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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

新教,“基督新教”的简称,也经常被直接称为基督教,是与天主教、东正教并列,为广义上的基督教的三大派别之一。新教是于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中脱离天主教而形成的新宗派,或其中不断分化出的派系的统称。也称作抗议宗或抗罗宗或誓反宗。词源来自德语的“Protestanten”。原指1529年神圣罗马帝国举行的帝国议会中的少数反对派,该派诸侯对于会议通过支持天主教压制宗教改革运动各派的决议提出了强烈的抗议,后即以其泛称宗教改革各新教派。目前全球约有五亿九千万教徒,当中包括北美洲一亿七千万,非洲一亿六千万,欧洲一亿两千万,拉丁美洲七千万,亚洲六千万,大洋洲一千万,约占全球基督徒总数的 27%。根据美国政府官方统计,香港约有30多万名新教徒,约占全港人口4%,最大的派别为浸信会。  中国的基督新教各教会则因传教方便的原因,自称耶稣教或基督教而不称为新教。一般华人称呼的中文“基督教”通常专指“基督新教”,而非基督宗教所有派别。

历史

·产生的背景

  15世纪的西欧,封建体制开始瓦解。随着城市的发展,出现资本主义的萌芽。许多新兴的民族国家确立了以王权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制度。在王权与教权的斗争中,教会受到了极大的创伤。新兴的中产阶级起而反抗旧有的封建神权统治。也随着文艺复兴所带来的新观念,人们开始怀疑以神为本位的旧思想。人文主义者大胆的揭发教会内部的腐败,这样的矛盾下悄悄的埋下了中世纪封建体制的崩溃以及宗教改革的种子。

·教派的形成

  新教的抗议精神可以追溯至14世纪的一些宗教改革先行者,英国的威克里夫派以及罗拉德派、波希米亚的扬·胡斯派和意大利的萨伏那洛拉的信徒。16世纪20年代,马丁·路德在德国发起了宗教改革运动,迅速的席卷了整个德国,在瑞士,加尔文的归正运动更进一步的加深了宗教改革的影响。 到了16世纪中叶,主要宗派都以可以与旧教抗衡。因着教权与王权的权利争夺,新教在形成的过程中受到许多民族国家或世俗政权的支持与保护。在宗教战争后,根据随之而签订的合约,如1555年的奥格斯堡和约与1648年的威斯特法伦和约确立的教随国定原则,形成了新教在欧洲的布局,信义宗分布于德国以及北欧诸国;归正宗为德国、瑞士、荷兰以及苏格兰。  16世纪末到17世纪,新教的主要宗派在教会的组织与崇拜仪式上已有基本雏形。对于教义的认定上经过长期的争论也逐渐成为体系。新教的神学家编写了大量的神学著作,但其内容多以繁琐的争辩以及考证为主,失去了改教初期那种富有抗议精神的活力。17世纪中叶,英格兰的清教徒运动要求以加尔文主义改革妥协保守的圣公宗教会,结果把新教运动又推进了一步,产生了脱离圣公宗的新教派,如英格兰的长老会、公理会、浸会、公谊会等等。随着移民美洲,新教也成为美洲宗派的大宗。

