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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神主(冥婚)

台湾冥婚俗称“娶神主”,就是阳世男子迎娶已逝未婚女子,其用意在为未婚女魂寻找夫家,使之永远受到供奉。  台湾民间习俗未婚女子灵位不得列入祖先牌位接受奉祀,因称“案格桌顶沒祡老姑婆”。  民间俗信,未婚亡故女子的灵位只能用一个小红布袋书写“闺女某某之灵位”单独奉祀在侧厅角落,等到适婚年龄再为她寻找夫家或佛寺永远供奉,以免女魂因无人奉祀而成孤魂野鬼。  台湾娶鬼妻风俗相当普遍,有听信相士之言,谓其命中将重婚或纳妾,于是只好娶个鬼妻充数,一来希望化解家庭破裂的宿命,再则使妻子安心。有因事业不顺、时运不济、家庭不合、儿女歹搖饲或顽劣等因素娶鬼妻来庇荫。有未婚妻或女朋友亡故,男方基于道义而娶灵位。  娶鬼妻最常见到的是“捡到”神主牌被迫成婚。民间习俗家中有未婚亡故女子达适婚年龄,家人会将其神主牌位装在红袋內,并在袋中放冥纸和红包后放置路旁,其弟、甥姪等待有缘男士捡取。当有男士拾起牌位,亲人便一拥而上,叫姐夫或姑丈,捡到灵位的男士通常都会负起责任,否则据说会被女鬼缠身。  也有鬼妻是随新娘附送的,家中如有未婚亡故的女子在其姊妹结婚时就一起出嫁,避免亡故姊妹将来无人奉祀。  据说有女魂会借托梦、显灵方式向父母“讨要嫁”,或自己主动寻找,被相中的男士只好上门提亲。还有路过“姑娘庙”(供奉无主女性孤魂的祀庙)被看上,或因见到女尸或遗照时赞美几句就被女鬼缠身的传闻。  娶鬼妻的男性大多已婚,鲜有未婚先娶鬼妻。若未婚男士先娶鬼新娘,将来仍可再婚迎娶阳世女子,但必须尊原先所娶鬼妻为元配。已婚男士娶鬼妻则原有妻子也要与鬼妻姊妹相称,阳世妻子所生之子则要写“过房书”过继给鬼妻传香火。  台湾娶神主程序大致与活人婚礼相同,但仪式、场面均较简化,冥婚费用全数由女方支付。  当男女双方议定举行冥婚,女方先焚香告知女魂并开始准备嫁妆,包括衣物鞋袜、金饰花粉、日常用品,其中耳环是必备之物,避免祖宗误将媳妇当作丫环。  冥婚通常订、结婚同日完成,时辰一般选在午时之后。冥婚当天女魂的晚辈将其香炉请至浴室或后厅,以草席围住后擦拭外表象征沐浴,再焚烧衣物饰品供其穿戴,顺序比照活人穿衣。  冥婚当天男方捧米斗前往女方家迎娶,至女方家中新郎将鬼新娘香炉迎放米斗內,香炉周边以冥纸塞紧,再将新衣套在米斗外后迎娶回家。途中如要上车、下车、过桥、跨门槛、进门、入房都要呼喚鬼新娘名字并提醒她跟进。象征鬼新娘的香炉迎娶回家后,就将其名字写在祖先牌位上,谓之“合炉”,代表鬼新娘正式成为家族成员!  进入洞房后要将鬼新娘衣服舖放床上,其兄弟也要到房里探视,谓“舅仔探房”。当晚新郎要陪著鬼新娘睡觉,表示夫妻圆房。冥婚三天內新郎的阳世妻子必须迴避不能擅入洞房。  冥婚后三或六天鬼新娘也要返家“做客”(归宁),鬼新娘回娘家时,由新郎阳世妻子代表鬼新娘穿戴头花、金饰至鬼新娘家做客。席间新郎旁需留一个位子给鬼新娘,此后每年大年初二阳世妻子都要代表鬼妻回娘家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