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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火

台湾民俗常见的洁淨仪式。又称踏火。俗信认为过火有见证神威显赫、法力无边、除秽祛厄、消災禳祸、祈求合境平安等功用。  宮庙举办过火仪式时步骤如下:择吉日良辰,架好炭堆起火,法师演淨、按符、镇指,视火候开火路,洒盐米降溫,法师执黑令旗先过火,信徒扛辇轿神像随后而过。  参与过火者,事前必须斋戒,避除不洁禁忌,以免过火烫伤。过火仪式结束后,民眾可拾炭烬回家,放在房舍內避邪,或喂牲畜免遭瘟疫。  为安全起见,过火时不论火烬熄灭与否,都要在其上舖盐以降溫,行话称为银包金或金包银。燃料有木炭与金纸,以木炭居多,也有以木条与木炭起火燃烧者。  火场型式常见有(一)长条型式:用一堆木炭堆成长条型起火;(二)四方型:用木炭堆成四方型起火;(三)一堆型:用木炭堆成一堆,过火一踏而过;(四)五堆型:分东、南、西、北、中五堆木炭起火,取五营五行之意,开火时从北中南、西中东剷平;(五)烘炉型:只用一个烘炉起火,跨过小烘炉即完成象征性的过火仪式。  台湾各地的过火仪式大多在宮庙举行,法师或道士演法仪式虽不同,但消除秽气厄运、祈求平安的目的卻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