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些游戏公司在一款游戏上做的开发商,而到了另一款游戏上面就变成了发行商,为什么?开发商的作用也可大可小,要看你指的是哪个游戏业,哪个时期,哪家公司——而且还要看是说的哪个游戏,差别就有这么大。
首先,游戏业初期,根本就没有开发商发行商,只有主机商。以雅达利公司为例,主机商自然就是他们自己,游戏发行商当然也是他们自己,开发商还是自己,开发人员是内部的人或者小组。做街机的当然也是这样,开发商自己做硬件自己搞发行。后来随着市场做大,也出现了独立的软件商,大点的公司,是自己做游戏自己发行,也就是说开发商兼任发行商。早期大公司都是其他行业转行过来的,成立一个多媒体部门开始做游戏。那时候开发商都是纯粹的个体户,做完了游戏自己推销自己包装自己邮寄出去。代理发行制度是在这过程中慢慢出现的,有的个体户觉得太麻烦了,就把游戏交给比较熟的软件公司发行。比如Sierra,当初就是个作坊,它合作的发行方名单都够出一本游戏公司名录了,记得国王秘史是IBM投资和发行的,后来接手的是Acclaim。一般来说开发方负责游戏本身的制作,发行商主要负责游戏成品的制作,宣传,渠道分发。至于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尤其是发行商是否出资参与制作,基本决定了游戏版权的归属。
任天堂早期的模式和雅达利一样,是打算完全靠自己公司内部的开发组来做游戏的,但是毕竟规模小,要快速增长只能依赖其他做街机游戏的公司加盟。任天堂当时的模式是这样的,软件商做游戏,做好之后交给任天堂审核,任天堂负责生产卡带,然后交由任天堂自己的发行组织“初心会”来贩卖。发行的很大一部分工作都被任天堂包了,软件商也就管管宣传之类的。SONY入行初期搞过代理发行制,软件都由SONY统一销售。但是软件商们意见很大,后来就放任他们自己搞发行了。这时候就形成了现在游戏业的三大类公司:第一方,意思是平台商自己,宫本茂这样的制作人就是第一方的,平台商内部分几个组,比如一提SEGA的AM2就知道是做VR战士的。第二方,意思是由平台商完全掌控的软件商,实际上就是平台商的外包开发公司,发行由平台商负责。Polyphony Digital和顽皮狗都属于SONY的第二方。第三方,指的其实就是独立发行商,发行商本身是开发商,自己有开发组,也代理外部开发商的游戏发行。
与任天堂对立的SEGA和NEC等企业是交由软件商来搞发行,这时就有了开发商和发行商的区别。其实发行和制作之间的界限很模糊,很多游戏的核心内容是发行商自己的开发组制作的,开发商更接近外包厂,只负责游戏制作的具体工作。比如CHUNSOFT,DQ早期几代是他们做的,但是DQ的文案策划都是ENIX的,CHUNSOFT 只管具体细节的实现。而ENIX本身没有完整的制作能力,只有策划和美术,所以一直被人骂做皮包公司。实际上很多开发商都是外包色彩浓厚的,发行商不光提供资金,还提供游戏的授权和策划案(一般都是某某系列的),也会深入插手游戏的开发。真正由独立开发商自己策划提案的原创游戏反而是少数。大公司之间也互相代理发行,因为有可能A公司在美国的分公司很大,B公司在美国没有开分基地,这时候B公司就会要求A公司代理发行。你们看到很多日本名作的美版公司换人了就是这个原因
标准的开发商,比如做乳之皇冠的香草社Vanilla Ware,它原本是ATLUS下属做萝莉王冠的制作组(版权归ATLUS),后来独立出来成立了工作室,再后来核心骨干又跑出来成立了香草。他们的游戏都是自己制作的,但农村证的发行商和版权持有方是MMV(Marvelous AQL),而乳之皇冠由ATLUS发行,版权持有人是香草自己。这中间的区别就要看当初大家的出资比例和利益分配方案,如果是发行方100%投资,开发商留住版权就不太 可能。关于游戏业的运行模式,我给大家推荐一部漫画——《大东京玩具箱》,绝对是游戏业最权威的介绍。故事中天川太阳他们的G3就是开发商(工作室级别的),须田大作就是发行商,提供资金包办宣传发行。前传《东京玩具箱》中太阳和仙水争的很厉害的一点就是,如果G3的游戏交给SQUARE——啊不,是SOLIDUS发行,并由SOLIDUS出资制作2代,那么就要把版权交给SOLID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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