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经常有关于外籍人士申请入籍的提问,包括这两天引起热议的某明星放弃美国籍、加入中国籍的新闻。
那么,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法规,外籍人士申请入籍,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履行哪些手续呢?
一、我国《国籍法》关于外国人入籍的规定
我国《国籍法》第七条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1) 中国人的近亲属;
(2) 定居在中国的;
(3) 有其它正当理由。
以上是法律文本上的规定,看似入籍中国并不难。
但我们应该也听说过,中国“绿卡”实际上是最难拿的。实务中,除了选择通过与中国人结婚以满足成为“中国人的近亲属”而满足入籍条件的之外,最常见的就是“定居中国”。
二、要申请中国国籍,必须先取得中国的永久居留权
什么是“定居中国”?
我们知道广州有很多非洲国籍人士非法滞留,他们有的已经连续在广州居住好几年,是否算是满足“定居中国”的条件而取得中国国籍呢?
还有,国内很多高校的外籍留学生,特别是低收入国家过来的留学生,五六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赖在”学校,故意不毕业,而是利用学生身份在外从事兼职甚至全职工作,有的收入并不低,他们算不算是“定居中国”而取得永久居留权呢?
答案均是否定的。
实务中,外国人成功获得中国永居权的途径主要有4类:
投资类申请:是指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投资法律允许的领域,连续投资3年以上且投资额满足最低标准的(例如,外国人个人投资200万人民币以上),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任职类申请:主要是为吸纳外籍人才设定,主要包括高级管理人员、高级工程师与技术人员、高校专家等,在满足一定条件(例如职称要求、在中国居住年限、纳税记录等)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亲属投靠类申请:主要包括夫妻团聚、亲子团聚和亲属团聚(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已满18周岁的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的申请永久居留)。
特殊人员申请:主要目标是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突出贡献或对国家有重大价值的世界顶尖人才、特殊技能人才及知名人士等,包括世界著名科学奖项获得者、世界知名学者、企业家、运动员、文艺人士等外国人,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至于这两天引起热议的某明星加入中国籍一事,本人不追星,对该明星的情况也不了解,猜测可能是人家有大“才”吧!
三、加入外国国籍后,要恢复中国国籍非常困难
还有一种情况是,早年入了外籍,如今又想回归中国籍的。实务中,这种情况申请入籍,难度大吗?该如何申请呢?
先来看我国法律“明面上”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
乍一看,好像没什么难度,好像是拿着材料到中国驻外领事馆或国内公安局,轻松就能办理。
其实,这种脱籍后重新申请入籍的,在实务中通过的比例是相当低的。
从事法律行业的都知道,一个法条,规定得越详细、条条框框各种条件罗列一大堆的,在操作起来反而更容易,因为有据可查;反而是那种较为简短的、原则性的规定,操作上却不好把握那个“度”。就比方说上面的法条,什么是“正当理由”?提供哪些“证明材料”?并没有明确说明,这就给了主管机关在认定上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实务中,据说还需要对申请人有额外的政审环节,比如,审查当初脱籍的理由、在境外从事什么职业、是否加入国某些特殊组织、是否有危害、抹黑中国言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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