·神学的发展

   18世纪,资产阶级在欧洲取得全面胜利。在思想和文化上的表现,是崇尚理性、自由,对一切旧体系采取批判的态度,故称启蒙时期。这时期新教出现了一批哲学家,如德国的莱布尼兹、莱辛和康德,英国的洛克、贝克莱和休谟等。他们运用唯理主义哲学对基督教信仰和神学作了新的论证和解释。他们提倡自由思想和宽容原则,企图在信仰和理性之间作出某些调和,如英国的自然神论和广涵主义,德国的唯理主义神学,以及荷兰的阿明尼乌主义。这些都对19世纪新教神学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影响。这一时期,还出现了一些新的宗派,如英国卫斯理兄弟创立的卫斯理宗。在此之前,溯源于15世纪胡斯运动的摩拉维亚弟兄会,在亲岑道夫的倡导下,又有新的发展。这些教派重视信徒的灵修生活,在组织和仪礼上较自由灵活,后传到北美,有较大的发展。  19世纪欧洲的新教,在启蒙时期唯理主义的冲击下,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施莱尔马赫受康德批判哲学和谢林浪漫主义的影响,把宗教看作一种感情的产物,强调个人宗教经验的重要性。他被称为新教现代神学之父。稍后,在黑格尔历史哲学的哺育下,出现了一批神学家,如包尔和施特劳斯以杜宾根大学为中心,对传统信仰和早期基督教发展史作出新的解释。杜宾根学派对后来的圣经考证学的发展,曾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里敕尔提出“回到康德”的口号,把道德价值作为捍卫基督教的法宝。在他的影响下,出现了哈那克和特劳赤等自由主义神学的巨匠。自由主义神学强调人的价值和自由,在保存道德价值的前提下,主张调和宗教和科学,信仰和理性,提倡社会改革,用改良代替革命。还有一部分人,在社会革命的浪潮中,企图把基督教的信仰和伦理思想同社会改革结合起来,如英国的摩里斯、金斯利提出了“基督教社会主义”,美国的饶申布什等提出了“社会福音”的主张。  20世纪西方世界的各种危机,特别是两次世界大战,使自由主义神学面临绝境。代之而起的是以巴特和布鲁内尔等为代表的新正统神学。它强调人的堕落和罪性,宣告历史决非人力所能扭转,人类只有通过否定自己,完全顺从上帝的旨意,用“上帝的话”作为审判的依据,才能得救。它声称这是回到路德和加尔文的正统教义,上溯到奥古斯丁和保罗的福音真谛。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自由主义神学的统治地位为新正统神学所取代。另一方面,20世纪初,美国新教还出现了一股反理性主义思潮,称为基要主义,与调和信仰与理性的现代主义相抗衡。基要主义主张必须接受耶稣为童贞女所生、肉身复活、十字架代赎、基督复临和《圣经》每字每句绝对无讹等传统教义为信仰的基本要道。基要主义派的兴起使美国新教陷入长期激烈的争论,并导致一些宗派的分裂。此外,还有一些属于基要主义的派别和鼓动宗教狂热的灵恩派或奋兴派结合,曾在欧美出现“宗教复兴”,推动了传教运动的发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教的传统教义和社会伦理思想,受到世俗主义、怀疑主义以及各种社会思潮和社会问题的冲击,主流派日形衰落,信徒人数逐渐减少,同时又出现许多形形色色新的小派别。20世纪初,新教的一部分教会曾发起普世教会运动,企图在基督教世界中协调关系,加强合作。东正教也表示支持。这个以世界基督教教会联合会为主要代表的运动,半个世纪来未能形成一个强大的核心。天主教和拥有大量信徒的一些新教非主流派教会,至今还没有参加。目前新教正在向多元化和世俗化发展,已显示出重新分化组合的倾向。

教义

   新教强调因信称义、信徒人人都可为祭司和《圣经》具有最高权威三大原则。这是和天主教针锋相对的,是新教各派共同的特点。

·因信称义

   新教救法论的核心,主张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根据基督教教义,人因有原罪和本罪,不能自救,在上帝面前不能称义。唯一的救法是借上帝之子基督将救恩赐给世人。因此,拯救的根源来自上帝的恩典。这是基督教各派共同的信仰。至于如何使罪人获得这种恩典,收到得救的效果,天主教主张除了信仰外,还必须凭借圣事,通过天主教教阶制的神职人员,才能将救恩颁赐给信徒。在新教看来,这是把圣事作为上帝和人之间的一种“交易”,因为天主教规定信徒必须按教会的要求履行某些功课或善行,如做弥撒、奉献、悔过、补赎等,表示自责或补偿,才能得到上帝的恩典。教会神职人员(神父、主教和教皇)成为垄断救恩的代理人。新教认为这不仅违背《圣经》的教训,而且带来许多弊端,根据《新约》的《罗马人书》和《加拉太书》的教训,认为遵守律法和诫命不能使人称义。得救的真谛在于相信和接受耶稣基督为主,凭借信心,通过圣灵的工作,使信徒和基督成为一体。由于这种神秘的结合,基督的救赎就在信徒身上生效,使信者“还是作为罪人的时候,在上帝面前得及被称为义”。新教认为行善是应该的,但这是重生得救的表现,而不是一种功德,其本身没有使人得救的效能。这种得救观对天主教用来垄断救恩的圣事观和圣职制起了釜底抽薪的作用。

