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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通报婴儿遗体遭弃事件 相关责任人受处理

【资讯百科在线助读】   新华网济南(2010)3月30日电(记者赵仁伟、王海鹰)山东省济宁市政府30日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对于济宁市区洸府河桥下发现21具婴儿遗体事件的相关调查结果。通报说,这是一起由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太平间工作人员违反医院有关管理规定,对病亡患儿遗体私自进行不当处理而引发的一起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  济宁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宫振华通报说,3月29日有媒体反映济宁市区洸府河桥下发现婴儿遗体后,济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成由卫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就此事进行深入调查。经公安、卫生部门调查认定: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太平间工作人员朱振雨、王治军二人,私下与病亡患儿家属达成处置遗体的口头协议并收取费用,随后将遗体偷运至洸府河附近处置,因未掩埋好造成遗体外露被人发现。  宫振华表示,这起事件的发生,暴露了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管理方面存在的严重漏洞,反映了医院个别工作人员公德意识缺失,法律意识淡薄,教训深刻,影响极坏。市委、市政府调查组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经与有关方面认真研究,依照有关规定作出以下处理意见:济宁市卫生局对此事件的发生以及造成的不良后果负有监管不力职责,责其向社会表示真诚道歉;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副院长牛峰海对此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院方已责令其停职检查;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决定对此事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医院后勤处处长李鲁宁、副处长何昕予以免职;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对医院太平间工作人员朱振雨、王治军予以开除,济宁市公安机关依法对二人实施了治安拘留。  目前,21具婴儿遗体已由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了火化处理。济宁市政府责成市卫生主管部门汲取深刻教训,立即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遗体处置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完善规章、严格管理、堵塞漏洞,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相关资讯:

济宁市婴儿遗体遭弃事件属于医院工作人员私自不当处理

     新华网济南3月30日电(记者赵仁伟、王海鹰)山东省济宁市政府30日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对于济宁市区洸府河桥下发现21具婴儿遗体事件的相关调查结果。经查明,这是一起由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太平间工作人员违反医院有关管理规定,对病亡患儿遗体私自进行不当处理而引发的一起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  济宁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宫振华通报说,3月29日有媒体反映济宁市区洸府河桥下发现婴儿遗体后,济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成由卫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就此事进行深入调查。  经公安、卫生部门调查认定: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太平间工作人员朱振雨、王治军二人,私下与病亡患儿家属达成处置遗体的口头协议并收取费用,随后将遗体偷运至洸府河附近处置,因未掩埋好造成遗体外露被人发现。  宫振华表示,这起事件的发生,暴露了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管理方面存在的严重漏洞,反映了医院个别工作人员公德意识缺失,法律意识淡薄,教训深刻,影响极坏。  市委、市政府调查组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经与有关方面认真研究,依照有关规定作出以下处理意见:济宁市卫生局对此事件的发生以及造成的不良后果负有监管不力职责,责其向社会表示真诚道歉;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副院长牛峰海对此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院方已责令其停职检查;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决定对此事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医院后勤处处长李鲁宁、副处长何昕予以免职;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对医院太平间工作人员朱振雨、王治军予以开除,济宁市公安机关依法对二人实施了治安拘留。  目前,21具婴儿遗体已由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了火化处理。