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上护眼灯种类繁多,单价从数十元至数百元不等。护眼灯是否真的能护眼,还是商家的噱头而已?购买护眼灯有什么讲究?2月22日,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以下简称“广西消委会”)发布护眼灯比较试验结果公告。
结果显示,在20款产品中,有4批次辐射电磁干扰不合格,2批次蓝光危害风险组别为RG1(I类低危险)。消委会提示,护眼灯不一定护眼,消费者在选购时应谨慎购买。
4批次的样品不合格
据广西消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比较试验样品从市场、网络等平台随机购买,涉及金莱特、状元星、眼宝康、小二郎、荣耀亲选、大头人、PHILIPS 、Panasonic、欧普照明、好视力等20个品牌,单价从49.90元到884.07元不等。
广西消委会委托专业机构,对购买的产品进行了比较试验。重点针对标志、蓝光危害、频闪、辐射电磁骚扰(9kHz-30MHz)、辐射电磁骚扰(30MHz-300MHz)五个项目进行检测。
经检测,所购买的20款护眼灯产品中,有4批次样品辐射电磁骚扰(30MHz-300MHz)指标不符合GB/T17743-201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的要求。其中涉及“cep”可移式通用灯具(LED台灯)、“状元星”护眼台灯、“佑视”LED环形护眼灯、“眼宝康”智能语音护眼灯等品牌(标称)商品。
2批次样品的蓝光危害风险为I类低危险
据该负责人介绍,辐射骚扰超标的产品可能引起周围装置、设备或系统性能降低,干扰信息技术设备或其他电子产品的正常工作,并对人体造成一定危害。
此外,除2批次样品的蓝光危害风险组别为RG1(I类低危险),其余批次样品蓝光危害风险组别均为RG0(无危害)。
眼睛所受到的“蓝光危害”是一种不易察觉的慢性过程,高能蓝光能够穿透视网膜持续对眼球末端黄斑区造成伤害,导致眼部光感细胞病变。
专家支招护眼灯如何选购
“从试验结果显示,护眼灯不一定护眼,消费者在选购时应谨慎购买。”广西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说,消费者挑选护眼灯产品时,要查看产品包装是否完整,标识是否工整齐全,说明书是否规范详细。
选购时也可现场接通电源,查看光线是否刺眼,有无炫光的产生,尽量选购带磨砂罩的灯具,“好的护眼灯产品罩盖光滑、透光均匀性强,电线材质好、粗细适中、布置工整、标识齐全详细。”
同时,最好选择“不可察觉”等级或无频闪的护眼灯,标注无危害级别(蓝光危害安全级别分类:RG0类)的产品,字样显示:无危险类或RG0类。
这些信息均会标注在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上。护眼灯想要达到较好的照明效果和舒适的用眼体验,使用护眼灯时应尽量选用色温需4000K及以下、显色指数82以上的产品,有调节色温功能的护眼灯应调至以上色温。
正确使用护眼灯很重要
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使用护眼灯时房间时,如有其他灯也要一起打开。
这是因为在晚上看书时,视野中如果只有近距离的书本得到照明,周围的环境一片漆黑,视觉系统失去了望远的参照物。这会使眼部各调节系统都处于看近的紧张压缩状态,容易使眼睛疲劳迅速积累,造成“光源性近视”。
同时,近距离强光在人的视网膜上造成光滞留现象,尤其在学习后就睡觉的情况下,会使眼肌紧缩,影响睡眠缓解眼疲劳的效果,加快视力下降。
名词解释:护眼灯
护眼灯只是一个通俗叫法。国家对“读写作业台灯”(以下简称“读写台灯”)制定了相关标准,但并没有对“护眼灯”、或标称有护眼功能的读写台灯出台具体标准,因此严格来说,现在市场上销售的“护眼台灯”,或者标称具有“读写护眼功能”的台灯,并不一定都具有护眼功能。
编辑丨梁贵
校对丨李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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