·信徒皆可为祭司

   新教认为既然只凭信心即可得救,那么信徒人人均可为祭司,无须神职人员作为神人之间的中介。此外,信徒还可以互相代祷,每个信徒都有在宗教生活中彼此照顾相助的权利和义务,都有传播福音的天责。这就冲淡甚至取消了神职人员与一般信徒之间的差别。虽然新教的多数宗派仍然保留教务专职人员(牧师等)的职称和封立仪式,但这主要是职务上的标志,不意味着具有颁赐恩典的特权。

·《圣经》具有最高权威

   这也是针对天主教提出的。天主教虽然不否认圣经的权威,但坚持圣经的解释权属于教会。实际上就把有关宗教信仰的一切问题,包括教会传统(教父遗训、教会法规,以及历届公会议的决定)的最高权威集中在天主教会和教皇身上。新教则主张唯有圣经才是最高权威、每个信徒都可以借圣灵的引导直接从圣经领悟上帝的启示和真理。新教一般虽然接受最初几次公会议关于三一论和基督论等的教义和有关的信经,也认为教父遗训有指导作用,值得尊重,但都不能和圣经同等看待。当然新教更不受后来天主教历次公会议的决议和教会法规的约束。宗教改革以后,新教将圣经译成各种民族语言,并致力于圣经的传播和注释工作。但新教各派对圣经的解释和用法不尽一致。如基要派强调圣经的每句每字都出自上帝的灵感,绝无讹误,其他一些派别的神学家却认为圣经是上帝启示的记录,它反映了圣经各卷的作者在不同时代对上帝启示的感受和理解。可以应用文字考据和历史考证的方法研究和解释圣经,以发现其中蕴藏的真理。这样,在新教内部,对圣经作为最高权威的理解,长期存在着争论。

·圣事

   新教一般只承认两种圣事,即圣餐礼和圣洗礼,认为是圣经明确记载由基督亲自设立的礼仪。天主教和东正教则认为除这两种外,还有坚振、告解、终傅、神品和婚配五种圣事,并认为也都由耶稣亲自设立,也可在圣经上找到根据。新教的某些宗派,如圣公会,也保留由教会施行坚振礼,按立圣职和婚配的仪式,但不认为这些具有完全的圣事意义。对圣事的解释,新教各派也不尽一致。一般说来,路德宗最接近天主教,认为圣事本身具有神秘的能力,如在圣餐礼中,饼、酒经过祝圣之后,虽然不像天主教认为的那样变成了基督的身体和血(即变体论),但已有基督的身体和血与之同在(即体同在论);洗礼也能使受洗者立即变为新人。茨温利和浸礼宗则认为圣餐礼仅具有象征或纪念的意义,饼酒仅代表基督的血肉,并不是基督的血肉;洗礼也不过是与上帝订立新的表记,表明受礼者与基督同死同复活,而与基督的生命联合,并不意味着神恩的具体施受。归正宗和安立甘宗则容许在上述两派之间,可以有各种不同的理解。这个问题,在新教各派间也曾长期存在争论。

组织制度

   新教各派一致拒绝天主教将一切权力集中在以教皇为首的教阶体制中。新教各派在形成过程中,根据各自的社会政治背景和教义主张,采用不同的教政原则,并都自称是以《新约》的原始教会为模本。大体有三种教政体制:

·主教制

   各主教区的管理权集中于主教,下设牧师(一称会长)和会吏。各大地区(或国家)的全体主教组成主教团(或主教院),形成该大地区(或国家)教会的集体领导核心。在世界范围则无统一的领导人物或机构。安立甘宗为其典型代表。

