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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

哲学概念。指人们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的一切社会的客观物质活动。实践是人类自觉自我的一切行为。内在意识本体与生命本体的矛盾是推动人类自我解放的根本矛盾,其外在化为人类个体及组织、阶级通过生产关系联系的整体对于自然及个体间或者集体关系、阶级关系形成的解放活动。实践只有在自觉的意识下才是人性的、人格的。自觉是人类自我解放的一般规律,是自我意识的必然。自发是无意识的自然活动,其是人基础于自然进化的基础所具有的属性。人类基本的实践矛盾就在于内在的自我本质对于自我自然的发现及创新。而人类由于实践的科学化,在生产力进步的社会化中外在矛盾的实践再反作用于自我本体形成对于自我本体的实践主导。  汉语“实践”的词义:实行;履行。《宋史·理宗纪》:“至我朝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真见实践,深探圣域,千载绝学,始有指归。”明·徐渭《季先生祠堂碑》:“﹝先生﹞著书数百万言,大都精考索,务实践。”清·陈康祺《郎潜纪闻》卷八:“吾恨不从牧令出身,事事由实践。”毛泽东《纪念白求恩》:“白求恩同志是实践了这一条列宁主义路线的。”  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概念,实践活动是以改造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实践矛盾产生物质及意识概念。物质与意识的认识是实践的规律性规定。实践的内在矛盾是意识本体与生命本体的自我解放必然。实践的基本主体是人,实践的基本矛盾就是人的基本矛盾,其规律就是人的运动规律。人的行为范畴就是实践的行为范畴。

实践概念的基本发展

  实践有着诸多的含义,经典的观点是主观见之于客观,包含客观对于主观的必然及主观对于客观的必然。在恩格斯的自然哲学中揭示人的思想产生于劳动即人的主观意识产生于人的实践行为,同时人的主观意识反作用于客观存在。在马克思那其主要强调人的社会实践,强调实践的社会性。强调人的社会意识具有的生产力历史性、阶级性。但他们都是物质的,辩证的。   人的主观与客观存在都是物质的。主、客观是认识论上的区别,是相对于实践的内外关系的定义。实践论是基础于唯物论及辩证法两者总体的认识。毛泽东的《实践论》强调实践的主客观矛盾发展对于认识及再实践的认识发展过程。认识上升到理论的指导作用。在当代以来强调实践的真理标准,其包含真理的发现及检验、实现,见之于客观。  人是人的客观存在。人本身是物质的,是具有特定意识体存在的客观物质。人内在矛盾的包含一对物质矛盾:意识本体对于生命本体的物质矛盾,此一矛盾是人类内在的基本矛盾,是物质的。人内在矛盾总体同时与外在世界构成人类的发展矛盾。其同时可分个人主体的外在社会及自然矛盾与社会主体的人类内在与外在矛盾。这些矛盾总体的是人的实践!早期马克思主义者主要是社会总体矛盾的解放探索与对于自然的解放探索。当代马克思主义对现代科学及社会发展进行新的发现与探索在个人为核心的人类内在矛盾实践领域进行广泛的探索,汲取资产阶级学者的有益成果,进一步扩大研究范畴,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进行了全面丰富。

实践的形式

   实践是人的社会的、历史的、有目的、有意识的物质感性活动,是客观过程的高级形式,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基础和动力。全部人类历史是由人们的实践活动构成的。人自身和人的认识都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  人的有目的的活动是多方面的,因而实践的形式也是多样的。实践的最基本的形式是:  1.改变自然,迫使自然满足人们物质生活需要的生产活动。它决定着其他一切活动。  2.以调整和改革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为目的的活动,这种活动在阶级社会里主要表现为阶级斗争。  3.以探索客观世界奥秘或寻觅有效实践活动方式为直接目的的科学试验活动。除以上三种基本形式外,教育、管理、艺术等一切同客观世界相接触的人的有目的的感性活动,都是实践。  实践的主体是有意识有目的的人;实践的手段是人所创造的工具;实践的对象是被人接触、改造的客观事物。一切形式的实践都是由实践的主体、实践的手段、实践对象所构成的过程。这个过程的控制中心是实践的主体人。实践是联系主体和客体的中介,是使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感性过程。

