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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民间信仰

台湾人常用“人家拜就跟著拜”、“从祖先以来就拜到现在”等来形容信仰行为,前者隐含庄社人群的惯习,后者意味著传统的延续。台湾的民间信仰基本上是民俗的、习俗的存在,也就是惯习与传统的实践。台湾民间信仰中的核心部分是社区人群的活动,而从生到死的生命仪礼,从年头到年尾的岁时祭仪,至于民族性的祖先崇拜,以及各种巫术信仰,也都属于民间信仰的范围与內容。延续传统显示对民族根源特性的坚持,遵行惯习则显示对人群属性的皈依与认同。  但是一味的遵循传统、依照惯习行事,常被讥为“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沒有深层的思想信仰”;其实民间信仰有自成一套的义理思想,包括宇宙观、神观、人观、自然观、本源观、香火观、热闹观、平安观,虽然这些并未成为形诸于文字的教义,但不表示民间信仰沒有经典,相反的,台湾民间其实有造经的传统。  民间信仰的习俗性与传统农业社会有很密切的关系,虽然台湾已进入工商业社会,有些旧习俗已经衰颓,但民间信仰的组织与活动未见衰颓,反而庙宇越盖越多、越盖越大,这应该与曲折多变的民族历史有关系。  明清之际,汉人移民台湾,从原乡带来许多传统的信仰方式,祖先崇拜是家族性的,神明信仰是庄社性的,随著汉人拓垦的需求,民间信仰的神明也具备防蕃、除疫、驱邪与保境安民的功能,发挥安顿人心的作用。然而拓垦时社会力的集结也很重要,民间信仰同时发挥了团结庄社,凝聚我群意识,与整合不同人群的作用。  日据初期对台湾民间信仰采取放任的态度,日据中期由于西来庵事件的发生,而道致寺庙整理政策,有些地方寺庙遭致破坏,日据后期皇民化运动和太平洋战爭使得台湾的民间信仰与民俗曲艺遭受很大的压抑。  战后初期的庙宇活动急速复兴,民间信仰重新得到复苏,传统的子弟曲馆也在战后十馀年间度过了高峰期,随后迅速走向衰微。而国民政府的科学化教育与轻视民俗宗教的教化政策,使年轻人与自己的本土文化疏离,但老一辈的人卻更加依附民间信仰,在民间信仰的组织与活动里,寻求心灵依托。  台湾大多数住民(汉族)的传统信仰是遵从一定的行事历展开宗教活动,其信仰与地方社区有密切的关系,也与区域人群的特色有显著的相关,并与民俗曲艺的发展深切配合。台湾汉人民间信仰有几项特色:

神明信仰与传统农业生活息息相关

  台湾人素来祭祀天地神鬼。“天”指天公,是主宰天庭的最高神祇玉皇大帝。“地”指地只,主要是土地公,还包括地基主、龙神等宅第之神。“神”是指在世为善,或有功德,或靠己身修练,升天成道的神仙。各地有不同的地方保护神,大多是来台开发之初,自原乡攜来者,除地方保护神外,也敬奉他地有名(特别是邻近街镇或城市)的上级神。“鬼”指死后之鬼魂,特别是对死后无人奉祀之鬼魂,祭祀尤崇。