·长老制

   由信徒推选平时从事社会职业的信徒领袖数人任长老,掌管教务权力,并委派或选举牧师执行教务;若干地方教会的长老和牧师联合组成区会,对其下属地方教会有领导权。这可以说是一种共和体制。故采用这种体制的归正宗,亦名长老宗。

·公理制

   或称会众制,由各教堂的全体信徒会众直接执掌教务权力并聘任牧师,各堂皆独立自主,同一宗派教会的联合组织对各教会没有领导权。采用这种制度的有浸礼宗、公理宗、基督会等。    新教废除天主教的修道院制度和神职人员独身制。为了培养教会的专职教牧人员,各宗派单独或合作举办神学院或其他宗教学校。此外,还通过家庭影响和教会自己举办的主日学、查经班、学道班等,对一般信徒进行宗教教育。为了扩大宗教影响,欧美一些教会还开办学校、医院、慈善机关,以及开展各种社会活动。如基督教青年会等。

·政教关系

   在教会与国家的关系问题上,新教各派的主张也不尽相同。宗教改革时期,马丁·路德虽然提出“两个国度”即政教分离的原则,但实际上他的改革活动是和世俗政权的支持分不开的。现代德国和北欧国家的路德宗仍然可以说是一种不成文的国教。加尔文在日内瓦所建立的实质上是政教合一的神权国家。苏格兰教会和英国教会现在仍保留着国教的形式。一些从主流派分裂出来的派别,在不同程度上都主张政教分离,要求国家尊重和保障宗教自由。

·认信文

   新教的主要派系,为了使他们所信奉的教义和组织原则保持稳定和规范化,都先后订立认信文作为信仰和教会生活的准绳。如德国路德宗教会有《奥格斯堡信纲》(1530),瑞士归正宗各教会(茨温利派和加尔文派)有(第二赫尔维西认信文)(1566),英格兰、苏格兰归正宗各教会有《威斯敏斯特信纲》,安立甘宗有《三十九条信纲》等。

崇拜仪式

   新教反对崇拜圣像和圣物,并一致拒绝天主教的弥撒,认为其规定用拉丁文举行的礼文(第二次梵蒂冈公会议以前),不易为信徒理解,且由神职人员包办,一般信徒处于被动地位,不符合人人都可直接与上帝相通的原则。因此新教很重视崇拜仪式的改革。首先是将弥撒改为使用民族语言的圣餐礼文,并逐渐以较为灵活的形式,引用《诗篇》、经课、祷文等,由信徒参加诵唱。有些宗派还编成专书,供公开崇拜之用,如圣公会的《公祷书》,归正宗的《祷告式》等。新教在崇拜中很重视讲道的作用,其内容为解释圣经,宣传教义,以坚定听众的信仰和诱发宗教热忱;有时还从教义出发对社会道德政治问题作出评论。由参加礼拜的全体信徒同唱赞美诗也是新教在崇拜仪式上的特点之一。    新教在礼堂建筑、陈设布置,以及宗教服饰上,无划一规定。一般说来高教会派较为重视保留传统的教堂艺术和宗教表像,如圣像、圣画等,仪式也较繁复。低教会派以及各种自由教派教会则崇尚质朴,仪式较简化,教堂内外除十字架外,一般不多用其他宗教表像;有的连十字架也不用。

