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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属于社会意识形态。主要特点为,相信现实世界之外存著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或实体,该神秘统摄万物而拥有绝对权威、主宰自然进化、决定人世命运,从而使人对该一神秘产生敬畏及崇拜,并从而引申出信仰认知及仪式活动。在人类早期一些社会中,宗教承担了对世界的解释、司法审判、道德培养和心理安慰等功能。现代社会中,科学和司法已经从有些宗教分离出来,但是道德培养和心理安慰的功能还继续存在。宗教所构成的信仰体系和社会群组是人类思想文化和社会形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宗教的学科是宗教学。  据估计,全世界现有宗教徒超过25亿人,占总人口的五分之三以上。有些国家或民族,绝大多数人都信仰宗教。世界现有宗教类型各异。有世界宗教,如佛教、基督教(包括新教、天主教、东正教)、伊斯兰教;有地区性和民族宗教,如犹太教、神道教、印度教、锡克教、耆那教、道教、琐罗亚斯德教等;还有许多保持着原始面貌的土著宗教,如萨满教、本教、东巴教等。佛教主要流传于东北亚、南亚和东南亚许多国家和地区,约占世界宗教徒总人口的6.2%;伊斯兰教主要流传于亚洲和非洲,特别是西亚、北非、南亚次大陆和东南亚各地,约占宗教徒总人口的17.1%;基督教徒人数占世界宗教徒总人口的32.4%,其中约三分之二分布在欧美。

宗教的词源

  在汉语中,宗教本不为一联缀词,《说文解字》:“宗者,尊祖庙也,以宀从示。”,“示者,天垂象见吉凶所以示人也,从二。三垂,日月星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示神事也。”这表示对神及人类祖先神灵的尊敬和敬拜。教指教育、育化,上施下效,侧重在对神道的信仰,这一点反而与西方的宗教理解较为接近。直至公元10世纪,“宗教”一词才最先见于佛经,如《续传灯录》中:“吾住山久,无补宗教,敢以院事累君。”这里的宗教指崇佛及其弟子的教诲,其意狭小而具体。但随西方宗教学崛起及其对中国学术界之影响,许多人在学术上将“宗教”与“Religion”一词画上了等号,成为广义性宗教概念。宗教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中,存在不同的含义。  西方语言的“宗教”(如英语的Religion)源自古罗马时代的拉丁语Religio。古希腊人虽有表达对神的敬畏、虔诚及与之相关的戒律礼仪,却未形成宗教的特定概念。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在其著作《论神之本性》中使用过Relegere(意为反复诵读、默想)或Religere(意为重视、小心考虑),可见他当时认为在神的敬拜上需集中注意,又需严肃认真。另外古罗马神学家奥古斯丁在《论真宗教》及《论灵魂的数量》皆用过Religare,代表人、神与灵魂间的重新结合,以人神联盟说明人与神之间的密切关系。奥古斯丁又在《订正》及《上帝之城》中使用Re-eligere来表示人在信仰上的重新抉择及决断,人需要靠重新考虑和选择与神修好。故Religio一词在拉丁语的原意应为人对神圣的信仰、义务和崇拜,以及神人之间的结合修好。由此可见,Religio与近代西方宗教概念有雷同却不等同。

宗教的定义

  宗教有着各种各样的定义,多数定义试图在很多极端的解释和无意义表述中找到平衡。有人认为应用形式和理论去定义它,也有人更强调经验、感性、直觉、伦理的因素。  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倾向于把宗教看作是一个抽象的观念、含义。这种抽象的概念是基于自身文化发展而建立起来的。 《宗教百科全书》(Religion [First Edition]. Winston King. Encyclopedia of Religion. Ed. Lindsay Jones. Vol. 11. 2nd ed. Detroit: Macmillan Reference USA, 2005. p7692-7701. )中,宗教的定义是这样的:  In summary, it may be said that almost every known culture involves the religious in the above sense of a depth dimension in cultural experiences at all levels — a push, whether ill-defined or conscious, toward some sort of ultimacy and transcendence that will provide norms and power for the rest of life. When more or less distinct patterns of behaviour are built around this depth dimension in a culture, this structure constitutes religion in its historically recognizable form. Religion is the organization of life around the depth dimensions of experience — varied in form, completeness, and clarit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environing culture."  翻译:“总的来说,每个已知的文化中都包含了或多或少的宗教信仰,它们或明了或令人疑惑得试图完美解释这个世界。当某些行为典范在特定的一个文化中得到确立时,它就将在这个文化中打下深深的历史烙印。即便宗教在形式、完整度、可信度等等都应不同文化而不同,但人在社会中还是不可避免要受到宗教影响。”