传统地方社区必有公众祭祀

  台湾民间信仰最核心的部分是地方社区的公眾祭祀,也是民间信仰之社会本质的呈现。在台湾有村庄便有村庙,无村庙者,也会与邻近的村庄,共建联庄庙,或参加邻近村庙的祭祀,或是村內有自古以来就崇奉的神只及香炉,每年卜炉主,居民共同祭祀。  村庙內除主神外,通常配祀土地公,农历八月半作土地公戏,多在村庙举行;年头求平安与年尾谢平安,都会祭拜天公;七月半普度多在村庙或村庄附近的百姓公庙举行。汉人的村庄实际上是一个仪式定义的社会单位,村庄受地方保护神(村庙主神)及其兵将所保护,因此常可在村庄外围的四个定点,看到五营元帅之“将寮”或“五营”的设置,可以明显看出村境的界定。台湾南部多集村,五营较为普遍,中北部则多散村,一个村庄常包含几个小聚落,每个小聚落各有土地公庙。小聚落人口渐多发展成村庄后,一旦村庙建设完成,村庄的单位就明显确立。  家戶是村庄最基本的祭祀单位,公眾祭祀常由各戶掷筶卜出炉主及几位头家,负责村內一整年的祭祀事宜,一年会有一次或二次,甚至三次的拜拜演戏,通常在村庙主神生日,或年尾作平安戏,或八月半作土地公戏时举行。村庙主神的千秋祭典,常伴随村庄保护神巡境的活动;有时也会到邻近历史较久、规模较大、较灵验的寺庙迎神到村庄来供居民祭拜、参与绕境。有些村庄常有进香的活动,到神明香火的来源地谒祖,或到远处有名的观光庙参拜,这些活动通常是村民一起参与。  村庙除做为公眾祭祀的场所之外,也是地方公眾事务的中心,居民会在庙內讨论与地方社区有关的事务。往昔村庙便是公厅或集会所,现在很多村庙与里民集会所、社区活动中心合设一处,甚至有村庙设图书室、托儿所或幼稚园,农事小组或水利小组有时也在庙內开会。村庙旁常有大树,是夏日纳涼、聊天、娛乐的公共场所;很多村庙內或庙旁是长春俱乐部活动的场所,特别是男性长者,喜爱在庙內聚集,喝茶、下棋、聊天或是闲坐。  除了普遍存在的村庙,角头庙,联庄庙与大庙则属于地方公庙,是不同层次的地方社区居民所共同建造的庙宇,由地方头人带领民眾参与,头人负责管理经营庙宇,民眾组成曲馆、武馆、阵头、轿班会、神明会、诵经团等,在庙会活动里为神明效劳服务。

民间信仰是地域社会的表征

  除地方社区集体性的公眾祭祀外,台湾历史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一些区域性的群体活动,范围常跨越乡镇的界限。群体性的宗教活动有些是以某一大庙为中心而发展出来,例如西港庆安宮九十六庄三年一科的的迎王进香活动,大甲镇澜宮五十三庄的进香活动,都是活跃而有名气的庙会活动。  有些区域性的宗教组织曾经昌盛,但现今已经消散解组,例如枋桥头天门宮七十二庄、大肚顶街万兴宮五十三庄等;有些则是以一庙的主神及其分身之信仰为中心组织神明会,会员的范围超越原有的地方社区,形成区域性的信仰活动,例如彰化南瑤宮的信徒组织10个妈祖会,会员近4万人,每个会每年都有作会、过炉等活动,偶尔也有几个妈祖会举办联合进香,其信徒分布的范围涵盖浊水溪、大肚溪两岸之间约350个左右的村庄,组织规模庞大,清朝迄今,活动未曾衰歇。  也有不以庙宇主神为中心,而是某个区域范围內的村庄联合举行宗教活动,例如雾峰、大里、乌日地区的东保十八庄迎妈祖,每年从3月1日起,一天一庄,轮流迎妈祖;龙井、大肚等地区的西保二十庄迎妈祖,则从4月1日起,以同样方式迎妈祖;草屯、彰化、和美有24个林姓为主的村庄联合组成“私妈祖会”,每年正月举行过炉仪式,私的意思是因妈祖姓林,林姓称呼为“姑婆祖”,此会是专属二十四庄內林姓的神明会。  这些跨乡镇群体性的宗教组织与活动,都与区域人群的特色有密切关系,例如西港九十六庄、大甲五十三庄,大多是泉州人的村庄;大肚顶街五十三庄、东保十八庄与西保二十庄及林姓二十四庄,是漳州人的村庄;枋桥头七十二庄与彰化南瑤宮妈祖会则含盖漳州人与福佬客分布的地区,而排除泉州人的村庄。  无论从地方社区的公眾祭祀,或区域性的宗教组织来看台湾民间信仰,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的结合,以神的名义来结合有共同利益的人群,不论是同庄、联庄、同姓、同乡镇、同一水利系统、或是同祖籍、同区域的人群,这种“地缘结合”与以祖先祭祀为名义来联结同村內的同姓族亲或邻近地区同姓的血缘聚落之“血缘结合”,都是社会结合的重要手段。