在中国的传播

   18~19世纪以来,随着殖民主义的扩张,新教兴起传教运动。各宗派先后成立向国外布道的差会组织,将新教传到世界各地,特别是亚洲和非洲地区。在传教过程中,西方文化也随之向宣教区渗透。一些传教士充当了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侵略的先锋和谋士,把新教的“世界主义”作为殖民统治和破坏民族独立运动的思想武器。新教于19世纪初传入中国。1807年,英国伦敦布道会派遣马礼逊到中国,是为第一个到中国的新教传教士。不久马礼逊即充任东印度公司译员,同时从事《圣经》汉译工作。1830年,美国新教传教士也开始进入中国。但由于清政府的禁教政策,至1840年,在华传教士仅20人,代表4个差会。30余年中所收信徒不满百人。    鸦片战争后,清政府被迫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基督教的传教活动亦被作为特权列入条约,传教士遂以此为护符进入内地,来华传教士人数亦随之剧增。1858年仅有81人,1889年增至1296人,其中英国传教士占56.5%,美国人占39.5%,代表41个差会。1865年,戴德生创立中华内地会,专门从事内地传教活动。同时,新教各主要宗派都相继传入,传教区域除西藏外已遍及全国。在粤、闽、江、浙、鄂、冀、鲁、晋等省活动的有公理会系统的伦敦会和美国公理会,路德宗则从港澳扩展到粤、赣、鄂、豫、鲁,直至东北三省。安立甘宗的活动区域在江、浙、闽、两湖、两广、皖、赣、鲁、川、冀等省。浸礼宗在两广、江、浙、赣、皖、豫、川、鲁、晋、陕等省传教,教徒人数以鲁、粤两省为最多。归正宗的传教区域与公理宗、路德宗大致相仿,绝大部分教徒分布在沿海地区。19世纪中叶英国和加拿大的长老会传入台湾。美国卫斯理宗传入较早,先在闽、江、浙、皖、赣、鲁、冀等地传教,后又入川。英国卫斯理宗来华较迟,除在两广、浙、鲁、冀活动外,还深入到两湖、云、贵。内地会为一跨宗派的差会组织,从它建立后的十几年间,传教区域就由 7省扩展到16省,并于19世纪末进入西藏。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宗教扩张激起了中国人民的反抗,19世纪中叶起,大小教案不断发生,终至酿成规模空前的义和团反帝爱国运动。    义和团运动后,传教活动出现了一些新的趋向,主要表现为兴办医院、学校和其他文化慈善事业。1900年前教会所办医院仅百余处,且大多为设在教堂里的诊疗所。1900年后,新建扩建了大批医院、诊所,至1937年,仅属英美教会系统的就有 300余处。1900年前的教会学校有1100余所,主要为小学,中学占10%,没有大学,只在一些中学里添设大学班。1900年后教会学校特别是大学急剧发展,最早建校的有苏州东吴大学(1900),还有上海圣约翰大学(1905)、杭州之江大学(1910)、成都华西协合大学(1910)、武昌华中大学(1910)、南京金陵大学(1911)、福州华南女子文理学院(1914)、长沙湘雅医学专门学校(1914)、南京金陵女子文理学院(1915)、上海沪江大学(1915)、广州岭南大学(1916)、福州协和大学(1916)、北京燕京大学(1919)等;1936年教会中学有269所,主要集中在江、浙、粤、闽、冀、鲁等沿海省份;小学有数千所,学生10多万人。    义和团运动后,一些中国教徒为摆脱差会控制,开展中国基督教自立运动。为应付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情绪日益高涨的局面,差会积极促进中国基督教的本色教会运动并于1922年成立中华全国基督教协进会。在义和团运动后的20年中,新教势力在中国得到了空前的发展。1901年传教士人数为1500人,1914年为5978人,1926年为8325人。1900年教徒人数为8万,1922年增至40万。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在中国活动的有130多个差会,教徒人数达70多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国广大爱国基督教徒开展了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中国基督教进入了一个新时期。

宗派

  由于新教的新兴宗派、小宗派十分繁复,加上教理差异,一些宗派曾被其他宗派视为异端。以下仅列出一些主要的宗派:

·福音派

   路德派-信义宗     信义会     福音会    加尔文派-归正宗     长老会     归正会,又称改革宗     清教会    卫斯理宗     卫理公会     循道公会    基督复临安息日会    浸信会    中国基督教播道会    公理会    布道会    中国基督教布道会    宣道会

·灵恩派

   五旬节会    神召会

·基要派

   喜乐福音堂    平安福音堂

·其他派别

   再洗礼派     门诺会    贵格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