概述

  支配人们的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虚幻的、颠倒的反映;信仰和传播上述观念的专门组织。它是社会意识形式之一。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它产生于原始社会的后期。原始的自然宗教是古代社会狭隘的生产关系的反映,是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的产物。原始人对周围自然现象的愚昧无知,在支配着自己的强大的自然力量面前软弱无力,对自身的生理现象和梦境不能理解,从而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由于自然力被人格化,形成了万物有灵论。原始的宗教观念和祈祷等宗教活动,贯穿于原始人的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同道德、艺术活动直接结合在一起,还没有分化成一种独立的社会意识形式。随着无阶级社会向阶级社会的过渡以及各个历史时期物质经济生活条件的变化,宗教不断地发生演变:由最初的自然崇拜发展到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神灵崇拜;由多神教发展到一神教;由氏族宗教演化为民族宗教乃至世界宗教。世界三大宗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的出现,是同奴隶社会的君主制相适应的。  从原始社会的自发宗教到阶级社会的人为宗教,宗教日益成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发展成熟的宗教,包括宗教信仰、宗教组织、宗教设施和宗教教义、宗教教规、宗教仪式、专门的神职人员等,形成一种强大的社会势力和精神力量。  宗教采取感性的、粗俗的形式宣传创世说,它颂扬怯懦、自卑、自甘屈辱、顺从驯服,麻痹人民的革命意志;它敌视理性,扼杀科学,禁止进步思想的传播;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宗教成为剥削阶级的官方的意识形态,渗透到政治、哲学、道德、艺术、教育等社会生活领域,成为维护反动统治秩序的精神支柱。历史上许多被压迫群众反抗剥削统治者的斗争也往往披上宗教的外衣,利用宗教的形式同反动统治阶级进行斗争。但宗教不能真正反映群众利益和解决现实社会矛盾,反而会瓦解、涣散群众的革命斗志,归根结柢它要起消极的作用。  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宗教得以长期存在和发展的深刻根源在于:    1.人们受到社会盲目的异己力量的支配而无法摆脱;    2.劳动者对于剥削制度所造成的深重苦难的恐惧和绝望;    3.剥削阶级需要利用宗教来作为麻痹和控制群众的重要精神手段。剥削制度和阶级压迫的存在,是宗教存在和发展的主要根源。列宁说:“宗教对人类的压迫只不过是社会内部经济压迫的产物和反映”(《列宁全集》第10卷,第65页)。  宗教消亡是历史的必然,但又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只有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即消灭产生宗教的阶级根源以后,宗教才能逐步消灭。由于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旧思想、旧习惯不可能在短期内彻底消除,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提高以及教育、文化、科学、技术的高度发达还需要长久的奋斗过程,加之某些天灾人祸所带来的困苦还不可能在短期内彻底摆脱,因此,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对于一部分人的影响还会长期存在。只有经过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长期发展,建设高度的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人们才会最后抛弃一切宗教。马克思说:“只有当社会生活过程即物质生产过程的形态,作为自由结合的人的产物,处于人的有意识有计划的控制之下的时候,它才会把自己的神秘的纱幕揭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7页)。 