民间信仰是民俗艺术发展的温床

  台湾的寺庙各有规模特色,尤其是村庙的建造要花相当长的时间,结合各种民艺人才的技艺才能完成。庙宇艺术范围广泛,包括建筑、壁刻、石刻、彩绘等,每一项都有可观,因为神明各有不同造型,因此神像雕刻也是一项专门的艺术。  民间信仰所表现出来的不只是专门的技术与艺师所创作的庙宇艺术,一般民眾也能夠参与民间信仰的艺术活动,特别是曲馆与武馆的活动,村庄子弟利用业馀之暇,勤习曲艺或武术,作为村庄迎神赛会之用,更能凸显民间信仰与民俗曲艺的结合。  在台湾,曲馆多习南管或北管,漳州籍住民多习北管,泉州籍住民则多习南管。武馆除学习传统的武术如太祖拳、白鹤拳之外,也学狮阵或宋江阵,或两者混合之宋江狮阵。台湾中北部多狮阵,南部则多宋江阵。  曲馆在庆祝神明生日或迎神拜拜时出阵表演,村民有喜、丧事也会应邀出阵,表演的方式有扮仙、对曲、排场,以前还有作戏,传统的子弟阵现在多简化为大鼓阵或鼓吹阵。  武馆则在迎神赛会或入厝、开工时出来弄狮、排宋江或表演武术。扮仙是一种仪式剧,狮阵、宋江阵则有镇煞、避邪的作用。  曲馆与武馆形成的起因可能是为宗教服务,但其作用则是多重的,既是村民娛乐、强身、联谊的活动,也是村庄意识的指标与村际交往的凭借,迎神赛会时,曲馆与武馆往往代表村庄与外界互动。