实践的主要特征

   1.实践是人的主观的、感性的活动。实践的主体、手段、对象都是可感知的客观实在。实践是主体凭借物质手段改造客观对象的客观物质过程。实践的后果即所造成的“事实”,也是处于人们意识之外的客观实在。客观世界自身固有的规律是实践的基础;人在自己的实践中面向着客观世界,依赖于它,以它来规定自己的活动。  2.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能动的活动。实践表现出人类特殊的能动性,即自觉的能动性。人们为了自身生存的需要,通过实践能动地改造外部世界,使之打上人们意志的印记。人们可以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中,深切地感触到事物和现象的内在联系而能动地认识其真实的本质,把握它自身固有的客观规律。自觉的能动性不仅是实践的特点,而且是实践发展水平的标志之一。实践越是自觉,它对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动性就越大,水平也越高。  3.实践是社会的活动。任何实践都是社会的人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活动,一定的社会条件和社会关系是实践的前提。一般来说,实践是人们的社会化的共同活动。离开了人的社会联系,孤立地考察单个人的个别活动,就不能真正理解实践,实践的巨大能动性在于它的社会性。  4.实践是历史的活动。它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历史地变化着和发展着的,是人们世代连续的历史活动。在这种连续性的活动中,人们不断增强自己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从而使实践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地得到发展。实践的社会联系随着历史的发展日益广泛和加强。在原始社会,人们的实践活动往往局限于氏族、部落等狭小的范围,到现代,它已超出了民族、国家的范围而建立了全球性的社会联系。科学证明,人类历史同自然历史都是客观的过程。同样,构成人类历史的实践以及实践自身的历史发展也是一个客观的过程。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没有实践就不会有认识,不理解实践也不能正确理解认识。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实践的目的在于改变世界以满足人的需要。要改变世界必须认识世界。实践及其发展的需要是认识、知识产生的根源和发展的动力。人类在实践中所提出的问题,始终是认识和科学的首要课题;只有进入实践领域的对象才构成认识的对象。人们向实践的深度和广度进军,推动着认识不断向新的深度和广度前进。在历史上,天文学最初产生于航海的需要;几何学最初产生于丈量土地的活动。在现代,实践的发展促使科学成果层出不穷,以至促成新科学的诞生。人类实践发展的无止境,决定了认识发展的无止境。同时,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必须满足实践的需要,为实践服务。实践规定着认识的方向,人的每一认识对象都有无限多的联系,如果不按着实践的目的来确定认识的方向,人们将纠缠在事物的无限复杂的联系之网中,得不出明确的认识。在实践目的规定之下,人们的正确认识最终必然有益于实践的发展。  实践提供了认识的可能。只有实践才能提供认识所必需的信息。随着实践的发展,人不断扩大可供自己利用的客观对象的范围,从而不断扩大自己的眼界。人们在客观对象中不断发现新的、以往所不知道的属性的信息。在实践中不断地创造出从客观对象获取信息的物质手段,如探测、观察、测量、加工、显示、分析、记录的工具和仪器等等,使人们获得天然感官无法感知的信息。同时,也只有实践才使人们获得并不断发展对信息加工的能力即思维的能力。实践还可以发展思维能力的作用,包括对语言产生和发展的作用,对感性经验的积累和深化的作用,对理性思维之逻辑规则形成和检验的作用,等等。  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即主观是否符合客观的问题,既不能在意识本身的纯主观的范围内解决,也不能由纯客观的外界对象本身解决,只有通过联系主客观中介的实践,把二者加以对照考察才能判明。凡是符合客观的真理性认识,通过实践必然会成功地转化为客观的现实。反之,凡是错误的认识,在实践中必然遭到失败。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也在历史地发展着和完善着。

科学的实践观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伟大功绩之一,就是第一次对实践作出全面的、科学的考察和规定,并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了哲学,由此制定出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科学的社会历史观,完成了旧唯物主义所无法完成的彻底批判唯心主义或神秘主义的任务。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具有十分突出的重要地位。  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一些哲学家也曾经研究过实践以及实践对认识的关系。但是总的说来,这些哲学家,包括L.费尔巴哈在内的旧唯物主义者,往往把实践归结为人们的卑微的功利主义行为,认为只有理论活动才是真正人的活动。因此他们不了解实践的本质及其在认识中的作用。他们的反映论,基本上是以感性直观为基础,把人的认识看成是消极地、被动地接受和反映外界刺激,类似照镜子那样的过程。中国古代的唯物主义者如王廷相、王夫之等人,十分重视“行”对“知”的决定意义。但他们所说的“行”即“履事”、“实历”、“实践”等,都往往局限于个人的、孤立的伦理道德方面的行为,而不是以生产活动为主的社会客观物质活动。与旧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强调认识中的能动方面,但把活动、创造的积极性仅仅限制在精神的范围内,他们不知道真正现实的基础是感性的客观实践活动。客观唯心主义者G.W.F.黑格尔也曾强调劳动实践,但他承认的劳动是抽象的精神的劳动。中国的主观唯心主义者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则认为,“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把实践完全消融在主体的认识中。西方的不少唯意志论者、反理性主义者都强调行动、实践的重要性,但他们所谓的行动、实践同他们所说的认识实质上是一回事,都是主体的情感,意志的活动。  历史上种种有关实践的观点之所以不科学,主要是它们不能把握实践的社会历史性和客观物质性,从而割裂了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精神与物质的现实的、具体的联系。马克思主义哲学则克服了上述片面性和主观性,从而在实践这个范畴中充分揭示了主、客观之间通过人们的社会历史活动而达到的具体的统一。  人类社会生活的进步和近代实验科学的巨大发展,使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变得更加明显,从而证实了马克思主义科学实践观的重大意义。在当代社会实践以及人们对它的认识中,实践从内容到形式,从构成要素到社会功能都有了许多新的特征,如:实践的空间范围和社会规模急剧扩大与实践过程高度精确化和组织化的统一,实践的具体形式更加多样化与社会实践整体的系统性不断增强的统一,等等。这些都有待于进一步加以总结。  实践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表现得日益明朗,致使西方的唯心主义哲学也不得不以这种或那种形式反映出来,其中最突出的是实用主义。实用主义哲学十分强调实践的意义,但它否认实践的客观性,甚至否认实践对象的客观性,把实践等同于主观经验;否认客观规律对实践的制约,把实践的能动性夸大为人的主观随意创造;否认实践的社会历史性,把实践当作个人生物式地应付环境的行为;把实践取得对个人有用的“效界”看作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完全不考虑认识内容是否和客观相符合。因此,实用主义的实践观是一种同马克思主义相对立的主观唯心主义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