宗教的起源和发展

  宗教源于准宗教现象,产生于原始宗教以前,为现今卯知人类意识活动最早的形态之一,有一定程度的宗教因素,但当无超自然体的概念,对于客体尚未神化、无敬拜求告之念,一切全靠幻想,认为某些行动可影响某些现象或事物,如法术巫术、针刺木刻人形、佩戴玉石等。  旧石器时代洞穴壁画的野兽图像遍布被利器刺伤之痕迹,多认为是行法术以增加狩猎命中率。而尼安德特人、山顶洞人等的墓葬中,都发现尸骨上撒满红粉及砂石,可能是以血色物行法术,以求死者死后安稳或再生。当宗教及神灵观念形成,巫术法术多成为宗教的附属行动。研究宗教起源的学科为宗教人类学(Anthropology of religion),主要理论为万物有灵论、前万物有灵论、巫术论、原始一神论、功能论、神话结构学说及语言疾病学说,前四者属进化论学派,后三者属文化圈学派。

·万物有灵论

  万物有灵论由英国考古学家泰勒(Edward Burnett Tylor)提出,认为原始人在形成宗教前先有“万物有灵”之概念,人在对影子、倒影、回声、呼吸、睡眠中觉得人的物质身体之内有一种非物质的东西,使人具有生命,而当中以梦境的感受影响最大,当这种未知的东西离开身体时,身体便丧失活动能力,呼吸也停止,泰勒称这种未知的东西为Anima。原始人推龋一切生长或活动之东西,甚如日月皆有Anima,然而近代宗教学家认为原始人未具这种抽象的推理能力,也未发现任何考古实证。

·前万物有灵论

  前万物有灵论又称物活论,是马雷特对万物有灵论的修正,他认为原始人在产生“万物有灵”之概念之时,先具备一种概念,就是认为整个世界是活的,故世界每件东西也是活的,并非以各物皆具有自己的独立灵魂为前提,然而也未发现任何考古实证。

·巫术论

  巫术论由弗雷泽提出,他认为人类精神是由巫术发展到宗教再到科学。巫术是一种准宗教现象。原始人认为巫术可控制自然,原因不外乎是接触律或相似律,即认为取得某东西的一部分作法可影响该物之全部,又或认为对该物之相似物作法可影响该物,但当人类不相信这种虚拟力量时,则转移为对超自然存在物的抚慰和慈悲。

·语言疾病学说

  语言疾病学说(a disease of language)由德国哲学家马克思·缪勒(Max Müller)提出,他认为古代印欧语言抽象词汇少,当中某些概念性词汇必须赋予人格化的联系,否则就无法运用。诸神最初只是自然现象的名字,后来从词汇中人格化,造成实在感,神话由此诞生。这样,引起敬畏的对象逐渐被语言所掩盖,并由于隐喻行为而最终与直接的知觉相分离。

·原始一神论

  原始一神论由施米特提出,他本是天主教教士组织成员会会员,认为在最古老的文化中普遍有最上神的存在,可见于北美极地民族、俾格米人及澳大利亚东南土著,故一神论才是人类最古老的宗教,至上神的形象是来自神的最初启示,往后的宗教发展呈退化趋势,被诸神论及鬼灵精怪所掩盖。

·功能论

  功能论最先由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所提出,亦为一系列之后的功能学派理论的总称,他认为宗教仪式和巫术行为等是为满足个体的心理需要,减缓生活压力,提供积极的生活态度以面对生死考验,也保护部落的传统和价值观,这些功能主要分为生物性、精神性及规范性三方面。