祭祖与祀鬼风盛

  民间信仰中有一些比较个体性的信仰行为,也是台湾人宗教生活的一部分,如找乩童问神,找尫姨、法师关落阴,找道士开符作法,或是到庙里求签、改运、给神明当契子、安太岁、安光明灯、安斗,甚至求明牌,或者入厝、娶新娘、得子、作生日时,家里也要谢神、拜天公。  传统家庭中都会设神龛,供奉绘有各种神明形像的“神彩仔”,或是神明金身;在神龛右侧供奉祖先牌位(俗称“公妈牌”),每日早晚对神明及祖先換茶、烧香,逢年过节也要在家里祭拜神明、祖先与地基主。此外,每月初一、十五(有些是初二、十六)犒军,有些地方称犒将或赏兵,是祭拜神明的兵将。  家庭作为一个仪式空间,跟村庙的仪式空间极为类似,村庙设在村庄中心,神明厅设在家里的中心位置;村庙拜天地神鬼,家里也一样把眾神都集在神龛的主要位置上;祖先牌位放在神龛的右侧,一如村庙中右廂所祀的长生祿位,供奉建庙有功人士之灵位,正是说明祖先建立家庭的功绩。  祭祀祖先是台湾人宗教生活很重要的一部分,在家中除早晚烧香、逢年过节祭拜外,清明则要扫墓。很多大家族都设有宗祠,与同宗的族人共祭。除了清明墓祭外,洗骨葬的习俗使台湾人须对亡者进行第二次的埋葬。  重视祖先的祭祀是自古礼法所然,但是台湾民间信仰特别注重无主孤魂野鬼的祭拜,成为明显的台湾特色。最大的宗教祭典“建醮”,便是与鬼魂的祭祀有关,建醮并非每年举行,而是偶尔几年、十几年、几十年才举行一次,作醮除了祈安、酬谢神恩的目的之外,最后一天的仪式主要是为充分抚慰鬼魂,让其吃饱喝足之馀尽速离开,以祈地方平靖。  台湾各地都在中元节普度“好兄弟”,好兄弟是指沒有后代子孙祭祀的孤魂野鬼,祂们每年农历7月的鬼月来到人间享祀,无论是普度,还是佛教的盂兰盆会都非常盛大,祭品也非常丰富,放水灯、拜圳头公的仪式都是中元节常见到的民俗活动。  有时作年尾戏时也要“普庙口”,而台湾各地百姓公庙、有应公庙、万善祠(大眾爷庙),或是姑娘庙、王公庙、义民祠、将军庙等祭祀无嗣孤魂的庙宇数量,可能仅次于土地公庙。台湾汉人重视孤魂野鬼的祭祀,主要的原因是汉人移民台湾开发的过程中,与原住民纠葛而受难、对抗外来强权而牺牲、因內部族群械斗而罹难,成为冤死、屈死、无嗣而死的怨鬼。台湾人基于悲悯心肠,不忍见其无所安、无人祀,便集塚立庙,也正是验证台湾历史中,先人立基不易,才会形成昌盛的祀鬼风气。  多种神明的崇拜和一年四季中各式的岁时节俗,是台湾民间信仰的主要內容;民众借以在日常生活中营造乐趣,在团体归属的本能需求上联谊亲友,更在类似宗教信仰中纾解心理的疑惑或困苦。  海之女神——妈祖,和瘟疫之神——王爷,是台湾最普遍的神明崇拜,这和早期汉人移民因渡海不易及水土不适而多死难有关。其他民间信仰中的神明,大抵和世界各地相仿,出自敬畏自然的有玉皇大帝、王母娘娘、雷、电、风、雨、山、河、田、井、桥等诸神;亦有出自祖先崇拜,如年节祭祖和清明扫墓;其他或为祈求文教或为敬仰忠义,如台南七星娘娘庙在七夕的“做十六岁”成年礼。这些神明崇拜,除有特定的祭祀日子,大抵皆融入全年中的岁时节俗活动。春秋两季诞生或是庆典中的神明,大多是慈祥可亲;炎炎夏月中诞生的神明,脾气则较为火爆或阴森骇人。  岁,代表一年的结束及开始。时,指春夏秋冬四季。八节指二十四节气中八个气候明显变化的阶段: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及冬至。俗,指的是杂俗,也就是无法排入岁、时、节之中的重要活动。  虽然台湾社会几乎已经完全现代化,各种地方性的民间信仰相关活动,仍然散见各地,有些活动更加发扬为年度的文化祭典。传统社会最重要的信仰和活动就是过年,新年期间各种祭祖拜神的礼俗都有为自己或别人祈褔的意思。传统的新年是过了元宵才结束。元宵时分,各地都有炸寒单爷、炸轿或炸土地公的习俗;商家通常在店门口用鞭炮炸这些财神以祈求来年能发财。至今已有一百九十馀年历史的台南县盐水镇元宵蜂炮,虽然不是炸土地公,但也是个具有相同意义的民俗活动。元宵祈子的风俗,最主要的象征莫过于“灯”,因为“灯”和“男丁”同音。此外,以当年生肖动物为主题,高立于中正纪念堂大广场,辅以雷射光照射的巨型电动花灯,近年来已成为台北的新春重要活动。  地处北迴归線的台湾海岛,炎夏时期气候潮湿闷热,使得早期汉人移民饱受疾病的侵扰,因此特别想像并设计出许多驱瘟袪疫的风俗或仪式。南台湾春秋两季“烧王船”的祭典,就是“奉请瘟神疫鬼离境出海”的意思。  端午节也是入暑前的重要活动,饮雄黃酒、插菖蒲、艾草都是为了避瘴疠之气。端午节包粽子和赛龙舟原是中国东南百越民族的民俗;滨临大河或海港的城镇每年都会大张旗鼓举办龙舟竞赛,台北基隆河上还能看到外籍船队共襄盛举。基隆放水灯以普渡水中孤魂,相传已有一百四十五年,是酷暑中北台湾规模最大、最具代表性的中元祭典。 传统的中元旧习中,宜兰头城、屏东恆春则盛行“抢孤”活动。不论是哪一项活动,台湾人民普祭孤魂野鬼的虔诚心意丝毫未变。秋天要报答天地诸神宽厚赐予一年的丰收,最重要的代表是土地公和大树公。人们尊重土地和树木,于今看来就是生态环境保护的表征。  冬季的尾牙是一年例行祭日的最后一次,也是一年之中最能代表圆满结束的日子;全家聚集吃润饼,公司行号更要宴请员工客戶,感谢大家过去一年的努力,希望来年大家仍能同心协力。  台湾民间信仰的光明面,反应人类对于天、地、人之间和谐相处的愿望、共存共荣的观念;反应出忠、孝、节、义等等社会伦理精神的敬仰;这些观念与智慧,也是人类得以在地球上存活的最大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