俭学日渐成熟。社会、学校倡导“生活节俭,课余勤工”的勤工俭学思想,并通过国家助学金帮助学生安心学习。其针对的,是那些经济困难但想通过勤工来继续求学的贫困学生。勤工活动使得众多学校成立了勤工组织,从而对大量学生继续求学有着巨大作用。
由于目前中国大陆生活条件的迅速提高和国力的迅猛发展,逐渐形成“勤工者未必俭学者”的转变。继承了勤工俭学的内涵,勤工俭学的发展而跳出了原先陈旧的体制和形式结合实际、实践的一种改进。随着其需求增加,大多高校都设置了专门管理勤工助学的部门,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针对补贴贫困生。学生不仅希望改善生活,实际上都希望得到锻炼,带来实践的提高,思想的磨砺,增强对社会认识。对于勤工助学的勤工俭学活动及报酬,财政部、教育部有亦对之作出一些原则性规定,以求保障学生和保证学生的安全。勤工助学随发展除将成为社会实践形式之一,也将原有“俭学”内涵完全更新成“助学”,帮助学生在校的学习,知识的学习,能力的学习,实践的学习等,及增加学生的创业活动。

留法勤工俭学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中国知识青年赴法国求学的运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法国曾向中国大量招募华工。1915年蔡元培、吳玉章等在巴黎组织了勤工俭学会,以“勤于作工,俭以求学”为目的,号召青年去法国半工半读,并成立华法教育会作为留法勤工俭学的工作机构。从1919年3月到1920年底,中国先后有17批学生赴法,总数达1600多人。通过勤工俭学,他们对西方社会先进的科学技术有了更多的了解,对中国社会的落后、愚昧状況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变革中国社会的愿望更加强烈了。他们中的先进分子如周恩来、赵世炎、蔡和森、李维汉、王若飞、李立三、向警予、陈毅、陈延年、陈乔年、聂荣臻、邓小平、李富春等,利用在欧洲的有利条件,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研究俄国十月革命的经验,相继成为马克思主义者,对中国革命做出了重要贡献。1922年6月,赵世炎、周恩来、王若飞等发起成立了“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在旅欧学生和工人中积极宣传马克思主义。1924年,国共两党共同领道的中国大革命运动蓬勃兴起,根据中共中央的決定,留法勤工俭学的大批先进分子或回国,或转赴苏联学习,这一运动遂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