·神话结构学说

  神话结构学说由法国人类学家李维史陀提出,他认为世界上不同的地方的原始人类的心灵皆有共同结构,皆欲解释世界上的事,这种共相是发展出一套又一套神话的原动力。

·原始宗教

    根据考古发现,人类原始宗教大约产生于公元前30000~前10000年间的中石器时代。从对尼安德塔人及其后的真人的考古发掘中,可知当时原始人对生、死、食物三者特别重视,形成一些与原始宗教有关的习俗,但尚无法断定当时是否已有神祇观念。继后,原始居民在严峻的生存斗争中,因不能理解自然界各种变化莫测现象的因果关系,从而产生恐惧、惊惶和神秘感觉,认为在他们周围的各种事物中存在着一种超自然的力量,这种力量主宰或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因此他们便对自然物、自然力产生崇拜或进而将其人格化作为神灵加以膜拜,并企望以祈祷、祭祀、舞蹈、音乐等对它们施加影响。在氏族社会中除流行对自然物、自然力或自然神灵的崇拜外,还流行图腾崇拜,相信在本氏族与某些动、植物以及某些自然物间有一种超自然的血缘关系,因而某些动、植物便被认为是与该氏族有联系的共同祖先──图腾。随着父权制度家族的建立与灵魂、精灵观念的发展,还产生了对祖先和氏族领袖的崇拜。在氏族制度瓦解和部落形成时,氏族的神灵也随之演变或融合为部落的神灵。各部落都有各自的保护神,这些神不是统一的,也没有上下尊卑的隶属关系,威慑仅局限于本氏族或部落的范围;一旦氏族或部落衰亡,保护神也随之销声匿迹。在由部落过渡到部落联盟而形成最初奴隶制国家时,在部落联盟诸神中出现了主神和次神,主神往往具有全部自然和社会属性,被认为是至高无上、统一和无所不能的。这个“统一的神”往往反映了奴隶制国家专制君主的最高权威。恩格斯曾以印欧民族宗教的起源──《吠陀经》为例,解释原始宗教的发展过程:吠陀中的神大都是自然现象的化身,如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山川草木以及动物等,但在《梨俱吠陀》的最后几卷中可以看到多神论向一神论的转化和发展。如因陀罗最初被认为是保护农业的雷雨神,后变为一个氏族的特殊保护神──武士贵族神。随着氏族的强大,吠陀又描写了因陀罗和另一氏族保护神婆楼那进行争夺统治地位的斗争,因陀罗最终获胜,两个氏族联合成为部落,因陀罗即被称为“因陀罗-婆楼那”。嗣后,婆楼那逐渐销声匿迹,因陀罗取得完全的统治地位,又被尊为“世界大王”(svar╣j)。因陀罗性质的变化反映了印度由氏族而部落、由部落而向部落联盟合成的最初奴隶制国家过渡的历史内容。

·古代宗教

    公元前4000~前2000年初,中国黄河、南亚印度河、西亚美索不达米亚底格里斯河与幼发拉底河和埃及尼罗河流域,因青铜器的使用和农业灌溉的发展进入阶级社会,此后又在今小亚细亚、叙利亚、巴勒斯坦、伊朗等地也相继产生了一批奴隶制国家。这些地区产生和孕育了世界最初的文明,产生了灿烂的科学和文化,同时也出现了对后世有重要影响的宗教。如中国殷周时期崇拜天帝的宗教,印度的婆罗门教和随后的印度教,两河流域的巴比伦宗教,巴勒斯坦的犹太教,伊朗的琐罗亚斯德教。以上宗教被宗教史家称为古代宗教,也有人称其中迄今还继续流传者为历史宗教。这些宗教大部分由原始宗教演化而来,继续保持着对自然神的崇拜,出现了神的“天阶体系”(分掌不同职司的各级大小神灵),在诸神中形成了主神崇拜。主神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往往随着民族、国家的更迭而变化。此外,还产生了原始形态的神学和宗教哲学,并创作了记述宗教神话、历史和教义的典籍和石刻。  

·世界宗教

   随着阶级社会的发展,世界各地区、各国政治、经济、文化交往的日趋频繁,在思想领域的反映,即宗教本身也在较宽广的视界下注意到人类所普遍关心的问题。因此,在古代某些民族、国家中出现了超民族和超国家地区的宗教乃至世界性宗教──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  佛教产生于公元前6~前5世纪的印度,初起时反对婆罗门教的纲领(吠陀天启、祭祀万能和婆罗门至上)和实践,并以独特的四谛、八正道等教义解释人生和世界的问题。它在印度本土获得了巨大发展,公元前3世纪被孔雀王朝的阿育王奉为国教,并传播到印度邻近地区很多国家。公元1世纪前后,印度佛教中出现了大乘佛教,以通俗的形式向群众宣传佛教教义。7~8世纪后,大乘佛教的一部分派别与印度教混合而形成密教。13世纪初,由于外来势力的沉重打击及僧伽内部的腐败等原因,佛教终于在本土消失。19世纪末,稍有复兴,20世纪40年代以后,又有新的发展。目前仍广泛流行于中国、日本、东南亚地区。  基督教产生于公元 1世纪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巴勒斯坦和小亚细亚一带,以后迅速传播于地中海周围的西亚、南欧、北非以至高卢、不列颠。早期基督教是在犹太教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基督教是犹太教神学、庸俗化了的希腊罗马哲学和东方一些流行的仪式的结合。罗马统治者最初对基督教严厉镇压,以后又加以利用并在4世纪末宣布为国教,5~10世纪间逐渐传遍全欧。11世纪,发生了东西教会大分裂,形成了西方的公教会(天主教)和东方的正教会(东正教)。16世纪西欧的宗教改革运动,又从天主教会内分裂出了新教(中国一般称为基督教)。在中世纪的欧洲,天主教会是封建社会的精神支柱,它镇压和窒息了进步的科学思想和活动。在资本主义时代,基督教随着欧洲国家的殖民扩张,传播到非洲、美洲和亚洲以至全世界。基督教对欧美许多国家的历史、文化有着重要影响。伊斯兰教产生于7世纪的阿拉伯。622年穆罕默德在麦地那建立了第一个伊斯兰教神权国家。早期伊斯兰教主张消除血亲复仇,打破氏族壁垒,扶弱济贫,禁止高利盘剥,要求和平安宁,反映了当时阿拉伯各部落要求实现政治统一的愿望。随着阿拉伯伊斯兰教徒不断对外扩张和经商交往,伊斯兰教遂由地区性宗教发展为世界性宗教。伊斯兰教在中世纪由近东传入中亚地区、印度尼西亚、印度和中国,对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有着重要影响。  世界三大宗教很早就传入中国,在中国的社会历史条件下逐渐扎根、发展,并与中国传统的文化相融合,形成了很多具有民族特色的宗派和学派,成为中国封建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现代宗教及其特点

   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在世界各个地区占着主导的地位。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发生了很多新的变化。另外,地区或民族性宗教如印度教、犹太教、道教、锡克教、耆那教、琐罗亚斯德教等仍在流传。原始宗教也还残存于一些社会发展比较缓慢的地区。  在近现代,各宗教出现了一些新的倾向:  1.复古主义。如18世纪末要求恢复伊斯兰教原始信仰的瓦哈比派,这种复古运动目前在伊朗等地又以原教旨主义的形式出现;又如印度教19世纪后半叶有“回到吠陀去”的雅利安社复古改革运动。  2.改革倾向。这种倾向的目的是要使宗教适应社会生活和科学发展的需要。如19世纪下半叶,哲马鲁丁·阿富哈尼、穆罕默德·阿布杜在土耳其、埃及等地发起的泛伊斯兰主义运动,赛义德·阿赫默德·汗和伊克巴尔在南亚次大陆提倡的阿利迦运动。在第二次梵蒂冈公会议后,天主教内部进行了一系列变革,并出现了许多新思潮,如解放神学等。  3.对话、合作和合一倾向。现代以来,各派别乃至各宗教之间开始对话,原先相互隔绝的藩篱正在被推倒。如基督教各派在普世教会运动的推动下,不仅领导层开始重新对话,一些基层教会也有新的合作。  4.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世界各地特别是美国和日本出现了许多新兴宗教或变种教派。如日本的世界救世教、生长之家、PL教团;朝鲜的圆佛教;越南的高台教、和好教;美国的统一教会、基督教科学派、毗湿奴意识国际协会以及形形色色的“瑜伽派”。这些宗教和教派渲染东方宗教、哲学的神秘主义和唯心主义,糅合世界各大宗教的教义和仪式,力图调和宗教与科学、理性与天启、无神论与有神论,以适应社会的演变。如高台教崇拜摩西、孔子、老子、佛陀、基督、雨果、贞德等等,并借用天主教的仪式;圆佛教企图以“一圆”为中心,把佛教的“法身”、儒教的“太极”、道教的“道”等各种教理统一起来;PL教团主张人的“完全自由”;毗湿奴意识国际协会宣传对神的虔诚、信爱,人在神前的平等等意识。

宗教的教义

  宗教的教义主要分为“观念”和“体验”两种。 观念的类型 灵魂观念 神灵观念 神性观念 宗教经验的类型 敬畏感 依赖感 惊异感 罪恶感 获救感 神秘感 獀得经验的类型 宗教理论 宗教道德 药物应用 宗教修习 即人的神观及对神的敬畏心态,是整个宗教的内在因素及核心所在,故“对神的信仰”乃是一切宗教的根本。宗教信仰的对象被人理解为一种超自然而又控制自然的神秘力量或神圣实在,它被视为神力、精灵、众神、至高一神,或抽象地以绝对者、永恒者、至高无上者、自有永有者、无限存在者、超越时空者称之。这种信仰被视为万物的起源和归宿,一切存在的根基及依据。然而各宗教对神的理解不尽相同,有可能是“众多而有序”、“单一而排他”,有可能以“超在”或“内在”存在,由此构成多神教、主神教、单一主神教、二元神教等,也有超泛神论、泛神论、万物有灵论等不同的神论。 宗教对神灵观念的解释为“神学”,神学在宗教传播、历史演进、人类进步中不断被调整修正。神学是自觉宗教与自发宗教的最大分别,因为神学有其理论化及系统化,而自发宗教是不具神学体系的。 教仪巫术 禁忌 祈祷 献祭 忏悔 宗教的崇拜行为、礼仪规范属于宗教的外在因素。体现出宗教教义的实践,也反映出宗教传统的改革及其社会文化背景。教仪是规范化、程式化、机构化及制度化的,其内容包括祈祷、祭献、圣事、礼仪、修行及伦理规范。   教义是基于宗教的理论体系,而教仪则根据社会实践的活动,前者为后者提供依据及指导,后者使前者的精神意趣得以推广和外化;前者由不断诠释、汇集、编纂宗教经典而深化,后者也是经验累积确定其施行的程度,于是教义及教仪皆在所处的文化氛围中产生一种人们公认的社会惯例。   宗教的教职制度及教团体系(如基督教的教会、牧区;佛教的僧伽),代表着宗教信仰体系的机构化及社会化,是宗教的最外壳,却又不可或缺。一方面替宗教提供了活动空间,另一方面也给予存在保障。教职制度令宗教有了可见的外在形体,从而对社会起作用。在历史上,政教常有合一或分离现象,体现了社会行政功能与祭司宗教功能的有机结合,说明了宗教这一个体与世俗社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教团及教职的形成,标志着人类信仰体系的成熟,充实了宗教,补足了教义及教仪,由此凸现了宗教的独特性与其他社会意识和社会文化历史现象的不同特点。

宗教与科学文化

    在人类的文化知识活动领域中,宗教一直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和科学及其他社会意识形态如哲学、文学、艺术、道德等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原始社会的人类对自然界和社会的认识大多表现为巫术、神话或者宗教观念的形式,表现于文学艺术方面的则有赞歌、娱神的音乐舞蹈以及表现宗教的绘画或雕刻等。古希腊、罗马建筑艺术杰作大多是神殿、陵墓和纪念堂等。在这类文化中宗教的和世俗的精神互相交织在一起。  中世纪的僧侣们获得了知识教育的垄断地位。“科学只是教会的恭顺的婢女,它不得超越宗教信仰所规定的界限,因此根本不是科学”(恩格斯)。中世纪的教会对欧洲科学的发展起过阻碍作用;另一方面,在基督教会内哥白尼、伽里略、弗·培根等不顾教会当局的反对,在研究自然科学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近代资产阶级为摆脱宗教对科学的束缚,促进科学研究的发展,经历了长期的艰苦的斗争过程。但即使在唯心主义经院哲学占主导地位的时期,经院哲学内部的论战对欧洲哲学从本体论转向认识论也起过重要作用。反经院哲学的基督教神秘主义派别的积极思想对宗教和社会改革运动也曾发生过直接的影响。即使经院哲学本身,其中也包含着某些积极因素,在以理性论证宗教信仰时,树立了宗教信仰的对立面──理性的权威。欧洲哲学正是通过这些曲折的斗争过程才发展到了新的阶段。宗教和其他形式的意识形态相结合而产生的宗教文学、宗教音乐、宗教美术、宗教建筑等,作为各民族历史文化的一部分,已经成为人类文化史的财富。  在中国思想史上,佛教和道教一直是两股重要的思想潮流。魏晋时期,佛教哲学和道家哲学合流,丰富了后期玄学的内容。在神灭与神不灭之争中,使中国古代的唯物论和无神论达到了一个高峰。隋唐以后,佛教各宗派各自对佛典进行了创造性的发挥,如天台宗、华严宗、禅宗等都对成佛的根据和途径作了各具特点的阐发,并且相互弥补和贯通,形成了有别于印度佛教的中国佛教独有的理论体系。宋明时期,儒家反对佛教,却又从思想上汲取佛教哲学,形成了理学,朱熹的“一旦豁然贯通”就是脱胎于禅宗顿悟之说。而一些唯物主义哲学家则在对佛教的批判之中发展了唯物的本体论学说。在宋明时期,儒释道三者相调和,认为孔子之道与佛教所主张的无上菩提之道无异,“儒以治皮肤之疾,道以治血脉之疾,佛以治骨髓之疾”(张商英《护法论》)。近代的资产阶级改良派更有从佛教汲取养料而批判儒家理学的,如谭嗣同所建立的“仁学”体系,思想渊源之一就是禅宗。佛教思想作为中国哲学史的重要部分,对于推动中国哲学史的发展起过重要作用。而佛教文化的精华,如敦煌壁画和经卷,龙门、云冈、大足等地的石刻,金代的《赵城藏》等也是中国文化史上灿烂的一页。  在各民族的历史上,宗教曾对民族的精神、文化、科技、道德、风俗以及生活方式发生过不同程度的影响。道教徒为寻求“道法自然”,在探索方术中,客观上对医学、化学和天文学等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参同契》是公认的炼丹史上最古的著作,《真元妙道要略》记录了世界上最早的火药实验。至于道教教义对中医理论的发展,道教修炼对养生、治病的功效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在中国西北和西南各少数民族地区,宗教与民族的历史文化、道德伦理规范和生活习惯有密切关系。西北有十个少数民族几乎全部信仰伊斯兰教。伊斯兰教虽是外来宗教,但自传入后,既与中国固有文化相融合,又保持其原有的特点,成为民族文化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对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特别在医药学、天文学、数学和历法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藏族的佛教文化是藏族民族文化中最基本的部分,它对西藏的医学、历法、文学、工艺美术、雕刻绘画等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布达拉宫和塔尔寺等是建筑史上的杰作。藏历以佛教密宗所传的历法为主,用干支纪年与汉族地区相同,正确记录了农业节期的变化。基督教传入中国后,曾有过被殖民主义者利用作为侵略工具的历史,但它对传播西方科学文化,如建立医院,开设学校,提倡男女平等,出版报刊图书,等等,在客观上都起了一定作用。

关于儒教是否是宗教的争论

  儒教是否是宗教,存在不同的意见。一般而言,正如道教是宗教而道家则不被认为是宗教一样,儒家、儒学不被认为是一种宗教,而对儒教则存在不同的看法,有些人认为不是宗教,有些人认为是宗教,这主要取决于对儒教含义的理解和对宗教含义的理解。在香港、印尼等地,儒教(孔教)被视为宗教。无论争论如何,不可否认,存在以宗教形式存在的儒教(孔教),如在台湾,有中国儒教会,在印尼,有孔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